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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伟、龚震、徐国华、周建平、王修信、阮新波、王雪梅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优化限塑令,促进资源节约、保护生态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防止废塑料污染环境,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国办发﹝2007﹞72号,以下简称“限塑令”),各级环保部门全面加强废塑料利用处置行业环境监管,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推进废塑料专项整治,严格利用行业环境监管
2012年,按照国家环保、发改、商务三部委统一部署,我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组织开展了全省9个废塑料集散地专项整治工作,其中5个全面完成取缔,1个入园进区规范管理,3个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成效。2017年,我厅继续联合发改、经信、公安、商务、工商等部门印发《江苏省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废旧衣服、废家电拆解等再生利用行业清理整顿实施方案》(苏环办〔2017〕250号),将废塑料再生利用作为整顿重点之一,进一步开展废塑料相关企业和集散地摸底排查工作,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查处、取缔、关停非法加工小作坊和“散乱污”企业,严格废塑料利用行业环境监管,防止二次污染。
二、加强生活垃圾焚烧监管,落实污染防治措施
目前,未从生活垃圾中分类收集的废塑料,主要与其它生活垃圾一并进行焚烧或填埋处置。我厅以生活垃圾焚烧为重点,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环境监管。一是推进“装树联”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督促垃圾焚烧企业落实“装、树、联”要求(即依法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厂区门口树立电子实时显示屏、监控数据与各级环保部门联网),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监督企业落实环境治理主体责任,推动污染物达标排放。二是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组织对生活垃圾焚烧企业进行环保专项核查,开展项目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严厉打击在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垃圾焚烧发电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三、加大绿色生活方式宣传,配合推动实施限塑令
结合环保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地铁等活动,通过宣传海报、调查问卷、互动小游戏多种形式,宣传限塑令等相关知识,鼓励公众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比如,组织公众看环保活动,邀请公众走进垃圾焚烧发电厂,提高公众对“白色污染”危害的认识,减少对塑料制品的依赖;在六五环境日期间,设计制作“随身常备购物袋 一次性饭盒要少用”、“少用一次性餐具购物袋,为健康简单生活点赞”等系列宣传海报,并送进学校、社区等张贴宣传;在南京地铁2号线环保号列车上定期张贴环保宣传海报,包括“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的危害”,“减少一次性物品使用”等。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特别快递、外卖等新兴业态的形成,塑料制品使用量大幅增长,您们提出的进一步优化限塑令,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和针对性,对强化塑料制品源头减量,提升废塑料规范化、专业化回收利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我厅将认真研究吸纳您们的建议,结合环保部门职责分工,进一步贯彻落实限塑令,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深入推进废塑料再生利用行业清理整顿。前期,国家生态环境部联合有关部委对我省废塑料等再生利用行业清理整顿工作进行了督查,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地方按要求督促抓紧组织整改,加强再生利用企业的环境监管,引导行业健康绿色发展。二是持续加大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环境监管力度。适时开展生活垃圾焚烧行业环保专项检查,重点督促落实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环境管理要求。三是继续加强限塑令相关内容环保宣传。结合“世界环境日”等活动,进一步宣传塑料购物袋带来的环境问题,倡导分类收集处置,引导绿色低碳生活。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