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13-01474 分          类: 政府办公室(厅)文件 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 文 日 期: 2013-03-14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新一轮农村实事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   题   词: 建设 农村 工作 资金 管理
文          号: 苏政办发〔2013〕22号
内 容 概 述: 印发江苏省新一轮农村实事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          效: 根据《省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苏政发[2017]162号),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苏政办发〔2013〕22号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

  新一轮农村实事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新一轮农村实事工程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03年以来,我省先后组织实施了农村5件实事、农村新5件实事和农村6件实事工程,省级累计投资超过800亿元。这些实事项目,从解决农民群众最需要、最紧迫的实际困难着手,有效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农村公共事业发展,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成为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改善农村民生的重要抓手,受到了基层干部群众的真心拥护和欢迎。

  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农民群众的新期盼,与实施“八项工程”等重大部署以及前三轮农村实事相衔接,省人民政府决定,自2013年至2015年,组织实施新一轮农村实事工程,兴办农村饮水安全、农村教育培训、农村卫生健康、农村交通出行、农村环境整治、农村文化建设、农村社会保障、农村脱贫奔小康8件实事。

  实施新一轮农村实事工程,从关系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的事情做起,切实解决农民群众饮水、教育、医疗、出行、环境、文化、保障等方面的问题,是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实践执政为民宗旨的具体行动,是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加快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有效载体。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把实施新一轮农村实事工程摆上重要位置,带着责任、带着感情,把这项关系全局和长远的民生工程办实办好,确保2015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让广大农民更多、更公平地享受发展成果。

  兴办农村实事工程,以政府财政资金投入为主。省级财政将加大对农村实事工程的投入,各市、县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宁可少上其他项目,紧缩其他方面的开支,也要保障农村实事工程的投入。农村实事工程项目要突出重点,向经济欠发达地区和薄弱村倾斜,促进区域共同发展。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坚决防止截留、挤占和挪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强项目管理,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农村实事工程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2月24日

  

  

江苏省新一轮农村实事工程实施方案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一、目标任务

  按照饮水安全达标率、区域供水覆盖率、农村水厂水质合格率等指标,将苏中、苏北农村居民饮水不达标的48个县(市、区)划分为11个重点县、17个一般县和20个普通县,力争经过3至5年努力,解决48个县(市、区)1483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2013年至2015年,每年完成300万人饮水安全建设任务。

  二、推进措施

  (一)加强水源工程建设。按照水资源开发利用的相关规定,从各地实际出发,通过勘查论证,对水源水质、水量以及工程投资、运行成本等进行方案比较,科学规划建设,确保水源、水质、水量安全可靠。

  (二)加强供水工程建设。围绕城乡供水一体化目标,明确区域供水建设任务,督促各地加大区域供水实施力度,针对丘陵山区、偏远地区农村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多种形式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健康问题,努力提高农村饮用水质量。

  (三)加强镇村管网工程建设。按照城乡供水统筹发展要求,合理规划镇村管网布局。区域供水管网通达的地方,要及时开展镇村管网工程建设;区域供水难以延伸的地方,采取多种方式,解决农村饮用水水源,确保农村居民饮水安全。

  (四)加强水质检测能力建设。完善农村水厂消毒设施,确保出厂水达标。针对农民饮水安全工程特点,合理布局建设农村供水水质检测中心,重点县和一般县应成立县级农村供水水质检测中心或分片建立水质检测室,全面提升农村供水水质检测能力。

  三、组织保障

  (一)实行政府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把保障农村饮水安全作为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任务,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建立齐抓共管工作机制,落实各项关键措施,确保人民群众早日喝上干净、卫生的饮用水。

  (二)严格规划管理。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编制新一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规划。规划要结合当地实际,深入调查分析,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确保切实可行。要统筹区域供水工程协调推进,统筹考虑供水管网布局与新农村建设规划布局的相互衔接,统筹落实水源地水量、水质和周围环境安全保障措施。工程实施规划由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同级水利、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组织编制,经省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后,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三)加强建设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全面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推行用水户全过程参与的工作机制,让农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四)强化运行管理。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对工程供水水源、供水水质、供水水价监督管理。农民饮水安全工程政府投资建设所形成的固有资产部分,其所有权不得拍卖、转让。可以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确立经营管理机构。鼓励以县为单位,成立专门机构或企业进行经营管理,或者通过竞争择优选择有资质的专业管理单位进行经营管理。

  (五)明确部门责任。发展改革部门牵头组织工程规划和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工程方案的审查、计划下达及监管工作。水利部门负责组织工程项目实施,会同发展改革、财政部门组织年度项目验收及绩效考评工作。财政部门按照项目实施计划及时落实和拨付建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卫生部门负责农村供水工程出水水质检测、监测,参与工程的预防性卫生学评价和竣工验收。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快推进区域供水规划的实施和建设管理工作。国土资源部门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提供用地服务,优先安排工程用地年度计划。环保部门要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治理和环境监管。

  四、经费安排

  各级财政加大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投入,制定优惠政策,加大财政资金投入。运用市场机制,吸纳社会资金,积极扩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融资渠道。省级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行年度绩效考核,对通过考核的重点县、一般县予以资金奖补。

  

  农村教育培训工程

  一、农业技术培训

  (一)目标任务。

  1.农业专项技术培训。每年培训100万人,加快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的推广应用,提高新技术应用覆盖面。

  2.农业职业技能培训。每年培训10万获证农民,提高农业专业化生产和服务人员的职业技能与服务水平,培养一批农业生产经营者。

  3.农民创业培训。每年培训5万获证农民,其中,开展农业信息技能培训3万人,提高农民创业能力,培养农业创业致富带头人。

  4.农机行业职业技能培训。每年培训2.6万名获证农机人员,提高农机操作水平。

  (二)推进措施。

  1.农业专项技术培训。组织农民培训讲师团成员结合关键农时季节,进村开展面对面、手把手的现场指导、田间培训、畜牧场培训,每村培训不少于50人,全年培训不少于2次,将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新信息及时送进千家万户、送到田间地头,解决农民生产技术问题。

  2.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实行集中授课与实践考察相结合,集中培训不少于24学时,实践考察30学时,组织学员到附近有关产业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企业进行观摩考察学习。

  3.农民创业培训。实行集中授课、生产实践和跟踪服务三段式培训。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30学时,生产实践40学时,组织学员考察学习,邀请农业产业领域创业成功人士现身说法,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进行跟班见习和顶岗实习。跟踪服务阶段安排教师年内专访1次学员,并根据其创业需求进行指导服务。农业信息技能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分散辅导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集中培训时间20学时,提高农民计算机操作水平,掌握收集农产品信息和发布信息的能力。

  4.农机职业技能培训。及时制定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培训实施。深入基层、深入农户、深入田间地头,推动培训教师、培训器材和培训课堂“三进村”。通过校企、校社、校校合作,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技能培训。

  (三)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出台支持政策,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构建政府主导、农业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推进。

  2.加大投入力度。强化农民教育培训事业的公益性地位,将农民教育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落实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投入保障机制。将农民教育培训条件建设列入农业基本建设计划,安排专项建设资金,加强教育培训设施建设。

  3.加强能力建设。结合各地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加强培训实习基地建设。以提升能力为核心,分层次对专、兼职教师开展教育培训方式方法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培训质量。以满足农民需求为导向,加强教学资源建设,及时将新政策、新品种、新技术、新信息转化成优质教学资源。

  4.强化政策支持。研究探索相关扶持政策与职业农民培育挂钩机制,将各级现有农业产业发展支持政策向新型职业农民与有学历农民倾斜。探索农业服务领域服务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实行持证上岗,充分调动农民参加教育培训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将县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标准化建设纳入农业、教育基本建设范畴,改善办学条件,增强教育培训能力。

  5.规范项目管理。实行项目招标制度,公开认定培训基地和项目承担单位,确保公正、公平、透明。实行网上监管制度,通过江苏农民培训网及时发布培训信息,强化过程监管。实行统一教学制度,严格按照省统一制定的培训规范和教学计划,确保教学课时和质量。实行财务报账制度,严格资金管理,加强项目审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行检查验收制度,确保教育培训效果。

  (四)经费安排。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农业技术培训。2013年,省财政安排经费1亿元,其中,农业专项技术培训补助2000万元,农业职业技能培训补助5000万元,农民创业培训补助2000万元,师资培训和教学资源媒体开发补助250万元。安排农机职业技能培训经费1800万元,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农机人员予以奖补。

  二、乡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

  (一)目标任务。每年完成1万名乡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任务。 

  (二)推进措施。以提高乡镇企业经营管理、创新能力和经营者队伍整体素质为重点,依托各类教育资源,高质量、有实效地开展各类学位、研修、专题、讲座等培训。办好小企业竞争力大讲堂、体验式培训等品牌培训,扩大培训的受益面和影响力。

  (三)组织保障。各级乡镇企业主管部门要安排专门科室和人员,负责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采取灵活多样方式开展各类培训,从组织上确保完成培训目标任务。

  (四)经费安排。乡镇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费用由各级财政和企业共同支付,省财政安排一定资金予以补助,保证乡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任务顺利完成。2013年,省级安排培训经费300万元。

  三、对获得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证书的农村劳动力进行奖补

  (一)目标任务。按照“城乡统筹、普惠均等、量质并重”的要求,创新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力争获证奖补对象“应补尽补”,逐步提高农村劳动力持有职业资格证书比例,提升就业创业能力,推动实现素质就业、稳定就业和体面就业,2013年至2015年,每年转移农村劳动力25万人。

  (二)推进措施。

  1.完善政策措施。完善普惠性补贴政策,按照同一地区、同一工种补贴标准相同的原则,探索建立城乡普惠的培训补贴制度和培训资金直补劳动者与企业的有效办法,调动劳动者和企业积极性,引导农村劳动力按需培训、适岗提升。

  2.优化管理服务。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设立专门窗口受理业务,建立标准化服务办事流程,提供一站式服务。开展业务经办人员业务和政策培训,提升服务质量。依托就业管理信息系统,以省辖市为单位建立统一数据库,对享受奖补政策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

  3.加强政策宣传。充分依托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和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宣传获证奖补政策,让广大农民了解政策内容,知晓申报程序,主动享受政策。

  (三)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获证奖补资金项目日常管理、组织培训和鉴定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资金预算安排、拨付和使用管理与监督,推动获证奖补政策有效落实。

  2.加大考核监督。将全面实施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获证奖补政策纳入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和就业工作考核目标,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实施绩效考评,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3.加强政策宣传。充分依托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和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广泛利用多种宣传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宣传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获证奖补政策,让广大农民了解政策内容,知晓申报程序,主动申报享受政策。

  (四)经费安排。2013年至2015年,省财政每年安排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鉴定获证奖补资金1亿元左右,其中,2013年安排1.1亿元。省级奖补资金实行滚动使用、按年结算;上年度省级奖补资金有结余的,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当年省级奖补资金不足的,由地方财政先行垫付,省财政下一年度下达资金时按规定予以补足。

  四、农村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一)目标任务。2013年至2015年,培训农村退役士兵4.2万人。通过教育培训,使大多数退役士兵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 

  (二)推进措施。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促进就业为目的,本着“愿训尽训、免费培训、自选专业、推荐就业”的原则,建立完善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制度。严密组织承训单位的申报,实行挂牌管理,选择省级以上重点技工院校、中高等职业学校承担中、高级教育培训任务,短期培训由各县(市、区)自行组织。加强教学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加强就业指导,搞好就业服务。强化监督考评,严格规范运作。

  (三)组织保障。强化各级退役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建立由各级民政部门牵头,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委和军队有关部门参加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全省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及时妥善解决退役士兵教育培训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四)经费安排。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经费由各级政府共同承担。经济困难地区教育培训经费由省财政全额补助;其他地区教育培训经费由当地政府安排,省财政统筹中央财政补助给予一定补贴。各级、各有关部门宣传动员、组织协调、就业服务等所需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审核安排。2013年,省财政预算安排教育培训资金2亿元。

  

  农村卫生健康工程

  一、农民健康工程

  (一)目标任务。

  1.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水平。到2015年,以县为单位,新农合人口参合率稳定保持在98%以上。2013年,全省人均最低筹资提高到35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不低于280元;每市至少选择1个县(市、区)开展大病保险试点。到2015年,全省人均最低筹资提高到45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不低于360元;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参合人员。

  2.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2013年至2015年,每年扶持50所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200所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设备装备。

  3.强化农村儿童预防接种服务。2013年至2015年,每年为农村儿童免费接种1000万针次,农村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

  4.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实施补助。2013年至2015年,对符合政策的农村孕产妇分娩实施补助,每年补助数量不少于20万人,每人补助不低于500元。为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免费补服叶酸,每年实施数量不少于25万人。

  (二)推进措施。

  1.在新农合方面,着重抓好3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新农合筹资动态增长机制。建立以政府补助为主、农民个人适当缴费相结合的筹资动态增长机制,各级人民政府对新农合的补助一般不低于筹资总额的80%。二是优化新农合补偿方案。全面推行门诊统筹与住院统筹相结合的补偿模式,将村卫生室全面纳入新农合定点范围。以市为单位统一转外就医补偿政策。三是落实农村重大疾病保障惠民政策。全面开展肺癌、终末期肾病等20类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积极推进大病保险工作,加强基本医保与大病保险政策衔接,优先将20种重大疾病纳入大病保险范围。

  2.在乡镇卫生院基本建设方面,着重抓好4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开展摸底调研。每年年初,对全省乡镇卫生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医疗设备装备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二是出台扶持方案。根据“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省制定出台2012-2015年扶持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医疗设备装备实施方案,明确扶持标准和原则。三是规范实施流程。每年组织乡镇卫生院进行年度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医疗设备更新装备项目申报;每年年中,根据基本医疗设备招标采购结果,进行配送安装调试,预下省级补助资金;每年三季度,结算当年基本医疗设备装备经费,结算当年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扶持经费,全面完成当年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医疗设备装备任务。四是加强项目督导验收。每年对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不定期现场督导。年底进行现场考核验收。

  3.在预防接种方面,着重抓好2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预防接种基础管理和信息化管理。推进预防接种数字化接种门诊建设,通过改善服务环境、延长服务时间、完善免疫服务形式、增加服务频次等措施,提高预防接种工作效率,方便群众。二是认真落实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和漏种儿童补种工作。适时开展强化免疫和应急免疫,控制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疫情,保持监测系统正常运转和高度敏感,进一步降低发病率,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

  4.在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和农村妇女补服叶酸项目方面,着重抓好2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增强项目服务能力。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人员配备,改善服务条件。建立全员培训制度,加强对项目管理和技术服务人员的相关知识培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二是提高项目运行质量。完善管理制度,优化工作流程,促进项目管理规范。建立逐级督导和质量控制制度,定期开展项目技术指导和质量检查,全面提高项目服务质量。强化项目绩效考核,增强项目实施效果。

  (三)组织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将农民健康卫生工程纳入各级人民政府实事工程,统筹组织,全面推进。各地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层层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2.加大投入力度。各级人民政府要逐年增加卫生事业投入,主要用于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将新农合人均补助、乡镇卫生院基本建设经费、预防接种经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和农村妇女补服叶酸项目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按照规划目标分步实施。省财政对经济薄弱地区分档、分标准给予补助。

  3.严格项目管理。农民健康工程各项资金实行项目管理,省级专项资金的使用原则、申报审批程序和监管考评等,由省卫生厅、财政厅具体管理实施。严格按照规范要求使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项目资金。建立和完善项目考核评估机制,省根据考评结果核拨各地专项补助资金,建立项目进展情况报告制度,加强项目督查和审计,促进工作有效落实。 

  (四)经费安排。

  1.新农合项目资金。2013年,省以上财政补助资金59.28亿元。2014年、2015年,省级补助资金根据参合人数和省定补助标准测算确定。

  2.乡镇卫生院基本建设项目资金。2013年,省财政安排1.7亿元,其中,1.2亿元用于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设备装备,0.5亿元用于扶持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

  3.预防接种项目资金。省以上财政每年安排1.3亿元左右,按规定用于相关预防接种项目。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群体性预防接种和应急接种所需疫苗与注射器的购置费用,以及数字化接种门诊建设费用,由地方财政承担。在中央和省级补助基础上,各县(市、区)级要按照常住人口每人每年1元标准安排专项经费,用于预防接种等工作所需经费。多渠道筹措经费,落实数字化接种门诊建设经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预防接种的经费补助,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中列支。

  4.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和农村妇女补服叶酸项目资金。按照国家人均补助标准,落实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并纳入年度预算,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对每位符合生育政策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提供不低于500元补助,提供农村妇女补服叶酸项目购买叶酸片所需资金。省财政按照各地实际完成情况拨付资金。

  二、全面实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一)目标任务。为全省所有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农村夫妇提供优生健康教育、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等19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2013年,将39个省级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县(市、区)升格为国家级项目县,实现国家项目县全覆盖。对全省24万对农村夫妇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90%。健全省、市、县三级质控体系,全省质控体系达标率达100%。完善全省孕前优生质控系统和信息直报系统,加强孕前健康检查风险评估与咨询指导,提高优生促进工作整体水平。

  (二)推进措施。

  1.广泛开展优生知识宣传,树立“优生优育、幸福一生”的生育观念,提高知识知晓率,提高群众自主参与的积极性。

  2.将全省102个县(市、区)全部纳入国家项目县,争取中央补助经费支持。按照国家项目县标准,提高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运作水平和管理水平。

  3.加强各级优生健康检查质控中心和数据中心建设,开发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数据分析软件,提供规范化的风险评估和咨询指导,提高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水平。

  (三)组织保障。

  1.提升服务能力。依托覆盖城乡的“世代服务”体系,建立“村自查、乡初筛、县检查、市监管、省质控”优生健康检查的规范流程,完善“统一宣传、统一文本、统一模式、统一流程、统一标准、统一规范、统一试剂、统一设备”的运作机制。

  2.加强质量管理。建立省、市、县三级质控体系,形成严谨有序、运转高效、层级清晰、风险受控的运行机制。省负责室间质评的实施、室内质控和现场质控的督导,每年组织2次室间质评;市负责本地区项目试点室内质控和现场质控的督导、技术指导;县承担室内质控、现场质控的实施,按照统一要求开展室内质控。 

  3.建立评估督导机制。省人口计生委以领导机制健全、项目推进有序、资金落实到位、技术装备完善、工作流程规范、目标人群覆盖为重点,加强工作督导,建立评估机制,规范化开展工作评估。

  (四)经费安排。按照国家要求,确定每对夫妇的检查费用标准。

  1.国家补助经费。中央财政负担国家试点县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资金的20%,财政部和国家人口计生委每年在联合下达中央补助经费时,在“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工程”预算支出指标中增列该项目经费。

  2.明确省、市、县分担比例。除省以上财政分担外,苏北及苏中享受财政转移支付的县(市、区)级财政承担30%,苏中其他县(市、区)承担50%,苏南县(市、区)承担60%。2013年,省财政安排资金2700万元。

  3.县级安排配套资金。在中央和省级按比例补助的基础上,试点县将项目列为政府民生实事优先保障,在确保配套经费的基础上,多渠道筹措经费,足额落实项目工作所需经费。

  

  农村交通出行工程

  一、农村公路提档升级

  (一)目标任务。2013年至2015年,对农村公路进行提档升级,3年新建、改建农村公路2万公里、桥梁3700座。2013年,新建、改建农村公路4000公里、桥梁1000座。

  (二)推进措施。

  1.坚持规划引领。紧密结合全省城乡客运一体化目标和镇村公交发展规划,根据省政府及省有关部门意见,坚持在农村公路提档升级规划引领下,加快组织构建全省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项目库,实现总体建设规模合理、年度建设计划与规划匹配,质量可控,投资保证,协调可持续的发展目标。

  2.严格技术标准。制定印发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技术标准和建设管理细则。各地需按照确定的技术标准组织建设,确保工程质量,提升农村公路整体水平。要根据每条农村公路具体建设条件,在确保建设质量、满足镇村公交安全通行的前提下科学设定建设方案,合理确定提档升级技术方案,同一条公路不同路段可采用拓宽、硬化路肩、增设错车道等多种技术方案。

  3.规范建设管理。农村公路建设主体是地方人民政府,要组织对前期工作、交竣工验收进行专项检查,督促提高建设管理水平。对投资额较大且使用部省补助资金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及交(竣)工验收进行抽查,强化建设过程检查。每年安排省级建设质量检查,实行100%检查与按比例抽查相结合,确保建设质量。

  (三)组织保障。省制定出台关于实施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意见,建立全省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建设工作,协调和解决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交通运输厅,具体负责工程建设总体方案制订、目标任务分解、技术指导和督查考核验收等工作。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本地区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订工作实施方案,细化职责分工,落实政策措施,推进提档升级工程建设。

  (四)资金安排。资金安排实行市县统筹、省级补助。省级资金通过积极向上争取、继续实行现行农村公路建设投入政策、安排一定省级专项资金落实,平均每年安排省以上资金23亿元左右。

  二、农村小型桥梁建设

  (一)目标任务。2013年至2015年,全省兴建农村小型公益性桥梁(以下简称农桥)1.8万座,其中,2013年兴建农桥5950座。

  (二)推进措施。

  1.强化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执行《江苏省省级农桥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江苏省省级农桥项目报省备案审核(批)工作流程》,推进农桥建设规范化管理。

  2.加强监督检查。试行省级农桥建设项目完工验收抽查工作列入省财政“政府购买服务”计划,即采取购买社会中介机构的服务形式,组织实施农桥完工项目验收抽查工作。

  3.加强信息化建设。正式启用“江苏省省级农桥建设项目管理软件”,推进省级农桥信息化建设。

  4.加强进度管理。实行农桥建设进度定期报告制度,每年4月至6月及9月至12月,为省级农桥建设进度报告月。做好定期通报工作,加强农桥建设工作进度管理。

  (三)组织保障。省级农桥建设项目由各级财政部门牵头组织实施,水利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加强项目建设的指导、监督和检查。逐步推行农桥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管理模式,项目法人由乡镇人民政府或以县为单位组建。县级财政部门要加强与水利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好省级农桥建设项目的地址选定、计划上报、组织实施、招标投标、监理监管、竣工验收等各项工作。乡镇财政所按照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要求,对省级农桥建设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加强监督管理,保障农桥建设项目按计划实施,确保资金安全。

  (四)经费安排。充分发挥政府财政资金导向作用,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力度,2013年,省财政安排5亿元以上资金用于全省农桥建设,市、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应足额到位。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筹资,增加工程投入。积极运用市场机制,通过出让桥梁冠名权等方式,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拓宽投资渠道。

  

  农村环境整治工程

  一、村庄环境整治

  (一)目标任务。2013年,全省完成一半以上村庄环境整治任务,力争完成60%以上的自然村整治任务,其中,苏南及有条件的苏中地区提前完成村庄环境整治任务,苏北及其他苏中地区完成40%的村庄环境整治任务。到2015年年底,全面完成全省村庄环境整治任务。2013年至2015年,每年建设1000个绿化示范村。

  (二)推进措施。规划布点村庄通过“六整治、六提升”措施,即整治生活垃圾、生活污水、乱堆乱放、工业污染源、农业废弃物、河道沟塘,提升公共设施配套、绿化美化、饮用水安全保障、道路通达、建筑风貌特色化、村庄环境管理水平,达到“康居乡村”标准。非规划布点村庄通过“三整治、一保障”措施,即通过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河道沟塘等环境卫生整治,保障农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达到“环境整洁村”标准,普遍改善环境面貌,使村容村貌更加整洁、生态环境更加优良、乡村特色更加鲜明、公共服务更加配套。

  (三)组织保障。

  1.实施目标管理。省人民政府与各省辖市按年度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年度村庄环境整治任务,并将任务层层细化分解。坚持月度督查、季度通报、年度考核的工作机制,通过动态管理、过程跟踪、定期督查,确保完成既定目标任务。

  2.强化组织协调。加强省村庄环境整治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将各类涉农项目资源向列入整治计划的村庄名单聚焦,有效加强资源整合,形成共同推进的工作合力。省林业局分别成立村庄绿化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和技术支撑。各地要按照“省市指导、县负责、乡主抓、村落实”的原则,高度重视,搞好协调,把村庄绿化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

  3.加强技术支撑。组织开展基层干部村庄规划建设和环境整治技术培训,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村庄实地进行技术指导,大力开展科技、规划、技术下乡,建立科技、规划、设计单位“一对一”技术帮扶机制。制订村庄环境整治、农房建设等相关技术导则和指导图集,免费发放给基层单位及农民参考选用。

  4.深入宣传发动。广泛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宣传教育,强化环境卫生意识,引导农民群众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开展村庄环境整治的重要意义和党委、政府采取的政策措施,动员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村庄环境整治、维护与长效管理,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村庄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5.严格督查考核。把村庄环境整治作为市、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实绩等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采取年初签订目标责任状、年底考核评价的办法,加强对各地村庄环境整治进展情况的目标管理考核。建立定期督促检查和情况通报制度,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四)经费安排。全面开展并完成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全省约需投入1100亿元。省财政安排省级村庄环境整治引导资金30亿元,整合省财政预算安排及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约100亿元,其余资金通过向中央财政争取、地方财政安排、动员社会力量捐资捐建、村集体经济负担和农民群众投工投劳等多渠道筹措。2013年,省财政安排村庄环境整治引导资金6.3亿元,安排村庄绿化经费1亿元。

  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一)目标任务。

  1.扩大国家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在完善提升2010年至2012年国家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任务基础上,积极争取扩大国家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范围。根据中央专项资金下达情况,确定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区域,努力扩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覆盖面。

  2.积极开展省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从2013年起,参照国家连片整治示范模式,安排部分省级治太专项资金,在太湖一、二级保护区开展省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2013年至2015年,在一、二级保护区150个行政村、1500多个规划布点自然村开展综合整治工作,到2015年年底,全面完成太湖一、二级保护区的治理任务,所有规划布点村庄完成整治,近40万农民群众受益。

  (二)推进措施。

  1.做好顶层设计。省环保厅会同省相关部门组织制定全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3年总体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成立相应项目库、专家库,切实抓好项目推进。适时做好工作经验总结,确保方案实施过程的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可行性。

  2.规范项目管理。严格履行立项、设计、环评等基本建设程序,占地较大的项目还要求获得规划选址审批意见和用地预审意见。对于满足招标条件的项目实施公开招投标,落实国家关于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和设备供应单位资质管理有关规定。项目建设全程实施规范的工程监理。各县(市、区)加大督查考核力度,按月报送施工进度。省级每季度向全省通报目实施进展情况。

  3.加强制度建设。在认真落实《江苏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考核验收暂行办法》《江苏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促治”项目环境成效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等制度基础上,结合国家3年示范工作经验,制定连片整治项目管理办法,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4.加大资金投入。按照“五方挂钩”资金筹措机制,加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资金投入,县级财政拿出专项预算实行“财政挂钩”,有关部门涉农资金整合实行“部门挂钩”,鼓励企业投身农村环保公益事业实行“村企挂钩”,各级扶贫推动农村环保实行“南北挂钩”,争取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实行“上下挂钩”。

  (三)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省级建立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联席会议,负责全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示范地区建立政府负责、环保牵头、部门合作、镇村参与的组织领导工作机制,为连片整治的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实施考核评估。县级人民政府要落实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责任,及时组织县级自验,完成竣工决算和资金审计。省辖市环保、财政部门对县级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考核。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及时组织验收和成效评估,确保建成项目发挥实效。

  3.强化长效管理。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管护机制,明确职能,细化责任,落实管护责任制,巩固整治成果。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破坏农村环境等违法活动,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使保护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四)经费安排。2013年至2015年,省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投入18亿元,其中,省级太湖治理专项资金约6亿元,地方财政及镇村自筹资金配套12亿元。待国家示范项目确定、中央资金下达后,省级及时足额予以配套。

  三、农村河道疏浚整治

  (一)目标任务。继续疏浚整治县、乡河道和村庄河塘,每年完成土方3亿立方米以上,2015年年底,实现全部疏浚一遍目标。建立健全河道长效管护机制,实现农村河道管护常态化、制度化。

  (二)推进措施。在县、乡级河道疏浚方面,通过沟通水系、疏浚整治、整治岸坡、维修改造小型水工建筑物等,在提高河道行洪排涝能力的基础上,突出解决县、乡级河道功能衰减和水环境恶化等问题,集中投入、整乡整村推进,治理一片、见效一片。

  在村庄河塘整治方面,结合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对群众居住相对集中、淤积污染严重、影响村容村貌和农民健康生活的村庄河塘进行清淤治理,通过疏浚河塘、整治岸坡等措施,着力改善农村水环境,努力形成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的乡村美景。

  (三)组织保障。

  1.坚持科学规划。依据《2013-2015年全省农村河道疏浚整治规划》,细化年度目标要求,明确部门职责,层层分解任务,将土方任务具体落实到每条河道,落实到每个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与财政、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并根据《全省村庄环境整治行动计划》要求,积极做好项目对接工作。

  2.严格建设管理。对照《江苏省省级农村河道疏浚整治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全面推行工程基本建设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和管理要求。对农村河道疏浚整治规划、实施方案、资金筹集与使用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工程施工完成后,乡村受益群众代表要参与工程验收,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3.加强监督检查。省水利厅会同省财政厅、省政府纠风办等部门,定期开展农村河道疏浚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年度工程建设管理、资金使用管理、河道长效管护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下年度农村河道省级补助资金分配的依据之一,逐步建立完善检查结果运用机制和“以结果为导向”的农村河道资金分配奖惩机制。

  4.强化考核验收。采取县级自验、市级复验、省级抽验的方法,及时组织年度验收。严格依据规划、资金管理办法和农村河道长效管护办法等,进行全面考核评价。对验收不符合的,要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5.落实长效管护。按照“建管并重,一建即管”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河道长效管护制度。根据《江苏省农村河道管护办法》,督促各地设立管护机构、建立管护队伍、明确管护标准、落实管护责任、筹措管护资金、严格管护制度等,进一步规范农村河道长效管护工作,确保工程效益的长期发挥。

  (四)经费安排。发挥财政资金主导作用,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力度。省财政每年安排资金用于农村河道疏浚整治,2013年安排5.3亿元。用好“一事一议”政策,发挥农民群众在建设新农村中的主体作用,健全完善村民议事制度,充分调动农民投资投劳的积极性。积极运用市场机制,合理开发水土资源,拍卖林权和水面养殖经营权,实行以土换资、以水生财,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拓宽投资渠道,增加工程投入。

  四、畜禽粪污和秸秆综合利用

  (一)目标任务。2013年至2015年,新建1500处规模畜禽场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工程,30个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县,240个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基地,规模秸秆收贮利用项目100个以上。扶持建设一批农村沼气乡村服务网点和秸秆收贮中心(点)。到2015年,全省规模畜禽场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5%以上,农业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其中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率达到40%以上,实现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目标。

  2013年,全省新建规模秸秆收贮利用项目30个以上、秸秆收贮中心(点)200个,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2600万亩、还田率达到38%。

  (二)推进措施。

  1.加大科技创新。以科技创新带动技术提升,以先进技术促进农业生态环境建设,促进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实现农业功能向生产、生态、生活并重转变。根据土壤、气候和农作物特性,不断完善适合本地特点的秸秆机械化还田农艺农机技术,推进良法良机配套,加快新型全喂入联合收割机、75马力以上拖拉机等作业机具推广力度。引进和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实用水平,重点探索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零排放”和秸秆多种形式利用技术,提高工作成效。

  2.突出示范引领。试点开展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县及示范基地建设,探索种养结合、循环利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生态循环农业模式。通过抓示范、树典型,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示范基地,为生态循环农业建设关键技术推广与普及提供成熟的经验和模式。在全省范围内创建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县,建设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基地,发挥示范县和示范基地的引领作用,带动我省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健康发展。

  3.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对农业生态环境建设的政策宣传,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关注。及时发现各地的实用先进技术,总结先进典型经验在全省进行推广。强化对全省各地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指导和培训工作,督促各地继续加强对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技术的培训、对沼渣沼液利用途径的引导、对秸秆利用市场主体的管理,切实提高我省农业生态环境建设水平。

  4.创新服务机制。加大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力度,大力培育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进一步探索农机专业合作社走“标准化运作、规范化经营、社会化服务”的新路子,充分发挥农机专业合作社作用,组织农机手或农机服务组织与农户签订订单式作业协议,培育引导秸秆机械还田作业市场。积极推进农机科技入户,层层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确保农机手严格按技术规范实施作业,提高作业质量。加大农机与农艺结合力度,加强田间管理,充分发挥农机化技术的增产、增效、增收优势。

  (三)组织保障。

  1.建立协调机制。完善“政府组织、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目标责任,落实实施方案,协调推进全省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秸秆综合利用各项工作,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2.落实工作责任。省农委、环保厅主要负责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的落实、推进、监督、考核等工作。省农委、农机局主要负责秸秆综合利用的引导、立项、监督、考核等工作。省财政厅主要负责省级财政支农资金的扶持、拨付、监督、考核等工作。

  3.完善考核机制。对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情况全程控制,定期对项目建设各项工作指标进行绩效考核,项目建成运行后,对项目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进行长效考核,项目期结束时,对项目政策执行、资金落实、目标完成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4.提升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基层公益性农机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提高农机使用效率和效益。稳定壮大基层农机化技术服务队伍,切实做好机具调度、检测维修、作业用油、配件供应、信息服务等保障工作。努力培养新型农民和职业机手,提高农机手队伍素养,保障现代农业的发展需求。

  (四)经费安排。2013年至2015年,省财政加大资金投入,用于扶持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其中,2013年安排5.7亿元。

  

  农村文化建设工程

  一、送书、送戏、送电影下乡

  (一)目标任务。2013年至2015年,送书刊下乡240万册以上,送戏下乡8400场以上,送电影46万场,建设固定放映点653个。

  (二)推进措施。

  1.送书下乡。按照全省经济薄弱地区及黄桥、茅山老区每年每个乡镇1万元的标准,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集中购买农村适用、农民喜爱、内容健康的图书,直接配送到全省经济薄弱地区及黄桥、茅山老区700个乡镇;每年为全省经济薄弱地区及黄桥、茅山老区行政村送全年《农家致富》杂志。 

  2.送戏下乡。以县(市、区)为单位,采取政府购买文化服务的形式,向本地区或外地文艺表演团体购买群众喜闻乐见、内容雅俗共赏、主题健康向上的文艺演出,送到经济薄弱地区及黄桥、茅山老区所属乡镇为农民群众免费演出。每年每个乡镇送4场戏。由省文化厅组织省内省、市级文艺表演团体,选调荣获全国及全省艺术表演大奖的剧(节)目,在省内作示范性巡演,提高“送戏下乡”活动质量,让农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欣赏到高水平的文艺演出。每年送30场。

  3.送电影下乡。一是行政推动。修订农村电影相关政策性文件,明确各级主管部门责任,理顺关系、完善制度、强化管理,确保我省农村电影工作规范有序。把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的工作要求纳入管理考核体系,切实强化市级电影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能。二是加强监管。完善农村电影放映监管系统建设,在担负农村公益放映任务的数字放映机上加装GPS监控终端,实行卫星定位回传管理,将农村电影考核方式由纸质回执考核转变为GPS监控考核,提高管理时效和管理精度。三是完善政策。修订完善《省级农村电影放映工程专项奖金管理办法》,将“十一五”以后村改居的农村社区纳入补贴范围,调动放映员工作积极性。四是更新设备。确保全省农村地区每个乡镇至少有1套使用期在5年以内的数字电影放映机,保证电影放映质量。

  (三)组织保障。

  1.加大省财政投入力度,各级财政配套投入,保障活动健康有序推进。

  2.建立由省文化厅、财政厅、广电局以及省文化馆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参与的工作小组,负责“三送”活动的具体实施。

  3.建立“三送”活动的考核评价激励机制,对各有关县专项活动按年度进行评估,奖优罚劣,提高活动质量。

  (四)经费安排。

  1.送书下乡。省财政按照经济薄弱地区和黄桥、茅山老区乡镇数量和每个乡镇1万元标准安排“送书下乡”专项经费,按照政府采购集中支付的要求,直接支付给中标的出版社。省财政每年安排经费700万元。

  2.送戏下乡。省财政安排经费对经济薄弱地区和黄桥、茅山老区按照每场3000元标准给予补助,每年安排经费840万元。组织获奖剧(节)目巡演,按照每场5万元标准补助,每年安排经费150万元。两项合计每年安排经费990万元。

  3.送电影下乡。2013年至2015年,省财政每年安排农村电影专项资金3000万元,用于农村电影放映设备更新、放映场次补贴、影片购置及管理服务。

  二、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

  (一)目标任务。2013年至2015年,全省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将采取有线电视覆盖为主,统筹地面数字电视和直播卫星发展,积极推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化建设。到2015年,全省新发展有线电视用户150万户,有线电视入户率达到95%,在此基础上,同步开展有线电视数字化整转及网络双向化改造。在有线电视难以通达的地区,实现地面数字电视和直播卫星综合覆盖,基本实现全省广播电视户户通。

  2013年,全省计划新发展有线电视用户60万户;完成约1万户的直播卫星覆盖任务;基本完成全省地面数字电视单频网二期工程建设。

  (二)推进措施。

  1.把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作为重点民生工程,纳入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级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纳入各级扶贫攻坚计划,纳入地方人民政府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确保户户通工程顺利推进。

  2.科学制定广播电视户户通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全省各级广电系统要根据省广播电视“十二五”户户通目标任务书的要求,明确本地推进户户通工作的目标、思路、计划和措施,层层分解任务、细化实施方案,确保到2015年基本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

  3.建立健全工程建设责任制,加强对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以县为单位组织实施,工程竣工后,由省财政厅、广电局共同组织验收。

  (三)组织保障。省广电局成立广播电视户户通工作领导小组,各实施单位建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建立工作责任制,落实各项推进措施,切实加强督促检查,组织实施项目验收,确保目标任务按照序时顺利推进。

  (四)经费安排。2013年至2015年,省财政每年安排16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全省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建设。

  三、农家书屋改造提升

  (一)目标任务。2013年至2015年,完成1.5万家农家书屋出版物更新工作,新建3000家数字农家书屋,培训1万名农家书屋管理员。2013年,完成5000家农家书屋出版物更新工作,新建1000家数字农家书屋,培训3000名农家书屋管理员。

  (二)推进措施。实施农家书屋出版物更新、网络化管理、数字化阅读、功能性拓展和争先创优5项工程,全面完成农家书屋改造提升任务。编制《农家书屋重点出版物推荐目录》,组织各地做好出版物更新工作。开发农家书屋网络化管理系统,实现农家书屋网上选书。对比计算机和卫星网络平台两种数字农家书屋载体使用效果,通过政府采购招标,新建数字农家书屋。开展星级示范书屋和优秀农家书屋管理员评比活动,提高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组织开展好农家书屋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分级组织农家书屋管理员培训。开展全省农家书屋管理员知识竞赛活动,组队参加全国农家书屋管理员知识竞赛活动。

  (三)组织保障。

  1.实施目标管理。实施项目化管理,把全年目标任务细化成具体项目,明确每个项目的时间进度表。通过动态化管理,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保证序时进度,确保完成省委、省政府既定的目标任务。

  2.强化组织协调。加强省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有效整合各类资源。加强对各地农家书屋改造提升工作的指导,力争各地区尤其是经济发达地区设立专项资金,推动农家书屋改造提升。

  3.深入宣传发动。加大农家书屋改造提升工作的宣传力度,宣传农家书屋改造提升工作的具体措施,宣传农家书屋开展的各项活动,宣传优秀农家书屋管理员的先进事迹,为做好农家书屋各项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4.严格督查考核。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农家书屋工作各项惠民措施落到实处。督促各地科学使用农家书屋专项资金和严格规范采购招标工作。

  (四)经费安排。省财政每年安排农家书屋工程专项资金2800万元。各地财政要加大投入力度,做好本地农家书屋出版物更新和数字农家书屋建设工作,共同推动全省农家书屋改造提升工作。

  农村社会保障工程

  一、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

  (一)目标任务。2013年至2015年,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依次达到月人均不低于270元、300元、335元。逐步缩小城乡低保标准差距,有条件的地区加快推进城乡低保一体化。2015年,苏南地区以县(市)为单位力争全面实现城乡低保标准并轨。

  (二)推进措施。

  1.制定低保提标文件,每年提高低保标准。

  2.及时下达省补资金,充分发挥省补资金的激励、导向作用,帮助经济困难地区落实好相关救助制度。

  3.对低保外无固定收入的重残人员,参照当地低保标准100%发放生活救助金;对有固定收入但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重度残疾人,参照当地低保标准补足差额;对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200%以内的1户多残、依老养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中的残疾人,按照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60%发放生活救助金。向低保内重度残疾人发放重残补贴金,向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

  (三)组织保障。建立健全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加强乡镇(街道)民政机构建设,规范机构设置,明确工作经费,落实工作职责。强化规范管理,建立申请救助家庭收入核对机制,提高基层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水平,实现动态管理和应保尽保。

  (四)资金安排。省财政对苏北、苏中46个经济困难县(市、区)农村低保资金,按照当地人均财力状况实行分类分档补助。2013年,省级补助资金20亿元。

  二、提高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水平

  (一)目标任务。按照大力推进民生幸福工程的要求,逐年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水平。2013年,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80元;2014年,提高到每人每月90元;2015年,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

  (二)推进措施。

  1.省级每年年底早作计划安排,做好资金预算。

  2.市、县(市、区)财政逐年加大投入,落实地方补助资金。

  3.每年列入各级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加大督查落实力度。

  (三)组织保障。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及时研究重大事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真履行主管部门职责,建立督查考核制度,真正把好事办好。加强基层服务平台建设,着力推进社会保障服务标准化建设,不断增强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能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四)经费安排。按照2013年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80元测算,当年各级财政补助总额约90亿元,其中省以上财政补助39.5亿元。2014年至2015年,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根据领取基础养老金人数变化情况,测算确定省财政补助数额,确保资金落实到位。

  

  农村脱贫奔小康工程

  一、目标任务

  贯彻《江苏省农村扶贫开发“十二五”规划纲要》,组织实施脱贫奔小康工程。到2015年,全省农村列入帮扶对象的147万户、411万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达到4000元或当地扶贫标准;1533个省定经济薄弱村达到新“八有”目标。加大12个重点县和6个集中连片地区的帮扶力度。

  2013年,全省农村100万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实现脱贫,384个经济薄弱村达到新“八有”目标。

  二、推进措施

  (一)创新扶贫方式。探索财政扶贫资金直接到户的帮扶方式,要求接受财政奖补资金的帮扶对象户,必须参加新农合、新农保等社会保险,符合义务教育条件的,必须接受义务教育,以形成就业、社保、医疗、义务教育等全方位帮扶政策体系。根据帮扶对象实际情况,以有增收致富的项目和办法为前提,扶持资金直接落实到户到人,着力构建扶贫开发长效机制。

  (二)加强督促考核。根据《江苏省脱贫奔小康工作考核办法》,抽调省有关部门和帮扶工作队人员,通过明察暗访,检查各地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并据此兑现省财政奖补资金。

  (三)集中连片帮扶。落实各片区重点牵头部门,加快编制帮扶规划,争取政策支持,启动集中连片帮扶工作。

  三、组织保障

  实行市、县(市、区)党政一把手扶贫开发领导责任制,把各类帮扶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级、各部门。把各年度低收入人口和经济薄弱村脱贫任务,逐级分解到县、到乡、到村,进一步强化各方帮扶责任。苏北5市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尽快对帮扶工作及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核准并调整低收入农户帮扶对象,切实将帮扶联系卡发放到位,迅速启动结对帮扶工作,逐户逐人排查,确定帮扶责任人、落实增收项目。加大“五方挂钩”帮扶力度,落实年度帮扶任务。进一步推进苏南、苏北百村结对帮扶工作。

  四、经费安排

  2012年至2015年,省财政安排脱贫奔小康奖补资金26.6亿元。以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为对象的扶贫小额贷款,不控制贷款规模,省财政按实兑现奖励及贴息资金。继续落实低收入劳动力培训和村级互助资金试点工作。2013年,省财政安排脱贫奔小康奖补资金6.67亿元,安排扶贫小额贷款贴息和奖励1.8亿元,低收入劳动力培训费用3750万元,扶贫互助试点资金600万元,合计8.9亿元。

  附件:新一轮农村实事工程汇总表

 文件下载及相关附件:苏政办发〔2013〕22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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