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319/2013-01281 | 分 类: | 政府文件 行政区划与地名 批复 |
发 布 机 构: | 江苏省人民政府 | 发 文 日 期: | 2013-02-25 00:00:00 |
标 题: | 省政府关于调整灌南县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 主 题 词: | 灌南县 行政区划 批复 |
文 号: | 苏政复〔2013〕21号 | ||
内 容 概 述: | 调整灌南县部分行政区划 | ||
时 效: |
苏政复〔2013〕21号
省政府关于调整灌南县
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灌南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请示》(连政发〔2012〕142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堆沟港镇、五队乡,将原堆沟港镇和五队乡所辖区域合并,设立新的堆沟港镇,镇政府驻五队居委会五队街。
二、同意撤销田楼乡、长茂镇,将原田楼乡和长茂镇所辖区域合并,设立田楼镇,镇政府驻三兴居委会三兴街。
三、同意撤销花园乡、新集乡,将原花园乡、新集乡所辖区域合并,设立新集镇,镇政府驻新集居委会新集街。
行政区划调整后,堆沟港镇行政区域面积155.48平方公里,人口8.6万人,辖27个村委会、4个居委会;田楼镇行政区域面积109.1平方公里,人口7.7万人,辖25个村委会、1个居委会;新集镇行政区域面积119平方公里,人口7.2万人,辖25个村委会、1个居委会。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望你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社会稳定。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