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8条举措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18-11-09 09:08 来源:金陵晚报 字体:[ ]

江苏28条举措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11月5日,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从税费负担、用地成本、用工成本、用电成本、物流成本、融资成本、创新成本、制度性交易成本共8个方面、28条政策措施,进一步降低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预计可为实体经济企业降本减负600亿元左右。

◆降低企业税费负担

主要围绕降低相关商品进口关税税率、国家级科技孵化器等相关税收优惠扩大至省级、调整印花税征收标准、财政性资金税收减免、鼓励外商扩大再投资、减征免征房产税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政策措施,预计减轻企业税费负担307亿元左右。

◆降低用地成本

主要围绕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工业用地出让底价、土地出让竞买和履约保证金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政策措施,预计降低用地成本约10亿元。

◆降低用工成本

主要围绕贯彻落实国家相关部署、继续实施现行有关社保费率政策、调整职工医疗保费费率等方面提出相对原则性的政策措施,预计降低用工成本90亿元左右。

◆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主要围绕进一步扩大电力市场交易规模、节约用户电力项目投资成本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政策措施,预计可降低用电成本118亿元左右。

◆降低物流成本

主要围绕规范公路收费、降低车辆车船税适用税额、提高“运政苏通卡”优惠幅度、相关集装箱车辆通行费优惠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政策措施,预计降低物流成本约14.6亿元。

◆降低融资成本

主要围绕改进融资支持机制、完善应急转贷机制、大力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政策措施,预计降低融资成本约50亿元左右。

◆降低创新成本

主要围绕鼓励企业加强研发投入、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加大科技成果转化、企业创新产品应用、探索政府采购首购首用等方面提出具体政策措施。省委、省政府近期出台了《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为叠加放大降低创新成本的政策效应,《若干政策措施》将其中涉及降低企业创新成本方面的相关政策措施,作了强调。上述政策措施实施后,预计降低企业创新成本约10亿元左右。

◆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主要围绕贯彻国务院近期有关文件(国发〔2018〕33号、国发〔2018〕35号)精神以及结合江苏省“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提出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简化审批程序、进步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政策措施,预计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5亿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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