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省环境质量状况新闻发布会

  魏赟(省政府办公厅新闻联络处副处长):记者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发布会。


  依法公布全省环境状况,介绍环保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回应社会重大环境关切,对于宣传省委、省政府重大环境决策部署、推动环保重点任务落实、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以往每年的“6.5”世界环境日前后,我省都会向社会公布上一年全省环境状况。今年我们提前一个多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去年情况。2016年,我省环境质量保持总体改善的良好势头,环境质量呈现“两升两降”,顺利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


  今天,我们邀请省环保厅负责人发布2016年全省环境状况,同时介绍2017国际环保新技术大会相关情况。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并在发布台就座的是:省环保厅陈志鹏副厅长,省环保厅科技标准处蒋澄宇处长、水环境管理处程炜处长、大气环境管理处刘晓蕾处长、自然生态保护处戢启宏处长、环监局杨新芝副局长。此外,省环保厅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也出席了发布会并在前排就坐。受省政府王思源副秘书长委托,今天的新闻发布会由我主持,我是省政府办公厅新闻联络处魏赟。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有两项议程:一是请省环保厅陈志鹏副厅长发布新闻,二是请记者朋友们就感兴趣的问题提问。现在,请陈志鹏副厅长发布2016年全省环境状况,并介绍2017国际环保新技术大会简要情况。


  陈志鹏(省环保厅副厅长):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下午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相关规定,今天,我们在这里发布2016年江苏省环境状况公报。首先,对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江苏环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2016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省环境质量保持总体改善的良好势头。


  一是国家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有所提升。列入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的104个断面中,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的断面比例为68.3%,Ⅳ~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29.8%,劣Ⅴ类断面比例为1.9%。与2015年相比,符合Ⅲ类断面比例上升6.1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下降5.2个百分点,达到国家"水十条"年度考核目标。列入江苏省"十三五"水环境质量目标考核的380个地表水断面中,水质符合Ⅲ类的断面比例为62.9%,Ⅳ~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32.6%,劣Ⅴ类断面比例为4.5%。


  长江江苏段干流水质较好,10个监测断面水质均符合Ⅲ类标准。41条主要入江支流的45个控制断面中,水质符合Ⅲ类、Ⅳ类、Ⅴ类和劣Ⅴ类断面分别占56.8%、20.4%、11.4%和11.4%,与2015年相比,符合Ⅲ类标准的水质断面比例上升2.3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下降9.1个百分点。太湖湖体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年均浓度分别达到Ⅱ类和Ⅰ类标准,总磷年均浓度达Ⅳ类,总氮年均浓度为Ⅴ类。与2015年相比,湖体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浓度稳定在Ⅱ类以上,总氮浓度下降3.9%。湖体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54.6,同比下降1.5,总体处于轻度富营养状态。全省近岸海域31个国控、省控海水水质测点中,符合或优于《海水水质标准》二类标准的比例为61.3%,三类、四类和劣四类水质比例分别为22.6%、12.9%、3.2%。全省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取水量为61.09亿吨,占取水总量的99.8%。


  二是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按日评价,全省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为70.2%,较2015年上升3.4个百分点,13个设区市达标率范围为65.0%~77.9%。空气中的主要污染物浓度均有不同程度下降或保持稳定,其中全省PM2.5年均浓度为51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12.1%、较2013年下降30.1%,达到国家提出的“在2013年基础上下降13%,比2015年下降3%”的目标要求。去年,全省共发生11次重污染天气过程,按照省政府发布的《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全省共发布蓝色预警10次,黄色预警1次。全省设区市酸雨平均发生率为18.8%,降水年均pH值为5.61,与2015年相比,全省酸雨平均发生率下降9.5个百分点,达到近10年的最低水平。


  三是城市声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各类声源、声强及分布情况无明显变化,生活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仍是影响全省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全省13个设区市昼间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4.8分贝,有8个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二级水平。设区市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表现出与城市日常生产、生活和作息规律相似的变化特征,昼间平均等效声级6~8时上升明显,8~18时维持在较高水平,18~21时逐步减弱。


  四是生态环境状况无明显变化。生态遥感监测结果显示,全省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66.8,各设区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处于61.1~70.4之间,生态环境状况处于良好状态,与2015年相比,全省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上升了0.3。太湖、长江、京杭大运河等主要水体水生生物多样性调查结果显示,全省生物环境状况总体保持稳定。


  五是辐射环境状况良好。全省辐射环境56个国控点和233个省控点监测结果表明,太湖、淮河、长江等重点流域水体及近岸海水、海洋生物中放射性核素浓度与1989年江苏省环境天然放射性水平调查测量结果处于同一水平;重点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水中放射性指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环境中电磁辐射监测结果均低于《电磁辐射防护规定》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的要求。


  总的看,江苏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的步伐正在加快。但是也要十分清醒地认识到,我省人多地少、产业密集,资源要素约束日益凸显,环境质量与群众的热切期盼相比尚有不小的差距,仍是我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突出“短板”。我们将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紧紧围绕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两聚一高”目标,全力落实大气、水、土壤三个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扎实推进“263”专项行动,全面从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广泛接受媒体和公众监督,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以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实际成效,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环保获得感。


  2016年全省环境状况就介绍到这里。下面,我向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介绍一下即将召开的“2017国际环保新技术大会”的相关情况。


  今年6月5日-6日,环境保护部、江苏省人民政府将在南京国际博览中心共同举办“2017国际环保新技术大会”。此次大会将面向世界环境科技研究前沿、面向环境治理主战场、面向地方和企业环境技术需求,广泛邀请国际、国内知名专家学者,通过论坛研讨、集中展示和推介国内外先进环保技术,积极分享全球环境治理经验,有力促进环保新技术的精确对接、推广应用和产业转化,以期达到支撑环境治理、服务实体经济的双重效果。大会将设置水体污染控制、大气污染防治等6个主题论坛,企业环保新技术交流等2个专题推介,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履约交流等4个国际专场以及“产学研对话”对接洽谈活动。本次大会恰逢第46个世界环境日。我们还将同步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公众成为推动环境问题解决的参与者、贡献者,从共识、共为走向共建、共享,画出更大的环保“同心圆”。


  这里,我向在座的媒体朋友发出诚挚邀请,希望各位关注此次大会并参与其中。最后,对新闻媒体长久以来对江苏环保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再次表示衷心感谢!


  魏赟(省政府办公厅新闻联络处副处长):谢谢陈厅长。下面,各位记者朋友可就感兴趣的问题提问,提问前请说明自己所供职的媒体。


  中国环境报记者:陈厅长提到了“2017国际环保新技术大会”,请问此次大会的特色和亮点是什么?据我了解,类似的新技术交流活动江苏已经举办了连续七届,请问这样的活动对整个江苏的污染治理有哪些积极影响?


  蒋澄宇(省环保厅科技标准处处长):本次大会的特色和亮点:一是办会层次高。前三年会议由省环保厅主办,今年大会由江苏省人民政府和环境保护部合办。二是会展国际化水平高。此次大会将邀请国际环保机构高级官员,国外环境部长,国家及地方政府官员,国内外高校、研究机构知名院士、专家学者,国外著名环保企业,国内水、气、固废治理各领域排名前列环保企业参会。三是参与单位层次多样,覆盖范围广。大会邀请了环保领域国内外上市公司、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国内外环保企业,2017年度及“十三五”期间有水、大气、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任务的园区和企业、有生态创建和农村连片整治任务的县、乡(镇)、村参会。四是大会开展方式更加多样化,凸显实效。会前通过环保科技技术需求征集,有力促进供需双方企业间环保新技术的精准对接。拟在会上发布2017年度重点环境治理计划项目4313项,推动技术需求方、列入治理计划的企业、开发区、工业园区和环保科研机构、设备制造企业等供需双方的互动和参与。活动内容涵盖大气污染防治、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处理、饮用水环境安全保障、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安全处置与资源化利用、农村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环境监察技术装备、综合环境服务与大数据智慧环保等9个板块。预计参展企业300家,专业观众1万人。


  新技术交流活动通过论坛、集中展示和推介国内外先进的环保技术、产品和服务,加强中外环保领域的学术交流和技术合作,分享全球环境治理经验,促进环保新技术的精确对接、推广应用和产业转化,为环境保护及生态修复搭建科技交流接洽平台,达到支撑环境治理、服务实体经济的双重效果,促成一大批科研成果转化应用,环保新技术推介效果显著,受到参会各方一致好评。去年活动期间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95%的展商认为展会达到了宣传公司及品牌形象、建立新的商务关系、推广新产品的预期,部分展商现场获得了订单,超过96%的展商表示愿意考虑参加下届活动。超过92%的专业观众表示各类技术交流和研讨会效果很好,专业化程度高,国际化程度高,参观体验很好,同时了解了行业发展的最新动向,收集到了有价值的技术及产品信息,找到了适合本企业污染治理的技术和产品。


  中国江苏网记者:《公报》显示,我省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上升了0.3,这个指数有什么实际意义?2016年全省酸雨的平均发生率下降了9.5个百分点,达到了近十年最低水平,请问采取了什么具体措施才取得了这样的成果?


  张咏(省环境监测中心副主任):生态环境状况指数,是对我省宏观的生态状况进行的评价,从技术规范来看,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上升了0.3,说明我省生态环境状况是保持稳定的。


  刘晓蕾(省环保厅大气环境管理处处长):酸雨主要是空气里面含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这样的气体,和雨水到一起,会形成酸雨。酸雨平均发生率下降,原因是和我国、我省连续多年开展污染减排,把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通过多年减排,使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所以说,污染物的减少是酸雨平均发生率下降的直接原因。


  江苏法制报记者:2015年开始,全省贯彻实施新环保法的情况如何?还存在哪些问题?以及下一步的措施?


  杨新芝(省环保厅环境监察局副局长):2015年以来,全省环保系统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综合运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等手段,不断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和公开曝光力度,积极引导企业守法自律。2015年-2016年,全省环保系统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78万件,处罚总额约11亿元,其中运用新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查处案件3400件;全省公安机关立案侦办环境污染犯罪案件450多起,抓获嫌疑人900余人,有力地震慑了违法分子。


  从总体情况看,新环保法实施取得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研究解决。比如,新环保法一些配套制度还不够健全,需要进一步完善;部分地区、部分行业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违法问题还比较多;部分地区基层环境监管力量不足,与繁重的监管任务不相适应等。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继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加大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等力度,保持惩治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强新“两高”司法解释宣贯工作,积极协调公安、检察机关,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增强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合力。二是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结合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进一步强化基层环境监管执法能力。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督促各地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执法工作机制,加强基层环境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充实监管人员,配齐监管装备。根据环保部统一部署,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进一步提升环境执法监管水平。三是强化信息公开。继续完善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专栏,定期公开环境执法、行政处罚和群众举报重点环境问题查处情况。同时,督促重点企业主动公开其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等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南京晨报记者:李克强总理在今年全国“两会”结束后会见中外记者时说“蓝天不会也不应该成为奢侈品”,江苏今年空气质量奋斗目标是PM2.5浓度下降至49微克/立方米,将PM2.5浓度降至“4”字头,难度大吗?江苏会实施哪些治霾的升级版措施,特别是针对臭氧超标问题,有没有具体举措?


  陈志鹏(省环保厅副厅长):2015年,我省PM2.5平均浓度为58微克/立方米,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66.8%。根据“大气十条”和“十三五”环保规划,到2020年,我省PM2.5浓度应达46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比例应达72%以上。因此,按照序时进度要求,今年我省PM2.5浓度应达53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比例应达69%以上,约完成“十三五”目标的40%。但为了更大力度改善空气质量,我省在上述考核目标的基础上,自加压力确定了一个奋斗目标,即PM2.5浓度下降到49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上升到71%,相当于完成“十三五”目标的80%。相比考核目标,奋斗目标的完成难度翻了一番,等于提前两年实现2019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虽然很有难度,但我们有信心,也安排了具体措施。


  围绕年度目标,我省将坚持“以周保月、以月保年”的工作机制,实施4288项大气治理重点工程。一是严控燃煤污染。完成32台1068万千瓦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整治9237台燃煤锅炉,实现大型燃煤机组超低排放和燃煤小锅炉整治“两个全覆盖”。二是深入治理工业污染。实施2821项挥发性有机物(VOC)整治项目,大力推动钢铁、焦化、玻璃等行业烟气脱硝设施建设;全部拆除钢铁烧结机脱硫烟气旁路。三是加强机动车船污染防治。推广新能源汽车5万辆(标准车),新建港口岸电系统359套,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从国Ⅱ升级到国Ⅲ。四是综合治理城乡面源。全面推行“绿色施工”,提升道路机械化清扫水平;继续保持秸秆禁烧的高压态势,确保火点数处于全国较低水平。五是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进一步提升空气质量预测预警水平,更加有效地管控重污染天气。


  针对臭氧超标问题,我省将加强臭氧前体物——VOC的控制。去年底,省委、省政府出台“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六治”中有“一治”就是“治VOC”。今年2月份,省政府专门出台“VOC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强力推进VOC治理。年内我省将削减重点行业VOC排放总量10%,一年时间就完成“十三五”VOC减排任务的一半。一是实施工业VOC治理,所有化工园区建成泄漏检测与修复系统,完成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的VOC集中整治。二是实施清洁原料替代,印刷包装、集装箱、交通工具、机械设备、人造板、家具、船舶制造等行业全面使用低VOC含量的涂料、胶黏剂。三是加强面源VOC治理,以长江和京杭运河沿线为重点,推进油码头油气回收治理改造;组织各地制定实施餐饮油烟、汽车维修行业VOC整治方案。四是夯实工作基础,加强臭氧污染形成机理的研究,建立动态更新的VOC排放清单,制定VOC污染管理办法,严格落实VOC排污收费政策。


  交汇点记者:今年“263”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会议上提出,上半年要出台“生态保护引领区”和“生态保护特区”有关政策措施,能否透露一下最新进展情况,建立“两区”对优化生态保护格局将起到哪些积极作用?


  戢启宏(省环保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处长): 进展方面:去年下半年,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明确提出建设“生态保护引领区”和“生态保护特区”的要求。根据省政府要求,省环保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广泛开展调研、征询各方意见,组织起草了《关于建设生态保护引领区和生态保护特区的指导意见》。《意见》有望近期出台。此后,相关地方将根据《意见》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制定具体的引领区及特区建设方案。


  建设“两区”的积极作用方面:推进“两区”建设,总体考虑是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明晰和优化重点区域的功能定位和发展路径,通过政策引导推进重点区域保护与发展的再平衡,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形成重点生态功能区域的强约束,达到典型引路、示范推广的目标。生态保护引领区是通过空间优化布局、产业绿色转型、引导生态生活生产方式,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建立资源节约、生态友好导向,探索建立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生态保护特区是依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破除现有体制弊端,创新运行管理机制,突出江苏自然资源秉赋特色,构建统一权属、统一规划、统一保护、统一监管的自然资源一体化管理模式,强化治理修复、提升科研水平、营造绿色民生、塑造国际影响,实现自然资源保值增值,形成区域性生态屏障。


  魏赟(省政府办公厅新闻联络处副处长):记者朋友们,生态环境关系着我们每个人,环境治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我们希望通过大家全面客观的报道,进一步呼吁大家树立强烈的环保意识,共同保护我们的生态环境。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开到这里,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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