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141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优化企业环境污染整治措施打造稳定公平透明营商环境建议的提案)
时间:2019-06-28 18:10 来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字体:[ ]

王海永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企业环境污染整治措施打造稳定公平透明营商环境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依法依规监管,有力有效服务”,转变工作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规范环境监管执法

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以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为目标,增强法制意识,严格依法行政,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印发《江苏省企业环保信任保护原则实施意见(试行)》,明确要求禁止“一刀切”,在对客观存在环境违法行为、违法事实证据确凿充分的企业严格依照法定权限、程序予以处罚的同时,坚决防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简单粗暴行为。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制定出台《江苏省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管理办法(试行)》,对893家工业企业实行豁免管理,执行秋冬季错峰生产或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时,免予执行停产、限产,充分调动企业治污积极性。改进优化监管执法方式,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机制,科学分类分级监管,对生产工艺简单、污染物排放少、环境影响小的企业,减少检查频次,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

二、提升服务企业水平

聚焦服务企业,坚持“在监管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管”,制定出台一系列服务企业措施,大力支持市场主体降成本增活力。出台《全省环保系统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在优化环境要素资源配置、加大财政环保资金支持、强化环保科技服务等方面制定十条具体服务措施。实行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企业环保接待日”制度,每月第四周的周四为全省统一的“企业环保接待日”,省、市、县三级联动,统一接受企业关于环保方面的咨询,面对面了解企业困难,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组织开展“千名环保干部与企业结对帮扶”、生态环境厅领导“走基层,抓落实”等活动,环保干部与企业“一对一、结对子”,深入企业调研,积极开展帮扶,帮助企业实现加强环境保护与稳定健康发展的共赢。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联合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级环境保护引导资金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争取财政资金支持企业进行超低排放和深度污染治理、VOCs整治等。积极探索绿色金融政策,增加绿色金融产品供给,联合省财政厅、金融办、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出台《关于深入推进绿色金融服务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的协同配合,帮助企业解决环保投入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建立“金环”对话机制,大力推进“环保贷”,累计65个项目获得银行贷款,投放贷款总额28.33亿元,其中63%为民营企业项目。

三、健全法律标准体系

坚持科学合理、规范高效、支撑实用原则,查漏补缺,补齐短板,夯实基础,以满足我省环境管理需求为重点,研究制定与我省经济发展水平和环境管理相适应的生态环境标准体系。起草完成《江苏省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2年)》,2019年3月经省政府同意后印发实施,计划利用4年时间,完成100项环境质量标准、排放标准及监测方法等制修订,着力构筑公开透明的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在制修订标准过程中,除涉及到的管理部门外,还征求相关重点企业对标准初稿的意见,多次组织专家论证,确保制定的标准科学、可行。认真推行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构建独具江苏特色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1+7+1”制度体系,省高院《审理指南》规定了三种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对推动企业由“被动整改”转变到“主动遵守”的良好法治状态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18年,全省新增赔偿案例55起,省政府诉安徽海德石化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等案件受到专家和社会的高度关注。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2018年修订出台《江苏省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暂行办法》,拓宽环境信用结果应用渠道,实施差别化的水电价政策和差异化的绿色信贷政策,签署实施环境保护领域企业联合奖惩备忘录,推进完善企业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下一步,我厅将认真研究吸纳您的建议,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能,不断提升服务经济发展、服务企业水平。一是提升执法精准化水平。对生态环境执法事项进行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2019年底前,全省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机构完成执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向社会公开职能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运行流程、监督途径和问责机制,做到依法执法、规范执法。实行差别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在对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严惩重罚的同时,制定轻微生态环境问题从轻处罚实施办法,坚决杜绝“一刀切”现象。二是加大服务企业力度。深入推行实施服务高质量发展十条,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努力提升服务对象的获得感。完善“企业环保接待日”活动,优化“立即交办、督办催办、办理公示、限时办结、主动回复、事后回访”流程,构建完整的责任链。全面落实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豁免管理等正向激励措施,树立“环保干好干坏不一样”的鲜明导向,激发全社会治污减排的内生动力。以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为重点,综合运用债券贴息、环保贷等绿色金融手段,引导社会金融资本支持企业节能减排改造,更大力度降低企业成本。三是完善法律标准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江苏省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及时向企业宣传最新环保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让企业充分了解具体内容和实施意义,争取企业理解和支持。督促、指导各设区市出台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文件,继续推进案例实践,积极探索地方立法,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1+7+1”制度体系落到实处。

感谢您对江苏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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