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018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校地合作进一步加强中国黄(渤)候鸟生态保护与发展的建议)
时间:2020-06-28 15:50 来源:江苏省林业局 字体:[ ]

周东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校地合作进一步加强中国黄(渤)候鸟生态保护与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9年7月,中国黄(渤)海候鸟栖息地(第一期)成功申遗,成为我国第54项世界遗产、江苏省首个世界自然遗产,填补了我国滨海湿地类型世界遗产的空白,成为全球第二块潮间带湿地遗产,在东亚—澳大利西亚候鸟迁飞路线上具有十分重要的生态价值。

在申报世界遗产期间,南京大学、盐城师范学院等高校院所提供了大量技术支撑,为中国黄(渤)海候鸟栖息地(第一期)成功申遗作出了积极贡献。申遗成功后,为巩固好、发展好湿地保护成果,放大世界自然遗产品牌效应,探索世界自然遗产可持续发展路径,相关部门进一步推动校地合作,成立了由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有关单位专家组成的全省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专家库,持续加强野生动物和湿地监测与研究。中国黄(渤)海候鸟栖息地(第一期)所在地盐城市以申遗为抓手,出台实施《盐城市黄海湿地保护条例》,积极引进湿地科研力量,建成中国黄海盐城海滨湿地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为区域湿地科研监测平台建设打下良好基础。

申遗的成功对遗产地生态环境监测和科研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下一步我们将根据《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和《世界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申报和保护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一是推进遗产地“政产学研”一体化保护管理体系构建,促进建立或发展保护、保存和展示世界遗产的国家或地区管理委员会、科研中心或研究所,鼓励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推进包括科学研究、能力建设与实施保障措施的遗产地管理规划编制。二是继续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在现有基础上,发挥南京大学、盐城师范学院等高校技术研发优势,鼓励相关高校开展世界遗产保护、保存和展示的前瞻性、关键性技术攻关,进一步提升湿地保护关键技术的实际运用能力,促进湿地保护领域的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三是加大遗产地生态保护投入,将遗产地的资源保护、生态补偿、科学研究等工作费用争取纳入省、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加大投入力度,为世界遗产地的保护管理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确保中国黄(渤)海候鸟栖息地世界自然遗产资源的原真性、完整性。

                      江苏省林业局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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