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319/2019-00240 | 分 类: | 政府文件,其他 行政区划与地名 批复 |
发 布 机 构: | 江苏省人民政府 | 发 文 日 期: | 2019-10-08 |
标 题: | 省政府关于同意将泰州市姜堰区华港镇划归海陵区管辖的批复 | 主 题 词: | |
文 号: | 苏政复〔2019〕54号 | ||
内 容 概 述: | 省政府关于同意将泰州市姜堰区华港镇划归海陵区管辖的批复 | ||
时 效: |
省政府关于同意将泰州市姜堰区
华港镇划归海陵区管辖的批复
(苏政复〔2019〕54号)
泰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将姜堰区华港镇划归海陵区管辖的请示(泰政发〔2019〕7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泰州市姜堰区华港镇划归泰州市海陵区管辖。行政区划变更后,海陵区行政区域面积374.7平方公里、人口58.68万人,辖10个街道、4个镇;姜堰区行政区域面积858.3平方公里、人口74.35万人,辖2个街道、13个镇。
行政区划变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你市要根据《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社会稳定,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促进高质量发展;要按时完成行政区划变更工作,及时报告变更工作完成情况。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