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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进科技强省建设的对策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国科技发展战略研究小组、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创新创业管理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区域创新能力评估报告2017》中,江苏综合排名在连续9年保持首位以后,2017年被一直紧随其后的广东超越(广东分值55.24分、江苏53.30分)。该评价的指标体系中,一级指标包括知识创造、知识获取、企业创新、创新环境和创新绩效等5项。江苏在知识创造、知识获取方面优于广东,但在企业创新、创新环境和创新绩效方面稍逊一筹。
促进江苏经济高质量发展,更好营造创新发展环境,加快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是科教工作的重要着眼点。近年来,我省出台《江苏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关于加快推进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省份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40条政策”)等政策措施,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优化科技创新环境。全省高校紧紧围绕国家和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部署,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进产学研联合创新载体和高校技术转移中心建设,引导高校和广大科技人员围绕企业需求开展产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服务。我省还在全国率先按照技术产权交易3.0的目标,启动建设技术产权交易市场。通过政府搭建平台,吸引企业、高校院所、中介服务机构以及技术经理人、技术经纪人等积极参与,并通过平台从供给侧、需求侧和服务侧,为技术产权交易提供全方位、全链条的服务。创新环境的优化、改革举措的推进、创新动力的提升,有效促进了科技与经济更加紧密结合、有力支撑了我省经济更好质量发展。
当前,全省上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强化对标意识,对标总书记的最新要求审视江苏发展,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理清发展思路,在深化改革创新发展中明确关键举措,在落实政策加大激励中优化创新环境,牢牢把握工作着力点和改革突破口,坚持“企业是主体、产业是方向、人才是支撑、环境是保障”的理念,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针对依然存在的科教资源优势发挥不够充分、创新人才支撑能力不够强、科技成果转化效率不够高等问题,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机制创新。提升创新体系效能,着力激发创新活力,坚持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以问题为导向,以需求为牵引,在实践载体、制度安排、政策保障、环境营造上下功夫,在创新主体、创新基础、创新资源、创新环境等方面持续用力,提升我省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优化和强化技术创新体系设计,明确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创新主体在创新链不同环节的功能定位,激发各类主体创新激情和活力。着力改革和创新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改革科技评价制度,正确评价科技创新成果的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把人的创造性活动从不合理的经费管理、人才评价等体制中解放出来。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做好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下放,切实提高科技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收益。探索开展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改革试点。
(二)培育技术转移优秀人才。引导高校立足学科结构,发展一支涵盖各学科的教授顾问团队,为技术转移提供决策咨询;招聘或培训一批具有技术背景、市场判断能力以及商务谈判能力的技术经纪人,组建一支专业化、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团队。推动高校建立技术转移从业人员培养机制,培养一批懂业务、善经营、会管理的技术转移人才。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设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关课程,打造高水平的师资队伍。鼓励高校根据需要适时调整学科专业,着力培养富有创新精神、敢于承担风险的创新型人才。
(三)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发挥市场配置创新资源决定性作用,加快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打造以技术信息发布、技术交易、技术转让、知识产权服务、风险投资、股权投资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性技术市场,完善全省技术产权交易服务。加强与各级政府的信息共享力度,推动高校积极参与科技成果交易、展示活动。面向产业和地方开展技术攻关、技术转移与示范、知识产权运营等增值服务。围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发布具有自有知识产权的先进实用技术,建设与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需求相适应、线上信息服务与线下实体服务相结合的服务网络和服务体系。推进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与江苏国际知识产权运营交易中心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
(四)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实施产学研协同创新行动计划和高校协同创新计划,支持骨干企业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组建技术研发平台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在重点领域建设省级以上协同创新中心。发挥院士创新引领作用,提升企业院士工作站建设水平,支持院士在高校建立工作站。推进“企业创新岗(科技副总)”工作,引导更多创新资源服务企业技术创新。
(五)着力提升创新平台集聚能力。加强科技金融平台建设。深入推进国家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省建设,健全科技金融风险分担机制。发挥省天使投资风险补偿资金以及各地“科技贷款资金池”作用,实施省科技保险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激发社会资本活力,形成覆盖产业科技创新全过程的科技投融资体系。加强人才集聚平台建设。
(六)推进技术转移机构能力建设。整合校内各类技术转移、成果转化机构,促进高校专业机构与市场化第三方技术转移机构在信息、人才、孵化空间、技术转移平台载体等方面的共享、共建力度,形成集对接市场需求、促进成果交易、投融资服务等为一体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推动高校与地方政府事业单位、大型企业共建技术转移中心。
最后,感谢您对推进科技强省建设工作的思考建议以及对全省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