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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建议将市辖区市场监管局纳入市直属
提交日期 2018-05-07 10:42:42
内容

来信人建议,在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中,将市辖区市场监管局纳入市直属。

受理回复
回复日期 2018-07-16 10:42:42
回复单位 江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回复内容

您好!

调整完善市县工商、质监、食药监管理体制,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2014年,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市县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管理体制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93号),对省级以下工商、质监等行政管理体制进行了调整,将工商、质监省级以下垂直管理改为地方政府分级管理体制,业务接受上级部门的指导和监督,领导干部实行双重管理、以地方为主。市辖区组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牌子,为区政府工作部门,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市场监管职责,同时承担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要求,减少执法层级,推动执法力量下沉。《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改革市场监管体系,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组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近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苏办发〔2018〕26号)明确,统筹城市综合执法,合理确定设区市及所辖区执法职责分工,推行市或区一级执法,市辖区能够承担的执法职责由区级履行,市本级加强指导监督。目前,中央层面也正在拟定《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中央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我省机构改革的有关要求,借鉴相关意见建议,研究制定我省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感谢您对机构编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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