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3月1日起施行
时间:2019-02-27 09:54 来源:徐州市政府办公室 字号:默认

《徐州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简称《条例》)将于3月1日起施行。《条例》首次在徐州市地方性法规中对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和雨污分流制度作出明确规定,建立了三项制度,规范了四个领域,明确重点打击各类破坏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行为。

《条例》在立法理念上采用了统筹城乡、科学前瞻、管建并重、综合平衡的策略,重点在于为徐州市打造一部具备现代化中心城市使用功能的、符合新时期水务管理格局的地方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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