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部署做好学校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和学生资助工作
时间:2020-02-20 17:17 来源:省教育厅办公室 字体:[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有关要求,我省就做好学校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和学生资助工作明确四点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治工作处在关键阶段。各地各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全力做好学校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确保疫情防控资金及时到位。

二是统筹使用资金,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各地财政部门要积极主动与教育部门沟通协商,密切关注疫情对学校教育教学和学习生活成本等影响,及时研究制定学校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措施。各校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特点和实际需求,统筹使用各项资金,优化支出结构,重点向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和重点部门倾斜,优先保障疫情防控所需资金和设备,确保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各地各校要有序规范组织资金调度,加快资金拨付使用,确保学校疫情防控资金及时到位。省财政已提前下达的各项教育转移支付资金(除学生资助经费外),各地各校可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统筹用于学校疫情防控物资、设备采购等支出。省财政厅、教育厅在分配下达2020年教育资金时,将向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和学校倾斜。

三是加大保障力度,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要重点关注建档立卡、低保、残疾等特殊困难学生群体,对受到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及时对其予以资助,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他们的正常学习生活。对因本人或家庭直系亲属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导致无力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学生,按照相关规定实施还款救助。

四是优化管理服务,加强防疫期政策跟踪及分析研判。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优化工作流程、改进服务方式,避免人群聚集导致交叉感染,维护师生员工安全。要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加快资金执行进度,通过建立采购“绿色通道”等方式,提高采购时效,保证采购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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