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让垃圾分类跑出“加速度”
时间:2019-07-16 07:40 来源:新华日报 字体:[ ]

短期内同一指标为何前后不一?数据是否按照正常程序审核通过?该单位是否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误导欺骗组织?在苏州市一辖区城市管理局的垃圾分类工作上报清单中,苏州市纪委监委发现了猫腻。

苏州在全力推进垃圾分类工作过程中,相关职能单位须阶段性报送工作进展,该辖区城市管理局分别向纪委和苏州市垃圾分类办报送的同一指标出现了不一致,一系列的疑问亟待解答。苏州市纪委监委马上行动,通过进行相关督查、对该单位领导进行约谈等方式,查明该数据为同一工作人员对相关统计点前后计算标准不一导致,并经审核同意后上报,该市纪委监委认为,该单位违反工作纪律,但鉴于行为情节轻微,责令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作出深刻检查。

作为全国首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全国46个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城市之一,苏州认真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发现问题不躲避不掩盖,立查立改,在这个过程中,苏州市纪委监委立足监督职能,护航垃圾分类成为新时尚。

抓牵头,督促高点谋划

作为“垃圾分类”工作的牵头部门,苏州市城管局自然成了苏州市纪委监委的“重点关注对象”。仅今年5月,该市纪委监委2次调研该市城管局,督促其围绕“体系建设、制度建设、宣传引导、检查考核”等方面,高起点谋划全市垃圾分类工作。今年以来,苏州市《2019年垃圾分类处置工作行动方案》适时出台,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责任;《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立法推进,进入征求意见阶段;《苏州市住宅小区垃圾分类管理规划》(初稿)、《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 杜绝混收混运的实施意见》顺利制定,为垃圾分类提供制度保障;《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2019版)》形成下发,发挥检查考核导向功能。

补短板,加强调研约谈

早在2000年,苏州已经开始向市民宣传垃圾分类理念,至2012年逐步在市区试点建设垃圾分类小区。但在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中,还有许多方面亟待提升,居民投放准确率不高、存在混收混运现象、垃圾处理技术相对薄弱,都还需要进一步解决。针对垃圾分类推进中工作不突出、成效不明显的问题,苏州市纪委监委领导先后带队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城管局等部门调研,并对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补上短板。今年以来,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得到加快推进,苏州多地结合会议要求和当地情况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今年内,苏州市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覆盖率将达到80%;部分瓶颈正在破题,分类收集设施未全面覆盖、分类收运车辆未配备到位、收集容器配置不合理等现象已有相应改进;基础工作也得到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教学内容,总体策划户外、公共媒体宣传、借助志愿者力量开展公共场所线下活动等宣传方式同步推进。

畅沟通,助推积极履职

“垃圾分类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政府、企业、社区、居民等多方主体,包括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等多个环节,协力推进离不开互相沟通。”第九纪检监察室负责人说,市纪委监委的垃圾分类工作扎口在该部门。听取汇报、协调沟通、现场监督、参会监督等都是他们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履职的“招式”。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召开座谈会,苏州市纪委监委还专题研究督促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去年11月以来,苏州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先后三次召开各类推进会后,城市管理局、教育局、住建局、商务局、卫计委等部门作交流发言。此外,苏州市纪委监委还与市城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建立密切沟通的工作机制,每月通报垃圾分类工作情况,每月编发1期垃圾分类工作专报。今年以来,定期对各地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督导,目前已对辖属的太仓市、姑苏区、相城区、园区、高新区五地进行了现场督导。

问责不是目的,负责才是本意。苏州市纪委监委通过抓牵头促高点谋划、抓调研促补齐短板、畅沟通促积极履职,将垃圾分类作为自己的重点工作。事实上,美好愿景实现前还有很多困难需要解决,“垃圾分类处置是关系人民群众生活的大事,纪检监察机关责无旁贷,我们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督促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责任主体意识,用足‘绣花功夫’,让苏州的垃圾分类工作跑出‘加速度’。”苏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刘乐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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