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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建议调整高速公路收费方法
提交日期 2018-08-23 14:53:47
内容

来信人反映,当前高速公路收费方法是若干年前制定的,为方便人工找零,收费金额以5元(10元)为最小单位。现在ETC比较普遍,再加上微信、支付宝等先进快捷的支付方式,建议高速公路收费调整为以1元为最小单位,按实际里程收费。

受理回复
回复日期 2018-09-04 14:53:47
回复单位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回复内容

您好!

感谢您关注高速公路收费,您提供的建议我们将进一步会商交通,物价等部门研究。同时,全国省界收费站撤除试点已经开始,交通运输部层面正在编制全国运营规则,有望统一全国通行费的最小计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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