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回复选登
详细信息
标题 咨询我省摩托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提交日期 2019-02-02 12:24:29
内容

来信咨询我省摩托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受理回复
回复日期 2019-04-17 12:24:29
回复单位 江苏省公安厅指挥中心
回复内容

您好!

为认真贯彻实施国家商务部等四部委《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我省由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公安厅、环保厅联合制定下发《关于转发〈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通知》,明确我省正三轮摩托车使用年限10年;其他摩托车,包括轻便两轮摩托车、轻便三轮摩托车、两轮摩托车和边三轮摩托车使用年限11年。主要目的是进一步加强我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