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积极落实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政策
时间:2020-03-06 17:50 来源: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 字体:[ ]

为落实国家疫情防控期间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省发展改革委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了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政策实施细则。

省发展改革委要求,各地要根据天然气上游企业降价情况,合理预测气源结构,科学测算,及时足额将门站环节降价空间全部传导至终端用户,切实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目前,中石油阶段性降低天然气价格方案已明确,其中,2020年2月22日至3月31日,江苏省城市燃气企业非居民政府指导价资源销售价格下调0.4242元/方,销售价格为1.9998元/方;市场化价格资源下调0.4242元/方,销售价格为2.5048元/方;直供工业、化工用户(不含化肥企业)销售价格下调0.4242元/方,销售价格为2.121元/方;直供电厂销售价格下调0.38208元/方,销售价格为2.121元/方。2020年4月至6月天然气销售价格将按照国家文件要求延续执行本次降价措施后销售价格。中石化阶段性降价方案与中石油的方案基本一致。各市、县将根据天然气上游企业降价情况,足额降低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按照此次天然气销售价格下调政策,预计将为省内企业节省用气成本10.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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