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构建与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相适应、与高质量发展相匹配的水利发展综合保障体系,全面推进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泰州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和保障,依据《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江苏省“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市水利局起草了《泰州市2021-2025年水利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将征求意见情况说明如下:
一、征求意见范围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通过泰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公开,从11月4日开始至12月4日结束,征集了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
二、意见建议反馈
征集期内,收到广大网民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对《规划》提出的修改建议。现汇总如下:
1.建议《规划》中,县都改成市(区),泰州没有县;
2.目前要结合十九届五中全会的内容,关于疏浚整治河道是否要在市本级中进一步区分海陵需整治的河道和新建闸站数量,还是海陵的全部由市本级承担。
三、回应处置措施
从反馈结果来看,社会公众对《泰州市2021-2025年水利发展规划》普遍持赞成态度。下一步,市司法局将根据具体意见建议,逐条斟酌,认真研究,充分吸收合理部分,进一步制定好《泰州市2021-2025年水利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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