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规定行政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标准姿势”
发布日期:2019-03-08 10:27 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字体:[ ]

3月上旬,省政府网站发布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的意见》,这是全国首个省份对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办理信息公开申请做出统一规范,这标志着,今后我省行政机关办理信息公开申请有了“规定动作”和“标准姿势”。《意见》的实施,将有效规范行政机关办理程序和行为,进一步提升办理效率和质量,保障申请人有序高效获取政府信息,构建更加透明开放的政务公开新生态。

申请人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依法依规办理信息公开申请,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近年来,我省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工作取得了扎实成效,2018年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约3万件,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申请人的信息需求,但是总体来看,依申请公开工作还存在不足和薄弱环节,在制度层面,依申请公开程序规定较为简略,整个信息公开处理流程存在程序盲点,致使行政机关把握尺度不一;在实际工作层面,行政机关缺乏统一明确的程序规范,造成办理流程不一、答复方式各异。比如,在接收申请环节,有的只接收邮政寄送的申请,不接收当面申请,也不提供政府网站申请渠道,还有的以不当理由拒收邮政申请;在办理过程中,需要延期答复或征求第三方意见时,有的行政机关未履行告知义务,有的在法定期限内不答复;在答复申请人时,有的用书面形式,有的用口头形式,等等,引发了不少行政争议,制约了信息公开制度功能的有效发挥。

2017年8月,江苏省政府在部署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时,明确提出“制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规程”。一年来,在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指导下,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对13个设区市、53个省级部门开展深入调研,认真吸收国办信息公开办6个法规性解释文件精神,形成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的意见》初稿,先后2轮征求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公众意见。2018年9月份,《意见》在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单位试行,反映良好,为全面实施摸索了经验,打下了扎实基础。2018年12月,省政府专门专题论证会,听取江苏省高院、南京市中院以及省司法厅专家意见建议,对有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2018年12月31日,《意见》在全省行政机关正式施行。

《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丰富完善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全面系统地规范了全省行政机关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全流程,进一步推动全省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细化操作性程序,更好地保障申请人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促进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意见》主要有四个特点:

一是以规范为导向。我们在全面理解把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内涵基础上,对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办理活动流程进行梳理盘点,找出其中的实质性内容和内在规律,从而确定依申请公开核心要素和办理环节,对每个节点流程进行程序性规范。比如,接收申请人申请是行政机关容易忽视不断引发纠纷的环节,这次《意见》统一明确了接收主体、接收渠道和接收规范,推动行政机关明确责任,畅通渠道,有章可循。再比如,针对申请人反映集中的行政机关答复书要素不完整、不规范的问题,《意见》明确规定,答复书要具备“文号”、“申请事实”、“答复结果”、“复议诉讼的权利和期限”、“印章”等9个完整要素。

二是全链条覆盖。《意见》内容包含申请接收、登记、补正、拟办、征求第三方意见、审核、做出答复、送达、存档9个环节,从接收申请起,到送达存档止,链通了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的各个事项,覆盖了办理的全流程。行政机关依据《意见》明确的“9步法”,有序办理相关依申请公开业务,将大大减少因程序失当引发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三是体现便民理念。《意见》虽然规范的是行政机关办理行为,但每一份申请都与企业群众的切身利益相关,因此,无论是接收申请的渠道,还是每项业务的程式化办理,都要最大限度便利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努力将“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比如,国家规定“邮政寄送”和“当面提交”为行政机关接收申请的基本渠道,考虑到我省“互联网+政务”发展迅速,申请渠道多样化需求旺盛,这次《意见》明确,将“政府网站申请”也列为信息公开申请的主要渠道,更加方便申请人。还有,按照《条例》精神,当申请人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时,行政机关可在1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为了加速办理进度,缩短申请人等待时间,我省主动将15个工作日压减为7个工作日。

四是注重实际效果。过去,行政机关对一份信息公开申请,无论复杂疑难的,还是简单容易的,都要一步步、一层层走完运转程序才能作出答复,一定程度上滋长了形式主义,降低了行政效率,企业群众不能及早获取政府信息。我省坚持从实际出发,在遵从《条例》规定,依规办理信息公开申请前提下,分类规范,精准制策。对事实清楚的信息公开申请,简易办理流程,减少审核程序;对复杂疑难的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建立协同办理、会商办理机制,积极审慎稳妥答复申请人,整体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的质量和时效。

近期,省政府办公厅将结合机构改革,举办全省政务公开系统专题培训,提高行政机关贯彻落实《意见》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制定监督考核办法,督促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按照规范办理申请,切实保障申请人的知情权。对《意见》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跟踪研究,不断丰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功能。


关联阅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的意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