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064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加强政策落实,推动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用地指标落地的建议)
时间:2020-07-22 17:20 来源: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字体:[ ]

王虎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政策落实,推动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用地指标落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厅高度重视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工作,去年10月,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以及《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精神,围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格局,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我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共同出台了《关于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促进全省乡村振兴的通知》,集成集聚自然资源和农业农村优势政策,全力服务保障农村产业发展,助推全省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有效推进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一)组织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为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优化布局。我厅积极指导地方完善镇村布局规划,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对农村一二三产项目和农村居民点、农村基础设施等用地进行统筹安排。同时,简化规划审批程序,经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并报我厅备案后,即可作为用地审批的规划依据。截至目前,各地已组织编制480个村土地利用规划,已有396个村土地利用规划顺利备案。

(二)分级做好计划保障,确保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项目顺利落地。2019年,全省共安排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项目计划7.91万亩,其中,省级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0.16万亩;地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2.41万亩、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计划5.34万亩,其中超过5%的比例专项用于支持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要求。另外,全省全年共完成设施农用地备案2.6万亩,其中涉及生猪养殖0.9万亩。

(三)积极推进土地综合整治,为三农高质量发展打好基础。我厅积极推进土地综合整治,保足保好优质耕地,为三农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2019年,我厅组织验收了53个省级投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新增耕地1.9万亩;各设区市组织验收补充耕地项目形成新增耕地11.78万亩;各地开展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形成耕地37.7万亩,为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拓展了空间。组织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和补充耕地指标交易,2019年为苏北地区募集资金151.82亿元。

(四)加快不动产权籍调查,切实维护农民群众权益。制定了《江苏省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标准(试行)》和《江苏省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汇交指南》,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和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快进度、确保质量、依法确权登记。去年全省完成455个乡镇的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任务,超额完成预期目标。

在各方的协同努力下,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绩,但正如您在建议中所提到的,目前尚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研究、协调解决。一是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用地布点难以准确预判。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多呈点块状、无规律的分散化分布,季节性、周期性、地域性较强,在相关规划编制中提前研判、精准布局难度较大。二是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布局受我省资源禀赋限制较大。我省耕地占全省国土面积比例为43%(基本农田占35%),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布局不可避免与耕地和基本农田存在交叉冲突。三是新产业、新业态发展需要更多政策支持。随着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深入推进,新产业、新业态不断出现,相关的政策措施需要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增强针对性和灵活性,为新产业、新业态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持。

针对您所提具体问题,我们将着重加强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进一步提高站位、精准施策,继续为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做好服务保障。

(一)加强规划统筹,保障农村发展用地空间。对各地镇村布局规划和“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进行深入、有效的指导,实现村庄发展的优化布局,在村域内形成“一张蓝图、一本规划”,为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留好空间、落好布局;进一步统筹增量存量规划空间,新编县、乡国土空间规划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用于有效保障发展项目用地。

(二)加强政策支持,保障项目用地。加大用地计划保障力度,列入省重大项目投资计划的由省级统筹,市县重点项目由地方每年安排不低于5%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予以解决,鼓励地方使用增减挂钩计划优先安排。积极支持地方开展国家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部署推进省级土地综合整治示范区工作,为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提供保障、拓展空间。鼓励和引导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居民利用农村存量建设用地从事乡村休闲、旅游、养老等产业或兴办相关企业。对获得征地批准的发展用地,可依据项目选址论证报告、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等,依法依规灵活确定地块面积、组合不同用途和面积地块搭配供应,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发展。

(三)加强服务保障,提高管理水平。优化用地审批服务,对于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苏北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扶贫开发等乡村发展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受理、限时办结,确保项目早落地、早建成、早收益。在承接国家用地审批权限的同时,同步研究制定省级相关审批权限的下放,指导好市县做好衔接工作,以最高效率、最高标准实现无缝对接,最大限度提高审批效率。与农业农村部门通力合作,建立健全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等管理制度,完善宅基地用地标准,满足合理的宅基地用地需求,为做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用地保障夯实基础。

最后,对您提出的建议表示衷心的感谢!恳请您今后继续关心和支持自然资源管理工作。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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