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文化产业繁荣发展,进一步规范泰州市市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泰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泰州市实际,市委宣传部起草了《泰州市市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将《泰州市市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在网上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大众意见建议,您可在2018年5月8日之前将自己的意见或建议通过邮寄信件、传真或者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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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225300
传 真:0523-86882153
电子邮箱:tzzqyj@126.com(“泰州征求意见”首字母)
附件:泰州市市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泰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