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224号提案办理结果摘要
时间:2017-12-27 16:06 来源:江苏省教育厅网站 字体:[ ]

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224号提案办理结果摘要


我省一直高度重视特殊教育,把发展特殊教育作为全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公平发展、优质发展的重要内容,扎实有效地推进特殊教育工作,初步形成了“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教学校为骨干、以示范学校为龙头”的特殊教育发展格局。

多年来,我们始终把残疾儿童少年的随班就读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在各类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对开展随班就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显著提高。目前,我省凡是有入学需求的各类残疾儿童、少年,均能保障其受教育权益。2015年,南京市和无锡市崇安区(现纳入梁溪区)被教育部列为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开展残障儿童随班就读实验。同时,省教育厅在每个设区市都设立了随班就读工作实验县,使每个设区市都有建立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的示范点,为大面积开展建立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作好准备,省教育厅还为每个省级实验县安排了一定的实验经费,鼓励各地开展实验工作。全省在南京市盲人学校、南京市聋人学校和常州市光华学校建立了江苏省盲教育、聋教育和智障教育资源中心,为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开展师资培训、进行巡回辅导、提供咨询服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目前,我省接受自闭症儿童随班就读的学校基本都能够对自闭症儿童有正确的认识,并按照融合教育的理念,尊重每个个体的特点和不同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学校和班主任基本都能够积极主动和家长联系,定期沟通学生在校情况。很多学校和教师也把自闭症儿童作为研究的对象,通过课题研究的方式,为儿童制订详细的观察和教育干预计划。在学校和教师的倡导下,大多数儿童对自闭症儿童还是能接纳的,也愿意向他们提供方便。但与此同时,来自社会和家长的不理解,以及患儿家庭的不能正确面对,也对教育机构实施自闭症儿童融合教育形成了阻碍。

下一步,省教育厅将联合残联、卫生等相关部门,在随班就读实验开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加强队伍建设,优化相关制度,强化行政监督和专业指导,让每一个残疾儿童(包含自闭症儿童)都能够接受适宜的、有质量的融合教育。

一、组建一支融合教育管理队伍。统筹教育、康复、医疗资源,实行跨机构协同服务,明确分工,各负其责。组建作为决策机构的联席会议,由教育牵头,残联、卫生、民政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参与,协调解决融合教育发展中的一些重大问题。二是组建工作层面的融合教育管理机构,由相关职能处室、师范院校、教研部门、宣传部门等组建成立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负责具体实施融合教育推进工作。三是组建特殊教育专业支持机构,由教育、康复、卫生、心理、社工等不同领域专业人士组成的专家指导委员会,形成汇集全省各级专家的专家资源库。

二、建设一批特殊教育专业机构。要求各地根据区域内特殊儿童的年龄、残障类别、居住地等分布情况,制订区域特殊教育发展规划:办好一所特殊教育学校、一个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和一批依托普通学校的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原则上每个乡镇建一个幼儿园融合教育资源中心、一所小学融合教育资源中心,鼓励康复机构按照幼儿园办园标准创建成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初中阶段根据生源情况在区域内均衡设置若干融合教育资源中心,方便特殊儿童就近入学;高中阶段每个县区至少要设置一个依托职业教育学校的融合教育资源中心,普通高中根据学生情况灵活设置。此外,可根据残疾学生分布情况,弹性设置若干资源教室。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原则上要设特教班,配备特教教师和资源教室。

三、建立一套融合教育管理机制。一是建立诊断评估制度,对每一位有特殊教育需求的适龄儿童,根据家长申请,由教育部门委托,由特殊教育专家委员负责进行教育诊断、提出安置建议,并根据安置情况配置资源。二是建立机构认定制度,分学段制订融合教育资源中心配备标准,参照残联康复机构、就业培训机构建设标准,将部分普通学校建设成为兼具教育和康复、兼具教育和就业培训功能的机构。三是建立个别化教育制度,建立相关人员协作团队,在现有普通课程的基础上,进行审议调整,形成适合特殊儿童需求的课程方案。四是完善送教(康)上门制度,与残联合作,原则上送教(康)到社区残疾人之家(残联设立的基层庇护机构),特殊情况可送教(康)到家庭。五是建立质量评估制度,对普通学校实施的融合教育质量进行个别化评价,促进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六是建立数据共享制度。建设特殊儿童相关数据共享平台,在卫生、教育、民政、残联等部门之间建立数据互通机制,从源头上了解特殊儿童的数量、健康状况、康复进展等,为融合教育奠定基础。

四、健全一系列融合教育保障制度。一是建立专业师资配备制度。落实国务院特殊教育提升计划要求,借鉴兄弟省的先进经验,制定特殊教育机构(含特教指导中心和融合教育资源中心)编制配备标准。二是建立经费保障机制。积极和残联系统开展协作,通过将一批幼儿园、中小学校认定为康复机构或职业培训机构的方式,调入残联系统的康复经费和就业保障金,解决经费匮乏问题。积极争取出台学前和高中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制度。三是建立专业发展机制。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要求,研制系列课程,对特教老师、普教老师进行全面培训,实行先培训再上岗,满足融合教育的专业要求。逐步配齐专职特教教研员。四是纳入综合考核评价体系。我省已将融合教育纳入教育现代化监测指标,未来将要求各地将融合教育发展纳入各学段综合考评体系,纳入各地各校教育工作年度综合考评,落实普通学校发展融合教育的主体责任。

同时,我们也将通过网络、电视、报纸和宣传单等形式加强融合教育工作的宣传和引导,形成社会、学校、家庭共同关爱特殊儿童、关爱自闭症儿童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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