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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第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140号提案的答复摘要
(关于推进我省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若干建议)
我局结合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就相关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进一步加大推进落实力度。
一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意见》的贯彻落实。今年初《意见》正式印发后,我省立即将《意见》的贯彻落实作为重点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自上而下凝聚合力,通过专题部署、学习宣传、调查研究、制定实施方案、落实重点举措等稳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李强书记和时任省长石泰峰分别作出批示,要求省安委会牵头,结合江苏实际,对症下药,研究提出我省具体实施意见。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结束后,李强书记再次作出批示,要求紧紧围绕“两聚一高”,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石泰峰省长在2017年度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上部署今年工作时,强调要以贯彻落实《意见》为主线,扎实推进我省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工作。省安委会常务副主任、副省长马秋林定期过问、研究督促全省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工作,要求省安委办结合我省实际加紧制定改革方案,高质量出台实施意见,同时要求各设区市、各部门召开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传达《意见》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工作部署上来。
二是大力开展宣传教育。为推动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深刻把握《意见》的重大意义、精神要旨、重点举措,做好贯彻落实工作,我省把《意见》的宣传教育摆在重要位置紧紧抓在手中。一是及时组织解读。通过微信等新媒体发布系列解读,将《意见》的主要内容第一时间传达给各级党政机关、基层企业和广大群众。二是全面开展宣讲。省安委办及时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开展学习宣传活动,通过举办宣讲会、研讨会、辅导讲座、专家讲解等,组织安全监管部门干部、经验丰富的专家学者深入基层和企业开展宣讲,推动贯彻落实《意见》成为各级干部和企业的自觉行动。三是突出重点对象。在召开全省范围内的《意见》宣讲电视电话会基础上,突出全国化工重点县所在的设区市,根据国务院安委办统一安排,再次组织集中宣讲,指导帮助相关地区、重点企业深刻理解《意见》精神,推动《意见》重点举措的贯彻落实。
三是精心起草实施意见。围绕全面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我省在充分领会中央要求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江苏实际,研究起草具体的实施意见。一是充分讨论起草方案。省安委会牵头、省安委办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充分讨论实施意见的起草方案。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明确需进一步深化、细化、实化、具体化的主要方面,拟定了《江苏省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调研课题分工建议方案》,提出需要调查研究的38个方面具体课题,报送省安委会主任、副主任审阅。二是广泛深入开展调研。省政府王志忠副秘书长召集省相关部门共同研究、明确了38个需要开展调查研究课题的具体分工方案,通过广泛深入的调研,进一步梳理安全生产工作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征求基层、企业、社会组织等有关方面意见,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形成课题调研成果。三是精心起草实施意见。省安委办(省安监局)在汇总调研成果的基础上,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提出《实施意见》的起草思路、基本框架、主体内容,明确了具体分工及其负责人。初稿提出5个方面28条改革措施,经二轮修改完善后形成审议稿,近日将报送省委省政府审阅。
四是扎实推进改革发展重点工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在逐项梳理《意见》具体任务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各项配套制度和政策措施,同时以重点工作为抓手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领域的改革发展。一是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健全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机制,制定出台了《江苏省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江苏省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办法》和《关于实施江苏省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的指导意见》。二是进一步夯实各层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领导责任方面,去年全省13个设区市、96个县(市、区)全部落实了行政一把手担任安委会主任,充实了安委会成员,强化了安办职能。省政府与各设区市、16个省有关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和任务书,省安委会制订出台了《市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及考核细则。部门监管职责方面,在深入调查研究、反复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省政府制订出台了《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苏政发〔2016〕114号),严格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努力实现“日常照单监管,失职照单追责”。企业主体责任方面,针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突出问题,去年省安委会研究制订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苏安〔2016〕19号)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方案》(苏安〔2016〕20号),省政府今年6月专门召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现场推进会,着力解决企业监管机构、监管人员、投入、管理、培训、应急救援等方面的问题。三是深入开展执法年活动。认真履行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职责,印发《2017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方案》,召开全省动员视频会,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大事前执法力度,汇集省、市、县执法资源集中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强化事故责任追究,着力解决执法宽松软的问题。同时,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质量,完成《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细则》编制工作。四是强化依法治安工作。结合部门“三定方案”,完成省安监局权力清单和职责清单的制定,其中,权力清单明确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行政奖励3个方面89项权力,职责清单明确了各项职责内容、履职要求和法律责任;探索推进行刑衔接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与协查机制。五是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制定出台《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危化品综合治理;督导各地深入推进去年危化品专项整治列入红表企业的关停工作;召开化工(危化品)企业安全管理现场会,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企业标准化建设、智能化二道门建设、动火作业管理和班组隐患排查奖励机制建立等基础工作。全面开展煤矿安全体检,试点先行,坚持“一矿一案”、 全覆盖、无盲区、“闭环管理”和“专业小组负责制”原则,对体检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开展“零点行动”。加强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全面开展危险因素辨识和风险管控,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按照苏南、苏中、苏北三个片区,分别在南京、扬州、连云港市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试点工作。六是持续加强安全基础保障能力。深入推进信息化工作,在去年基本建成“两平台一系统”(江苏省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平台、江苏省应急救援系统平台和江苏省安监系统电视电话视频会议系统)的基础上,组建省安全生产信息中心,筹划建设省安全生产大数据中心,加快企业端数据、省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数据的接入工作。强化基层安监机构能力建设,推进省编办、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乡镇(街道)安监机构建设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全面推动乡镇(街道)安全监管机构、人员、经费、装备“四落实”,队伍结构、素质、能力、作风“四提升”,工作职责、任务、机制、手段“四匹配”。持续开展各类群众性安全宣教文化活动,做实“安全生产月”活动,做细安全文化“七进”活动(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农村、进公共场所),做优安全文化精品力作评比等群众性活动,扩大宣教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下一步,将充分吸收和采纳您们的建议,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压降较大事故、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为目标,以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为抓手,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持源头防控、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夯实基层基础,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为全省“两聚一高”发展大局和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