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交通运输行业联合奖惩措施清单(2019年版)出台
发布日期:2019-08-05 16:09 来源: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日,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了《江苏省交通运输行业联合奖惩措施清单(2019年版)》(以下简称《联合奖惩清单》)。

《联合奖惩清单》基于国家51个备忘录和《江苏省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2018年版)》,梳理形成由信用信息提供部门(即发起部门)和信用信息应用部门(即实施部门)一一对应的118条措施,其中守信43条、失信75条。发起部门是指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产生和掌握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信息,提请相关部门实施联合奖惩措施的部门;实施部门是指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具体实施联合奖惩措施的部门。

根据《联合奖惩清单》,实施部门将根据发起部门提供的联合奖惩对象名单及相关信用信息(如: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的相关责任主体、运输物流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等),实施43条守信激励措施(如:在行政审批过程中优先或加快办理、在行政检查过程中适度减少检查频次、优先推荐国家和地方相关奖项等),或75条失信惩戒措施(如:依法限制参与工程等招投标、在重要路段和节点加强对失信当事人的监管、禁止参评文明单位和道德模范等)。

鉴于国家层面备忘录仍在不断扩围,措施清单将根据最新备忘录发布情况动态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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