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扎实做好县级“三保”预算管理工作
时间:2019-08-08 17:40 来源:省财政厅办公室 字体:[ ]

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简称“三保”)关系到县级政府履职尽责和人民的切身利益,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基础,是保持社会稳定的压舱石。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和财政部工作要求,江苏省财政厅结合全省“三保”工作实际,抓关键、找痛点、拉长板、补弱项,多措并举,着力建立健全做好全省“三保”工作的长效机制。 

一是加大转移支付规模,夯实“三保”工作基础。2019年省财政进一步下倾财力,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省级财力性转移支付比上年增长5%以上,专项转移支付也比上年显著增加。 

二是强化年度预算审核,牵好“三保”牛鼻子。建立县级“三保”预算编制事前审核机制,根据国家和省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重点审核县级财政收入、“三保”支出的保障范围、标准以及预算安排等情况。2020年,初步选定苏北五市(含所辖区县)以及兴化市、高邮市、宝应县作为首批预算审查地区。首批审核范围占县级总数的39%,超过财政部30%的审核要求。 

三是强化预算执行监控,建好“三保”防火墙。建立“定期报告+重点关注”的县级“三保”预算执行监控机制,制作日常监控台账,定期进行记录、监测和分析。综合运用报表填录、现场核查、座谈调研、随机走访等方式,对各地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系统性、立体式监控,对可能发生的风险,做到早发现、早预警。 

四是强化风险应急处置,管好“三保”责任田。坚持分级负责、各级联动、快速响应、处置有力的原则,压实县级财政部门保障主体责任,督促其动态研判并定期报告本地区“三保”风险状况,采取积极措施,主要立足自身化解风险。 

五是强化监督问责机制,念好“三保”紧箍咒。建立约谈和问责机制,对于预算安排不足、挪用预算资金等导致“三保”不到位或发生“三保”风险事件报告不及时、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问责,处理到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