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319/2005-00145 | 分 类 | 政府办公室(厅)文件 其他 通知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文日期 | 2005-04-06 00:00:00 |
标 题 |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学习贯彻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在交通部负责同志关于加强交通行业廉政工作情况汇报上重要批示的通知 | ||
文 号 | 苏政办发〔2005〕26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关于学习贯彻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在交通部负责同志关于加强交通 行业廉政工作情况汇报上重要批示的通知 | ||
时 效 | 根据《省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苏政发[2017]162号),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
苏政办发〔2005〕26号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学习贯彻胡锦涛等
中央领导同志在交通部负责同志关于加强交通
行业廉政工作情况汇报上重要批示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近日,中央纪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学习贯彻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在〈关于加强交通行业廉政工作情况的汇报〉上重要批示的通知》(中纪办发〔2005〕8号),梁保华省长专门作出批示,对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重要批示精神提出了明确要求。根据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意见,现将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印发给你们,并附上交通部负责同志《关于加强交通行业廉政工作情况的汇报》。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坚持从源头抓起,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把建设廉洁政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五年四月六日
文件及附件下载:苏政办发〔2005〕26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