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12-01260 分          类: 政府办公室(厅)文件 其他 通知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 文 日 期: 2012-04-13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商务厅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快全省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主   题   词: 建设 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 全省 追溯 商务
文          号: 苏政办发〔2012〕66号
内 容 概 述: 根据商务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快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十二五”期间加快全省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提出实施意见
时          效: 根据《省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苏政发[2016]142号),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苏政办发〔201266

  

  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商务厅

  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快全省肉菜流通

  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商务厅《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快全省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快全省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省商务厅

  根据商务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快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商秩发〔2011〕376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十二五”期间加快全省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设肉菜流通追溯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建设完善的全省肉菜流通追溯体系,是从根本上改善我省肉菜质量保障条件的重要举措,是为全省人民构建放心消费安全屏障的重大民生工程。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商务为民要求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加快建设本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作为“十二五”期间一项硬性任务抓好落实,积极探索,大力推进,确保实现“十二五”末全省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目标。

  二、全面落实“十二五”期间全省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按照商务部总体要求和技术标准,在13个省辖市全面建成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实现省辖市全覆盖的目标。以省、市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为依托,按照举报投诉、屠宰监管、肉菜追溯“三网合一”要求,建成省、市互连互通、协调运作的全省追溯管理服务网络。建立健全肉菜流通追溯体系运行管理、运营保障、执法配套等方面的制度,确保这一体系全面有效运转,长期发挥作用。

  (二)建设任务

  ——2012年,完成徐州、南通、连云港、扬州4个市的肉品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体系建设试点任务,完成南京、无锡、苏州、常州4个市的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任务,争取新增4个市开展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在苏南有条件的市逐步推动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区、县全覆盖工作。总结试点经验,优化形成全省统一的追溯管理服务软件,建设省级追溯管理平台,研究确定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基本模式。按照举报投诉、屠宰监管、肉菜追溯“三网合一”要求,建设省级综合监管服务平台。争取各省辖市全部建成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

  ——2013年,争取新增3个以上的省辖市开展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以各市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为依托,建成省、市互连互通的全省追溯管理服务网络框架,为最终实现全省联网奠定基础。总结形成肉菜流通追溯体系运行、管理、保障机制,初步建成监管、执法、服务有效配套的全省运转体系。

  ——2014年,确保未开展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省辖市全部列入建设范围。在此基础上,建成全省追溯管理服务网络,实现省、市联网运行。完善全省肉菜流通追溯体系运行、管理、保障制度机制,进一步发挥监管、执法、服务的综合效能。

  ——2015年,确保13个省辖市全部完成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任务,实现省辖市全覆盖且有效运行的目标。在苏南地区和苏中部分有条件的市实现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区、县全覆盖。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市和大型企业探索拓展追溯品种,延伸追溯链条,形成全产业链追溯模式,打造全过程追溯体系。

  三、突出抓好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

  (一)把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列入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重点工程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的要求,积极争取把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列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点工程,在计划上优先安排,在资金上重点保障,在实施上统筹协调。

  (二)坚持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原则

  在规划布局上做好顶层设计。根据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大中型连锁超市、机械化定点屠宰场和标准化菜市场分布情况,按照局部区域覆盖、分步实施、连片推进的思路开展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在建设时机上尽早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及时抓住每年申报国家试点和争取省级支持的机遇,加快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进程。在软件设计上通过推广运用全省统一优化的追溯管理服务软件,确保各地肉菜流通追溯体系高效连通,切实发挥全省整体追溯效能,并在此基础上探索更优的追溯目标实现路径。

  (三)加强地方配套法规制度建设

  在开展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同时,推动相关地方性法规的研究制定工作,为肉菜流通追溯体系有效运行提供制度保障。要引导企业强化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按照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相关要求,建立健全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等制度,强化各类市场和经营者追溯管理的责任,为加强肉菜流通行业管理、发挥肉菜流通追溯体系作用提供基础支撑。

  (四)建立稳定运行的长效机制

  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涉及众多部门,要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制定工作规程和技术标准,完善建设和运行管理办法,确保肉菜流通追溯体系一经建成即能稳定运行。要将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和运行保障经费统一列入政府财政预算,为长效运行提供稳定的资金保障。要加快商务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步伐,充分运用肉菜流通追溯体系所具有的发现问题及时、举报投诉便捷等功能,强化实时监管,加大打击力度,有效提升肉菜安全保障水平。

  四、切实强化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重点措施

  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是一项全新的工程。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按照宜早不宜迟、宜快不宜慢的原则展开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同时,要认真处理好建设速度与确保质量的关系,始终坚持质量第一的标准,不得急功近利,不得降低建设质量。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设肉菜流通追溯体系是各级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基本公共职能要求,必须从政府层面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统一领导。全省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在省“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商务厅)牵头,省财政厅、农委、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协调配合推进。各市要按照这一模式,建立在市政府领导下的统筹协调机制,切实加强对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

  (二)落实建设资金

  肉菜流通追溯体系是“菜篮子”工程的重要建设内容。各地要高度重视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根据当地流通业发展规划及财力水平,安排资金支持。符合要求的市要积极申报全国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争取中央财政资金专项扶持。各地财政、商务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在规划用地、用水、用电、税收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相关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采取措施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三)加大统筹推进力度

  省商务厅要按照商务部和省领导小组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对全省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协调,加强对各地建设的目标管理。积极组织力量,优化形成全省统一的追溯管理服务软件和系统建设模式,在全省推广运用。按照适度超前原则,高标准建好“三网合一”的全省综合监管平台。统筹安排“十二五”期间各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的建设进度,做好项目竣工的考评验收工作。

  (四)强化建设管理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商务部和省统一要求,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建立高效的项目建设统筹协调机制;认真做好肉菜流通追溯体系总体设计和方案优化工作;确保配套资金及时到位,加强建设资金的规范使用与管理;严格依法办事,精心组织好工程招投标和地方性法规制定工作;依据合同加强与承建方的协调,全程监管建设质量和进度;加大与市场管理方和肉菜经销户衔接协作的力度,提高末端流通节点追溯建设效率;坚持标准条件,全面落实项目考评验收要求;同步抓好项目建设和运行准备工作,确保系统建成之后及时转入规范运行。

  (五)发挥相关工作的带动促进作用

  各地在推动流通业现代化的过程中,要统筹安排好肉菜流通追溯体系、现代流通基础设施和商务信用建设,把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与推动压缩生猪屠宰网点、“双百”市场工程建设、“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标准化菜市场改造”、“农超对接”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推动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建立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带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菜市场新建与改造,带动肉菜经营企业管理升级,带动农产品标准化、品牌化、包装化程度提升,促进“放心肉”服务体系其他相关工程建设。

  (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坚持边建边训的原则,认真做好各地商务部门工作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和系统运行维护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努力做到建成一套系统,带出一批人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为契机,积极推动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力争在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过程中,健全市、县执法队伍,提高执法素质,更好地履行监管执法职能。

  (七)广泛深入开展宣传

  各地要适时有效地开展宣传,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重要意义、重点措施和积极成效,不断提高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和参与积极性,引导广大消费者主动索要票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切实发挥肉菜流通追溯体系的应有作用。

 

文件下载:苏政办发〔2012〕66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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