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
标题 | 咨询我省公安部门出具证明方面的便民举措 |
提交日期 | 2019-04-07 09:25:45 |
内容 | 来信咨询我省公安部门在出具证明方面的相关要求和便民举措。 |
受理回复 | |
回复日期 | 2019-05-24 09:25:45 |
回复单位 | 江苏省公安厅指挥中心 |
回复内容 | 您好! 根据公安部等十二部门《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和省级层面有关出具证明工作通知要求,目前,我省无犯罪记录证明统一由被证明对象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为方便企业群众办事,部分地方还推出了“微警务”、“旗舰店”等方式在线申请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下一步,我们将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认真研究出具证明有关便民利民措施,为我省居住证持有人等各类群体在查询犯罪记录等方面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