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专项整治饮用水水源地环境
时间:2018-06-22 16:01 来源:南京市政府办公厅 字体:[ ]

日前,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公布了《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南京市确定开展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得到保持和改善。

按照《方案》进度安排,2018年6月底前,南京市将完成区级及以上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重点检查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是否存在排污口、违法建设项目、违法网箱养殖等问题,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全部限期清理整治到位。

《方案》明确,区政府(园区管委会)是水源地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市环保局会同市水务局、建委定期开展督查督办,重点检查各水源地是否完成保护区划定、环境违法问题排查整治是否到位。对专项行动中履职不力、弄虚作假、进展缓慢,以及水源地水质出现恶化的,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等措施;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相关规定实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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