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
标题 | 建议调整高速公路收费方法 |
提交日期 | 2018-08-23 14:53:47 |
内容 | 来信人反映,当前高速公路收费方法是若干年前制定的,为方便人工找零,收费金额以5元(10元)为最小单位。现在ETC比较普遍,再加上微信、支付宝等先进快捷的支付方式,建议高速公路收费调整为以1元为最小单位,按实际里程收费。 |
受理回复 | |
回复日期 | 2018-09-04 14:53:47 |
回复单位 |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高速公路收费,您提供的建议我们将进一步会商交通,物价等部门研究。同时,全国省界收费站撤除试点已经开始,交通运输部层面正在编制全国运营规则,有望统一全国通行费的最小计费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