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722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大力推进江苏滨江岸线高质量发展建议的提案)
时间:2019-06-28 21:05 来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字体:[ ]

邢卫红、王辉、王冀宁、谢婧婧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江苏滨江岸线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江苏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指示精神,把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作为坚定“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摆在压倒性位置来抓,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成为普遍共识,共抓大保护格局基本形成,沿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高质量发展成效逐步显现,引领支撑作用持续增强。

长江干流江苏段河道总长432.5千米,岸线总长1169.9千米。针对我省沿江开发早、岸线利用程度高、历史遗留问题多等问题,各地各部门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进长江沿线污染环境整治,促进沿江岸线资源科学高效利用,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规划管控明显加强

根据水利部和国土部联合印发的《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加强宣传贯彻,按照规划确定的岸线功能及相应的管控要求,严格分区管理和用途管制,规范我省长江岸线利用行为。落实《长江经济带负面清单指南(试行)》,按要求制定我省实施细则,进一步建立完善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修复保护硬约束机制。

今年4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我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方案》,力争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长江环境水道和沿线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推动江苏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今年5月,按照长江大保护(南京)现场推进会议精神,省生态环境厅印发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作任务清单(2019-2020年)。今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明确通过攻坚,长江干流及太湖的湿地生态功能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用水需求得到有效保障,生态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同时,沿江各市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要求包含环境保护篇章,并充分征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意见。严格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要求,加强生态廊道规划建设,在临江产业园区周边规划建设生态隔离空间,妥善处理工业开发与城乡建设、生态保护的关系。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将环保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批复作为规划许可的前置条件,确保建设项目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二、系统治理有序推进

一是深入推进各类专项整治。推进长江沿线饮用水源地整治,对全省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存在的问题隐患逐一排查。开展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扎实推进违规项目拆除取缔工作。加快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工作,完成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信息复核和规模以下入河排污口调查摸底,强化入河排污口日常化监管。大力开展沿江非法码头专项整治,推进沿江港口岸线资源有效利用和集约开发,保障生态、供水、防洪、航运安全和河势稳定。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开展沿江八市交叉互查联合执法行动。

二是扎实推进各项治理工程。加快推进化工污染整治,深入推进“263”环保专项行动、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完成沿江1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排查。大力实施城乡污水垃圾治理工程,全省各地城镇污水和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切实加强船舶污染治理,推进船舶污染物排放整治,严肃查处违反防污规定的船舶。全面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加大养殖污染治理力度,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化学农药使用实现零增长。大力推进尾矿库污染治理,针对存在问题实施分类施策,督促尾矿库企业或管理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三是积极推进岸线修复建设。依法淘汰落后产能,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把生态环境破坏的外部成本内部化,激励和倒逼企业自发推动转型升级绿色发展。坚持全面推进与试点示范、重点突破相结合,围绕沿江码头拆除与整治复绿、化工企业搬迁与土壤修复、滨江生态廊道与森林湿地等不同类型,推动沿江各地积极打造岸线整治与生态修复示范段。

四是加强水文化景观建设。根据《江苏省水利风景区发展规划(2016~2025)》,长江风光带建设发展依托沿江8市优良的水利风景资源禀赋,以雄浑的大江风貌为核心,凸显江、山、洲、岛、桥、港、城、湿地浑然一体的景观格局,大力发展滨水休闲、水利科普、乡村游憩等项目,加强与长江中上游地区的旅游合作,共同打造国际知名的滨江水利风景区群落。截至目前,我省“长江风光带”沿线已建成86家省级以上水利风景区,其中国家水利风景区33 家,日渐成为市民和游客旅游观光休闲娱乐的重要景观带和生态园区。同时,景区文化内涵和品味不断得到提升,长江沿线景区共建有水文化展示馆40余个,建成各类科普场馆近5万平方米,景区的水文化社会服务功能日益增强。

三、资金投入机制不断完善

一是拓宽投融资渠道。争取各级财政支出向长江保护修复倾斜,统筹生态环保类资金加大投入力度,2018年争取中央财政资金14.35亿元(其中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奖励资金6.5亿元),是2017年的两倍以上。发挥政策性银行贷款优惠的“杠杆”效应,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探索将生态环境成本纳入经济运行成本,完善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应能弥补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农村污水、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二是完善流域生态补偿和财政奖惩制度。推动建立跨省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签订了《安徽省人民政府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长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合作协议》。深化省内水环境区域补偿制度,2016年底,修订印发《江苏省水环境区域补偿工作方案》,自2017年1月1日起将全省的补偿断面从66个增加到112个,其中长江沿江8市共有补偿断面76个,将补偿标准提高到以前的1.25-2倍,同时将太湖流域苏南5市总磷补偿标准调高至其他地区的2倍。2018年,省生态环境厅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推进跨区域生态补偿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签订跨市补偿协议,逐步建立本市域跨县生态补偿工作机制。目前,已有11个设区市与周边市签订了补偿及生态保护合作协议。截止2018年,全省累计发生补偿资金超过21亿元,补偿制度落地实施,拓宽了治污资金投入渠道,有效调动了属地政府治污保水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补偿断面水质改善明显。

四、社会参与渠道持续拓宽

一是加强环境信息公开。省有关部门定期公布设区市环境质量状况和城市环境质量排名,曝光长江经济带环境违法典型案件。建立宣传引导和群众投诉反馈机制,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二是构建全民行动格局。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实行有奖举报制度,鼓励购买使用节水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探索环保CEO制度和企业环保承诺制度。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长江保护修复的重要意义,及时报道各地长江保护修复的政策措施、工作动态和经验做法。今年六五环境日期间,启动了“长江大保护,绿色共成长”行动计划,并设立“长江大保护小使者”,开启了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的有益尝试。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国家有关部署,以组织实施《江苏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方案》和《江苏省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为重点,结合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试点工作,扎实抓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坚决打好长江生态保护修复攻坚战,强化各项保障措施,全面推进我省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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