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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筱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防治公共交通、职场、校园领域性骚扰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省城市公交车除个别县区老旧车辆外全部安装了视频监控设备,同时也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相关取证工作,确保受害人后期维权取证方便快捷。无锡、苏州、南通等近半数城市已配备了一键报警装置,为进一步保障乘客的权益提供了快速有效的报警手段。南通、淮安、泰州等大部分城市公交车内设立了各类警示标语,对不法分子也起到了一定的威慑作用。
针对您的建议,下一步我厅将积极贯彻落实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指导各地继续积极配合推进公交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一是指导各地配合公安等部门认真对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的意见》(安委〔2018〕6号)以及《省安委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安〔2019〕2号)要求,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公交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继续推进落实在公交车内设立安全警戒线,喷涂张贴统一警示标语,安装智能视频监控、一键报警等技术防范设施。二是指导各地督促企业加强驾驶员、乘务员安全法制教育,强化安全操作、安全检查、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切实增强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同时,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制定公交车、轨道防治性骚扰的应对措施以及操作规范,形成专项应急预案,纳入应急预案管理体系,进一步明确司乘人员的职责,加强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提升防治性骚扰的现场处置能力。三是指导各地联合有关部门通过电视、广播、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广泛宣传,加强公共交通场所防治性骚扰宣传与投诉渠道的指引。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