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
标题 | 咨询我省开展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相关情况 |
提交日期 | 2019-01-26 15:04:48 |
内容 | 来信咨询我省开展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相关情况。 |
受理回复 | |
回复日期 | 2019-03-28 15:04:48 |
回复单位 | 江苏省教育厅 |
回复内容 | 您好!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要相对分开,实行分类考试,2015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要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左右,2017年成为主渠道。为贯彻落实这一政策,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促进我省现代职教体系建设,我省在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改革试点。 二、此项改革试点的目的一是积极探索“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招生模式,进一步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建立健全有利于专门人才、创新人才选拔的多元录取机制。二是让适合就读高职院校的考生多一次选择机会,考生若不能通过提前招生得到满意的专业,也可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 三、近年来,随着招生规模的扩大、生源数量的减少,少数学校出现了一些违规招生行为。2018年1月,省教育厅召开专门工作会议,要求各市教育局切实保障考生的知情权、选择权、报考自主权,各招生高校严禁通过虚假宣传、违规承诺吸引或欺骗考生入学;对违规招生的高职院校、参与违规招生的中学严肃追责,依法依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