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什么情况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答复:根据《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第十八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二)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具体政策建议拨打参保地12333咨询。(2019年12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