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推进会以来,南京市认真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42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7〕116号)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上级试点工作部署要求,在全市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试点工作组织领导。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以市政府秘书长为组长,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建邺区分管区长、市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市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推进领导小组,负责试点工作的研究和推进。建邺区成立了以区委书记、区长任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了专门的试点工作组,从9个试点领域涉及的16个职能部门抽调专门人员集中办公,在区政府办公室专门新设立政务公开科,具体抓好政务公开及试点工作的推进落实。建立试点工作周例会制度,每周五下午召开周例会,集中研究试点工作中的问题,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学习培训,部署安排下周试点工作任务。
二是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南京市、建邺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试点工作方案精神,结合市、区工作实际,分别制定了南京市、建邺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按照要求报送省政府办公厅。根据市试点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组长、市政府翁国玖秘书长批示精神,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分别征求了各区政府和市编办、市法制办、市政务服务办、市信息中心等16家市级单位意见建议,经充分研究讨论,不断修改完善,最终定稿印发全市。建邺区由试点领域涉及的部门根据试点要求和业务实际,认真梳理政务公开目录、工作流程、工作机制、规章制度等,初步制定本部门试点工作方案,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明确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政民互动、平台建设、制度建设等5个方面的16项重点任务,由区政府办公室汇总编制全区试点工作方案印发。
三是明确试点工作任务分工。根据南京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建邺区作为国家试点单位,重点围绕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等9个方面开展试点工作,其他各区结合工作实际,在9个方面试点内容中选择1—2个,同步参照开展试点工作。参照试点区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试点实施方案,于9月28日前报送市政府办公厅备案。南京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了试点工作的10项重点任务,将每项任务细化分解为3-5个具体事项,明确牵头单位、指导单位、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间节点。市政府办公厅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推进,市相关职能部门明确做好支持指导试点工作任务,各区政府注重从操作层面抓好试点工作落实。目前,建邺区政府和区有关部门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责任科室组成工作班子,已按照要求对9个试点领域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进行了初步梳理,明确了各试点部门的职责边界,权力事项的办理范围、运行流程、监督方式和救济途径等基本信息,更新了权力事项的办事指南。同时,启动了政府网站改版和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工作。
四是加强试点工作业务指导。国务院办公厅政务公开办、中国行政管理学会、省政府办公厅领导先后3次莅临建邺区现场调研指导,为试点工作指明了方向。市政府办公厅多次组织与试点工作有关的市级部门赴建邺区调研,了解情况,梳理问题,加强工作对接,做好试点服务。市各有关部门积极与省级部门对接协调,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和南京工作实际,主动赴建邺区开展调研,对试点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积极引入高校智库、专业团队参与,建立智囊团,在需求调研、标准编制、过程监督、结果评价等方面加强合作研究,争取到南京大学、东南大学等高校专家以及律师、标准化方面专家为试点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下一步试点工作安排:
一、召开全市试点工作推进会。拟于10月上旬,召开由市政府秘书长、政务公开工作分管秘书长,市基层政务公开试点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各区政务公开工作分管区长、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分管主任,市各有关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处室负责人参加的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推进会,传达贯彻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部署要求,布置推进全市试点工作。
二、加强试点工作宣传。拟在“中国·南京”网站首页开设试点工作专题,传达上级试点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集中展示全市试点工作情况,并按照要求及时向省试点工作专题同步推送。进一步借助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手段宣传试点情况和工作成效,及时收集群众意见,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和全社会参与、支持和监督。
三、加强试点工作指导与交流。组织市各有关单位进一步加强对各区试点工作的调研指导,按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基本原则、工作目标、试点内容和工作进度,精心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推进,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加强与省内外其他试点单位的沟通交流,通过调研走访、座谈研讨等形式,学习先进经验,补齐工作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