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12-01077 分        类 政府文件 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计划 通知
发布机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2-05-31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关于转发省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江苏省“十二五”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苏政发〔2012〕67号 主  题  词 发展 战略性新兴产业 方案 推进 规划
内容概述 省政府关于转发省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江苏省“十二五”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方案的通知
时        效 根据《省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苏政发[2017]162号),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苏政发〔2012〕67号

   

  省政府关于转发省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

  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江苏省“十二五”

  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编制的《江苏省“十二五”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增创发展新优势的重大战略举措,在当前经济运行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对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11年12月,按照落实“六个注重”、推进“八项工程”、实现“两个率先”的要求,省人民政府制定下发了《江苏省“十二五”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确定了我省重点发展的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明确了发展思路、工作目标、主攻方向、区域布局和保障措施。为加快推进《规划》的组织实施,省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编制的十大重点产业推进方案,确定了各个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推进措施。

  加快培育和发展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要认真贯彻5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按照会议讨论通过的《“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各项要求,结合江苏实际,切实把《规划》和《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注重优化政策环境,激发市场主体积极性。要加强自主创新,增强自主发展能力。加强国际交流合作,走开放式创新和国际化发展道路。集中力量在优势领域率先实现突破,抢占未来发展先机,尽快把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成我省的主导产业。

  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全局出发,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抓好《方案》的组织实施。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把《规划》和《方案》的要求与本地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加强规划引导和政策支持,迅速培育壮大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省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方案》明确的工作分工和要求,创新发展思路和发展举措,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督促,明确任务,细化责任,齐心协力,狠抓落实,全面做好《方案》实施各项工作。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文件下载:苏政发〔2012〕67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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