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13-01281 分          类: 政府文件 行政区划与地名 批复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 文 日 期: 2013-02-25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关于调整灌南县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主   题   词: 灌南县 行政区划 批复
文          号: 苏政复〔2013〕21号
内 容 概 述: 调整灌南县部分行政区划
时          效:

  

  苏政复〔2013〕21号

  省政府关于调整灌南县

  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灌南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请示》(连政发〔2012〕142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堆沟港镇、五队乡,将原堆沟港镇和五队乡所辖区域合并,设立新的堆沟港镇,镇政府驻五队居委会五队街。

  二、同意撤销田楼乡、长茂镇,将原田楼乡和长茂镇所辖区域合并,设立田楼镇,镇政府驻三兴居委会三兴街。

  三、同意撤销花园乡、新集乡,将原花园乡、新集乡所辖区域合并,设立新集镇,镇政府驻新集居委会新集街。

  行政区划调整后,堆沟港镇行政区域面积155.48平方公里,人口8.6万人,辖27个村委会、4个居委会;田楼镇行政区域面积109.1平方公里,人口7.7万人,辖25个村委会、1个居委会;新集镇行政区域面积119平方公里,人口7.2万人,辖25个村委会、1个居委会。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望你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社会稳定。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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