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单人保”新政惠及更多困难群众
时间:2019-09-05 11:03 来源:徐州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 ]

长期以来,徐州市的低保政策是按“户”来申请与计算的,户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才能获批低保救助,去年起,“单人保”政策出台,将更多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今年“单人保”政策继续完善,将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也纳入了低保救助范围,同时将临时救助对象中的享受医疗救助的大重病患者也纳入系统。目前,徐州市农村已有1513位困难群众享受到“单人保”。

据悉,“单人保”政策,将家庭收入低于低保标准2倍且家庭财产符合低保政策规定的所有靠家庭供养,但无法单独立户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或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按照“单人保”纳入低保范围。还有一类人群可以享受“单人保”,即家庭收入低于低保标准2倍且家庭财产符合低保政策规定,因病支出型临时性救助家庭中已享受医疗救助的大重病患者,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大重病的范围为癌症、尿毒症、白血病、器官移植后抗排异药物治疗等22个病种。目前徐州市已有333人享受到重病“单人保”。

据介绍,重度残疾人本人或其家庭共同生活成员可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且书面声明家庭人口、收入、财产等情况,相关部门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群众评议、信息查询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人口、收入、财产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县级民政部门经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同时要按照低保政策进行动态管理,将重度残疾人家庭收入情况、保障金额等信息,定期向其家庭常住地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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