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436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推进我省三大类新型研发机构提档升级的建议)
时间:2019-08-15 11:04 来源: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字体:[ ]

王冀宁等4位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推进我省三大类新型研发机构提档升级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新型研发机构作为采用多元化投资和市场化运作机制,主要从事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及相关的合同科研、技术转移、衍生孵化和技术服务等活动的机构,对集聚优质创新资源、提升区域产业创新能力有极大的促进作用。4位委员在对南京等地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的推进我省三大类新型研发机构提档升级的建议,对全省做好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工作具有很好的指导借鉴作用。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我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工作,近年来,围绕国家重大科技部署和地方创新发展需求,我省各级地方政府、高新园区等引进国内外高校院所、科学家团队等创新资源,共建了一批市场导向、企业主体,以合同科研、成果转化、企业孵化等为主要业务的新型研发机构。至2018年底,全省列统的新型研发机构达403家,分布在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产业领域,从业人员规模超1.5万人,开展技术服务3万多项次,研发服务收入10多亿元,转化科技成果2000多项,累计孵化企业达3000多家,培育形成了一批产业集群。

2016年我省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省科技创新“40条政策”),也对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自“40条政策”发布以来,省级科技计划累计安排省拨经费2.64亿元,支持建设了24个重大新型研发机构,对36个运行状况好、服务水平高的机构进行了研发费用支出奖补。引进了牛津大学、新南威尔士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中科院、清华大学等国内外一流高校院所,以及安德烈•海姆、康斯坦丁•诺沃肖洛夫、倪光南、刘韵洁、蒋华良等一批诺贝尔奖获得者、院士等知名科学家团队,带动优势学科、重大平台等在江苏落地。如江苏省未来网络创新研究院依托北京邮电大学、中科院计算所等单位,获批承担江苏首个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未来网络试验设施;江苏中科院能源动力研究中心经过省市与中科院九年共建,成功获批第二个落户我省的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高效低碳燃气轮机试验装置;江苏中科院智能院引进中科院30多个研究院所在苏设立分支机构或与企业开展项目合作,建立了16个分中心、29个专业实验室,与企业共建了40个所企联合研发中心,承担各类产学研合作项目近千项。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新型机构发展,促进我省新型研发机构提档升级,我厅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积极倡导建议,争取国家层面支持。积极向国家提出促进发展新型研发机构的政策的建议,推动国家加快制定出台有关新型研发机构的意见或办法,明确新型研发机构的内涵条件、功能定位、扶持政策等,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为地方建设新型研发机构提供指导和依据。

二是组织培训交流,提升全省新型研发机构运行管理水平。通过组织专题座谈、研讨和观摩等,加强南京、苏州等地新型研发机构备案考核情况交流,向全省各地推介新型研发机构发展三大模式尤其是阿里巴巴模式、南京工业大学的久吾高科模式等,指导各地以“钉钉子”精神和“一把手工程”引进龙头研发机构、扩大中坚型研发机构数量、推进迷你型研发机构做大做强,不断提升机构的管理运行水平。

三是围绕产业,建设龙头型研发机构。聚焦知名科学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团队、国际著名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国家重点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等战略性创新资源,围绕重点发展的战略产业建设产业技术研发机构,争创国家实验室、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科研平台。对于特别重大的新型研发机构建设项目,建立省市协同推进机制,全程跟踪服务项目落地和建设。

四是建立评估机制,促进新型研发机构良性发展。积极落实创新政策,建立评价奖补机制。对具备独立法人条件的新型研发机构尤其是中坚型、迷你型新型研发机构,对其上年度非财政经费支持的研发经费支出额度给予不超过20%的奖励,引导其加强功能平台建设,持续导入高校院所创新资源,不断提升产业创新研发服务能力,实现良性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五是集成计划手段,支持新型研发机构提升能力。积极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工程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研究生工作站;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众创空间,开展技术和企业孵化;鼓励新型研发机构联合企业承担重点研发计划,开展成果转化等。

感谢您们对江苏科技创新工作,特别是江苏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们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特此答复。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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