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20-00178 分          类: 政府办公室(厅)文件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 文 日 期: 2020-04-22
标          题: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在扩大试点地区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 主   题   词:
文          号: 苏政办发〔2020〕30号
内 容 概 述: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在扩大试点地区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
时          效: 有效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在扩大试点地区

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

(苏政办发〔2020〕30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根据《在自贸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在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南京江北新区及全省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省级经济开发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扩大试点地区,对35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4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现将《在扩大试点地区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涉企  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在扩大试点地区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pdf


关联阅读:省政务办:在扩大试点地区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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