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关于促进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培育经济新增长点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7-03-03 09:27 字体:[ ]

  苏政发〔2017〕8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1号),促进全省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流通方式转变和消费升级,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现代服务业新增长点,更好发挥快递业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作用,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相关决策部署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以建设快递服务业强省为目标,以“互联网+”快递为发展方向,着力解决制约快递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推进快递业与电子商务、现代农业、制造业等联动发展,融入并衔接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扩展服务网络惠及范围,保障寄递渠道安全,促进行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寄递需求,更好服务于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在全国率先建成普惠城乡、技术先进、服务优质、安全高效、绿色节能的快递服务体系,快递业对全省经济增长的贡献度明显提高。

  ——产业规模跃上新台阶。到2020年,快递业务量突破60亿件,年均增长22%,快递业务收入突破700亿元,年均增长21%,日均服务用户3000万人次以上。

  ——企业实力明显增强。培育4家网络覆盖广、品牌影响力大、竞争实力强、收入超50亿元的快递领军企业。推进快递产业园区建设,力争建成2个国家一级快递专业类物流园区,吸引一批国内外大型快递企业区域性总部、分拨中心落户,带动企业集聚、产业集群发展。

  ——服务水平大幅提升。寄递服务产品体系更加丰富,实现省内县级以上城市24小时投递、全国重点城市48小时投递,国际快递服务通达范围更广、速度更快。快件延误率、损毁率、丢失率、申诉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服务满意度居省内公共服务行业前列。

  ——综合效益更加显著。有效降低快递物流成本,行业收入占GDP的比重达到1%,年均新增就业岗位1.5万个以上,支撑全省网络零售交易规模8000亿元,年均增长27%。

  三、重点任务

  (一)促进行业集聚发展。

  1﹒加强园区建设。统筹全省快递产业(物流)园区规划和布局,在南京、无锡等地布局国家一级快递专业类物流园区,在苏州、徐州、南通、连云港、淮安等地布局国家二级快递专业类物流园区。各设区市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城市共同配送需要,应规划建设具备集中仓储、分拣处理、快速集散、统一配送、商品展示等服务功能的现代化快递(物流)产业园。以无锡苏南国家级快递产业集聚发展示范园区为龙头,力争建成2个国家一级快递专业类物流园区。加快园区配套功能设施建设,提升配套服务能力,落实土地、金融、财税等各项优惠政策,吸引快递企业入驻,促进行业集聚集约发展。各地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中统筹安排支持快递专业类物流园区建设,支持规模以上快递企业在规划园区内设置大型快递分拨中心。鼓励支持地方人民政府创建“中国快递示范城市”。(责任单位:地方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

  2﹒引进培育行业龙头企业。支持国际、国内知名快递企业在我省落户和布局企业总部、全国性区域总部、全国或区域性服务功能设施。鼓励各类资本依法进入快递领域,支持快递企业通过兼并重组、上市融资等方式做大做强,培育知名快递品牌,加快形成若干具有竞争力的企业集团。对快递企业总部、快递企业总部在我省设立的地区总部,所在地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大支持力度,建立从招商洽谈、协调服务、落地建设、政策扶持到竣工验收的一整套推进和服务机制。改进纳税方式,对在我省境内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快递企业,经省级财政和国税部门批准,可由快递企业总机构向主管税务机关汇总申报缴纳增值税。(责任单位:地方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

  (二)推动行业转型升级。

  1﹒加大科技创新力度。积极做好相关新技术、新设施、新设备的应用推广,引导企业通过技术创新提高行业信息化水平。推进发展“互联网+”快递,鼓励快递企业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优化服务网络布局,提升运营管理效率,推动服务模式变革,加快向综合型快递物流运营商转型。加大全自动、半自动分拣装备和智能标签识别等快速分拣技术的应用,实现分拣中心作业流程信息化、标准化,提升分拣智能化水平。加大快件在线监测、实时跟踪技术的投入和使用,提高快件运输的智能化水平。全面推广使用智能化手持终端,增强末端投递的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地方人民政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邮政管理局)

  2﹒引导行业绿色发展。倡导绿色发展理念,加强全省邮政业绿色循环低碳建设,努力实现快递行业低污染、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高效能、高效益发展。鼓励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使用可循环利用的包装材料以及可降解的物料辅料,大力降低原材料和能源消耗。推动设施和运输车辆节能。引导企业采用节能型绿色仓储设施,推广集装单元和可回收托盘技术。积极稳妥推广节能环保车辆,鼓励企业长途运输采用低能耗、低排放运输工具,短途末梢投递环节使用符合国家快递车辆标准的清洁能源及电动车辆,实现绿色环保低碳运输。积极落实国家和省鼓励节能减排、循环利用资源以及使用新能源交通工具的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地方人民政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交通运输厅、省环保厅、省邮政管理局)

  3﹒构建行业信用体系。继续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建立快递企业及从业人员失信“黑名单”制度,把包括恶意欠费、恶意寄递违禁物品等行为的用户以及违规失信经营的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纳入到“黑名单”中,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动建立快递业信用信息平台并实现与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及各监管部门管理系统的互联共享,实施行业信用管理,加强行业自律,完善企业信用管理体系。(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省安全厅、省工商局、省商务厅、省信用办、省邮政管理局)

  (三)加快行业协同融合发展。

  1﹒加大交邮合作力度。充分发挥交通运输基础作用,扩展合作深度和广度,推动快递服务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顺畅对接。协调推进快件集散处理中心、转运中心等基础设施与公路、铁路、机场、港口、轨道交通等统一规划和同步实施。推进快递“上机上铁”。鼓励航空、铁路企业为快递企业优先配舱(车)、优先安检、加速通关,开通快递专列和航班。合理配置各类运输方式,支持快递企业加强与交通运输企业的深度合作,鼓励公路场站配套建设快件运输通道和装卸操作接驳场所。完善农村快递运输方式,开展公路客运班线代运快件试点。推广使用甩挂运输,将符合条件的快递企业纳入省级甩挂运输项目库,对甩挂车辆购置给予适当扶持。(责任单位:地方人民政府,省交通运输厅、省铁路办、民航江苏监管局、省邮政管理局)

  2﹒推动快递业与现代农业协同发展。持续推进“快递下乡”。引导快递企业整合资源,加强农村快递基础网络建设,提高乡镇网点覆盖率和覆盖密度,积极构建优质特色农产品配送网络。支持快递和专业第三方企业整合利用各种网络资源,建设快递综合服务站点。加快快递与农村电子商务协同融合发展,发展农特产品快递服务,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落地生根。鼓励快递企业积极参与涉农电商平台建设,并在自有电商平台开设农业电商专区,对特色农产品提供包装、仓储、运输的标准化、定制化服务,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提供适应农业生产季节性特点的快递服务。(责任单位:地方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农委、省邮政管理局)

  3﹒推进快递业与先进制造业协同发展。围绕“一中心一基地”建设,推动快递企业与先进制造业协同发展,积极拓展智能制造、个性化定制、订单末端配送等服务新领域。鼓励企业进驻制造业集聚区和工业园区,为制造企业提供一体化供应链服务,加强与制造企业信息对接,积极开展代收货款等末端投递增值服务。探索融合发展新机制,引导企业积极参与邮政快件自动化装备设计,鼓励优势制造企业研发和生产自动化快递成套装备,推动我省智能制造等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打造经济增长新亮点。(责任单位:地方人民政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邮政管理局)

  4﹒深化快递业与现代服务业协同发展。推动快递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协同发展,延伸服务链、融入产业链、提高价值链,发展便民利商新业态。支持快递企业加强与上下游服务业态实现优势互补和信息互联互通,提供仓储、金融、保险、通关、货代等一体化解决方案。鼓励快递企业整合配送资源,构建适应电子商务的物流服务平台和配送网络。加快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试点,打造快递与电商协同发展的产业链。鼓励快递企业通过自建、合作、并购等方式建设跨境物流网络和公共海外仓,提升快递企业跨境业务承接能力。(责任单位:地方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

  (四)改善行业发展环境。

  1﹒推进简政放权。坚持“放管服”结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探索对快递企业实行同一工商机关管辖范围内“一照多址”模式,简化快递企业分支机构登记备案手续。进一步优化快递许可流程,缩短办理时限。(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邮政管理局)

  2﹒保障快递车辆通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城市道路交通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相应管理措施,优先给予快递服务车辆通行和停靠便利。按照“统一标识、统一车型、统一管理”的要求,对符合行业标准的快递电动三轮车在城市通行、停靠、作业,以及事故处理上给予相应便利。(责任单位:地方人民政府,省公安厅、省邮政管理局)

  3﹒加强快递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利用工业企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建设快递服务设施。新建工业、商业项目和居住小区应为物流配送末端网点建设预留条件,居住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居民小区、在校学生数量超过1万人的高等院校以及旧城改造,应提供(预留)一定的快件用房,以满足快递服务需要,保障快件安全。(责任单位:地方人民政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教育厅、省邮政管理局)

  4﹒提升快递末端服务能力。深入推进快递服务“进社区、进单位、进校园”和“快递下乡”工程,支持邮政、快递企业及社会第三方在城市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乡镇、农村建设快递服务中心或设置智能快件箱。(责任单位:地方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农委、省教育厅、省邮政管理局)

  (五)强化行业安全监管。

  1﹒健全联动机制。全面落实收寄验视、实名收寄和过机安检等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将快递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加强跨部门协作配合,提升安全监管与应急处置能力。在较大规模快递园区或快递企业设立警务室,推动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与邮政管理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联动处置突发事件,督促和指导快递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责任单位:省综治办、省公安厅、省安全厅、省邮政管理局)

  2﹒强化科技监管。积极利用信息技术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完善快递业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和快递业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加快建设“江苏省快递行业安全监管与服务云平台”工程项目,实现收寄、处理、运输、投递等环节科技监管。制定信息采集相关标准,实现快件信息溯源追查,依法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安全。(责任单位:省邮政管理局、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安全厅、省质监局)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全省快递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召集人,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安全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商务厅、省国税局、南京海关、民航江苏监管局、省邮政管理局、上海铁路局南京办事处和上海铁路局徐州办事处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制定促进快递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统筹协调,及时协调解决发展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合力推动全省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邮政管理局,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邮政管理局)

  (二)加强规划引领。各地要将快递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中合理安排快递基础设施,做好快递业发展与省级相关规划的有效衔接。(责任单位:地方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国土资源厅、省邮政管理局)

  (三)加强政策扶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大扶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快递企业、快递产业(物流)园区和快递服务项目,纳入省级现代服务业(其他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范围,通过项目补贴、基金投资、融资增信等多种方式予以扶持。具体实施办法由省邮政管理局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各地要将快递业作为重点扶持发展行业,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地方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邮政管理局)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7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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