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打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省级财政累计直接投入扶贫资金41.3亿元
480个省定经济薄弱村摘帽 133万低收入人口脱贫
时间:2018-10-18 07:54 字体:[ ]

江苏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10月)

2015年底,随着农村人均年收入4000元以下的411万低收入人口整体脱贫,我省宣告“基本解决农村绝对贫困问题”,扶贫工作进入“减轻相对贫困、缩小收入差距、促进共同富裕”新阶段。2015年底以来,全省上下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行动指南,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走中国特色的减贫发展道路,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高质量减贫和缓解相对贫困“两眼紧盯”、开发式扶贫和制度机制创新“两手齐抓”,全力推动新一轮扶贫开发四类重点对象加快实现脱贫目标,为高水平全面小康奠定坚实基础,探索形成了一批缓解相对贫困的经验成果。

2015年底,省委省政府积极响应中央“打赢脱贫攻坚战”号召,决定在“十三五”时期组织实施“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明确到2020年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年收入达到6000元,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公共服务得到有效保障;省定821个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18万元;6个重点片区和黄桥、茅山革命老区面貌显著改善。

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在重要时间节点、重要场合、重要会议,及时有针对性地发表讲话、作出批示指示、提出明确要求,把牢引导全局工作方向。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多次深入基层一线,靠前指挥,督促检查,推动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

围绕健全“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工作机制,持续强化“五级书记抓扶贫,上下协同帮致富”领导体制。从省到村逐级签订责任书,落实脱贫攻坚一把手责任制。落实“实行最严格考核评估”的要求,不断改进完善市县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方式,督促责任落实。

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协同发力,大扶贫格局不断健全。产业引领、就业创业、教育助力、健康援助、金融助推、基础支撑、国土支持、企业帮村脱贫致富专项行动有力有效推进。各行业部门(单位)强化政策倾斜支持,片区关键工程和重点项目有序有力实施。262家“五方挂钩”帮扶单位,挂钩帮扶苏北12个重点县(区)。

强化政策支持,加大扶贫投入。以省委省政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制定出台30个指导性政策文件。相关部门单位出台配套落实文件或实施方案达到200多个,基本形成了完备的省级扶贫政策支持体系。截至目前,省级财政累计直接投入扶贫资金41.3亿元。

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我省脱贫攻坚战已取得决定性进展,高水平全面小康底部稳步抬升、基础更加坚实。截至2017年底,全省累计有133万低收入人口脱贫,农村低收入人口占比从5.8%下降到2.6%,480个省定经济薄弱村摘帽,重点片区、黄茅革命老区面貌显著变化。

经过近年来的努力,我省有效防贫减贫、缓解相对贫困取得一批新的重要经验或启示,主要有:一是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走中国特色减贫道路,解决现阶段我省存在的以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为主要特征的相对贫困问题;二是合理设置相对贫困线,努力通过开发式扶贫,使低收入农户家庭年人均收入水平达到农民年人均收入平均水平的30%—40%,符合现阶段发展的实际和可能;三是坚持“两个精准”基本方略,健全与之相适应的组织领导体制,到村到户精准强村富民,锤炼强化为民务实作风,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积累重要经验;四是坚持产业扶贫与资产收益扶贫同步推进、密切结合,持续增强发展能力,强化利益联结机制和内生动力,切实增加低收入农户工资性、财产性收益等。

面临重重困难和巨大压力,省扶贫办及全省扶贫系统主动发挥好组织协调、监督管理、考核激励、宣传引导等重要职能,确保脱贫攻坚任务目标如期实现。重点抓了以下工作:

(一)抓好扶贫规划和政策研究谋划。结合省情,调研提出落实中央精神具体建议;领会意图,分析提出可操作性实施方案;着眼全局,主动谋划突破重点难点对策举措;研判大势,超前准备引领性政策预案。

(二)建立健全统筹推进工作机制。建立健全“1+2+8+12”的扶贫工作推进机制。

(三)推动“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推动苏北5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向省委、省政府签署“脱贫致富奔小康责任承诺书”,并逐级落实到村。

(四)持续加强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认真落实《江苏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完成农村低收入人口精确识别、建档立卡工作。

(五)协调推动形成大扶贫格局。对重点帮扶县(区)、重点片区、经济薄弱村和低收入农户等对象,均按照“两个精准”要求落实帮扶责任和相应政策。积极发展电商扶贫、光伏扶贫和旅游扶贫。大力引导民营企业、金融机构、慈善组织更多投入脱贫攻坚。

(六)狠抓重点难点突破。比如,针对因病致贫返贫、“四低一高”经济薄弱村脱贫等,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重点低收入群体和重点经济薄弱村脱贫攻坚的意见》。

(七)加强扶贫工作成效考核评估。重点抓好对苏北5市和12个重点县(区)的考核评价工作。

(八)突出“两个光荣”持续引导激励脱贫攻坚。

(九)加强省委帮扶工作队管理和工作指导。

(十)积极推动扶贫改革创新探索。创新设计“五签字五确认”脱贫工作程序,发放到户“政策明白纸”,建立低收入农户统计监测制度,联合下发《关于加强资产收益扶贫及相关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绘制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责任图谱,推出“三查三治”工作推进法,等等。

(十一)加强工作经验总结交流。

(十二)不断强化扶贫领域监督管理。推动市县全面建立“阳光扶贫”监管系统。以“三查三治”为重点,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加快完善县级扶贫项目库建设,目前全省43个县(市、区)建立项目库。设立“12317”扶贫监督举报中心,及时调查处理群众投诉。

日前,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苏发〔2018〕25号),对今后三年脱贫攻坚进行了全面的部署。下一步,省扶贫办将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深入推进脱贫攻坚。一是坚持现行标准。坚决完成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目标任务,并努力探索形成一套缓解相对贫困的体制机制和制度规范。二是聚焦重点对象。集聚资源、集中力量攻坚重点片区、重点经济薄弱村和重点低收入群体。三是深化到村到户帮扶措施。细化实化产业扶贫、就业扶贫、保障低收入农户住房安全、资产收益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综合保障性扶贫、低收入残疾人脱贫、扶贫扶志行动等关键举措。四是深化扶贫改革创新。统筹结合乡村振兴拓宽脱贫攻坚工作思路,探索缓解相对贫困长效机制。五是优化政策供给。统筹加强财政、金融、土地、科技、人才等保障。六是强化作风保障。深入推进“三查三治”,更好地发挥“阳光扶贫”监管系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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