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12-01244 分          类: 政府办公室(厅)文件 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计划 通知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 文 日 期: 2012-03-19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工业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主   题   词: 产业 发展 企业 技术 工业
文          号: 苏政办发〔2012〕43号
内 容 概 述: 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工业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时          效: 根据《省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苏政发[2016]142号),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苏政办发〔2012〕43号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

  “十二五”工业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十二五”工业经济发展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江苏省“十二五”工业经济发展规划

  序 言

  “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是江苏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并向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的关键阶段,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创新型省份的攻坚时期。为引导全省工业转型升级,加快构建现代工业体系,实现由工业大省向工业强省转变,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属专项规划,规划编制在严格遵循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同时,以《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发布实施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发展规划》和《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等为重要依据,旨在确定“十二五”时期江苏工业发展的总体思路、目标定位、调整方向、布局重点和措施保障。本规划突出宏观性、指导性、操作性,是指导“十二五”时期全省工业经济发展的规范性文件,是编制工业内部各行业发展规划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  主要成绩与面临的形势

  第一节  “十一五”取得的主要成绩

  “十一五”期间,江苏工业经济发展经历了极不平凡的5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环境,我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及时制定并迅速实施十大产业调整振兴规划以及新兴产业倍增、传统产业升级等计划,实施一系列扶持性政策,多策并举,帮助企业平稳渡过国际金融危机,最大程度化解危机带来的冲击和不利影响,全省工业经济保持较快健康发展,在新型工业化进程中迈出了坚实步伐。

  (一)综合实力显著增强

  “十一五”期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由32224家增加到64136家,实现增加值由8119.0亿元增加到21223.8亿元,实现利税、利润分别达9316.0亿元、5970.6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增加值、利税、利润分别是“十五”末的2.61倍、3.90倍和4.31倍。2010年,全省工业经济总量首次位居全国第1位,产值占全国比重近1/8。主要行业实力进一步增强,产值超万亿元的工业行业由“十五”末的机械1个行业,增加到机械、纺织、电子、冶金、轻工、石化6个行业,其中:机械、纺织产值居全国第1位,电子、冶金、石化居全国第2位,轻工居全国第4位。大企业集团加快发展,2010年,全省主营业务收入超百亿工业企业达到75家,其中超千亿企业3家。“十一五”期间,工业企业实现增加值占全省比重保持在50%以上,2010年为51.9%,贡献作用显著,规模实力增强,不仅创造大量的就业和税收,还带动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有力地推动了全省经济健康协调发展。

  (二)先进制造业加速成长

  “十一五”期间,全省工业创新投入力度明显加大,以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为代表的一批先进制造业加速成长。2010年,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实现产值30354.8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由“十五”末的24%提高到33%。5年来,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年均增幅高于全部工业20个百分点,全省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超过1%,比“十五”末提高0.2个百分点,全省建成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超过600家,专利申请和授权数均居全国第一。新兴产业发展迅速,2010年,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等六大新兴产业实现销售收入20647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上升到23%。光伏、风电设备、海工装备、轨道交通等一批新兴产业迅速崛起,其中光伏产业约占全国的1/2,继电子信息产业后,成为又一个世界级制造基地,船舶产业规模占全国近1/3,成为国内第一船舶制造大省。无锡传感网、苏州生物纳米等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端产业在国内外已处于领先地位,成为我国先导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生产研发基地。

  (三)生产力布局逐步优化

  “十一五”期间,全省按照“产业带、开发区、特色产业基地”三个层次,加快生产力布局优化调整。全省沿沪宁线高新技术产业带、沿江基础产业带、沿东陇海线资源加工产业带和沿海临港产业带的布局框架逐步明晰。开发区集聚效应进一步放大,2010年,我省23家国家级、99家省级开发区,创造了全省2/3的工业增加值、3/4的进出口总额。全省15个国家和省级高新区创造了40%的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和60%的新兴产业产值。泰州医药高新区、昆山高新区分别成为全国唯一的医药高新区和建在县级市的国家高新区。省级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全省授牌认定的60家省级特色产业基地产值规模达到1.56万亿元,40家轨道交通、工程机械、船舶海工、电力电器、高档纺织、精品钢材等优势产业基地综合实力进一步提升,20家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基地规模总量加速扩张。

  (四)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

  “十一五”期间,全省工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加快落后产能淘汰,积极推广信息化、节能环保、循环利用等技术,工业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5年间,全省累计完成技术改造投资3.8万亿元,机械、电子、石化、纺织、冶金等重点行业40%以上主要设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85%以上骨干企业实现生产装备自动化。“两化融合”加快推进,全省信息化水平总指数达0.71,提前1年实现国家提出的“十一五”目标。5年间,全省累计淘汰落后炼铁产能505万吨、炼钢657万吨、水泥3320万吨、印染4.2亿米,关停小火电机组728.6万千瓦,连续开展两轮化工企业专项整治,累计关停并转5000余家化工企业。节能减排成效显著,累计实施节能改造、循环经济项目1500多项,6000多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2010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顺利实现下降20%的“十一五”约束性目标,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减排超额完成目标,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22%、用水量下降30%,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7.9%。

  经过5年努力,全省工业实现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工业经济在规模实力、结构层次、质量效益上跃上新台阶,主要行业整体素质明显改善,产业布局趋向合理,企业抵御外来风险、破解经营难题的能力得到显著提升,为“十二五”全省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第二节  “十二五”发展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时期,我国仍处在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但工业经济发展的内外环境将发生新变化,既有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深刻影响,也有国内发展方式转变提出的紧迫要求。未来5年,江苏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将跨越1万美元重要台阶,全省新型工业化进程将加快推进,进入到以服务经济和创新经济为重要特征的现代产业体系构建时期。

  (一)国际环境呈现新趋势

  当前,世界经济发展格局正在发生变革,既孕育着机会,也伴随着挑战。一是世界经济增长和市场需求发生新变化。国际金融危机导致全球需求结构出现明显变化,各种形式贸易保护主义有所抬头。围绕市场、资源等方面的竞争更趋激烈,加上能源资源、气候变化等全球性问题错综复杂,地缘政治等非经济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随着我国经济与其他国家的联系日趋紧密,世界经济发展格局的上述变化,一方面加大我省经济转型升级的倒逼压力,另一方面也为我省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提供更多机遇。二是科技创新和新兴产业发展孕育新突破。国际金融危机催生新的技术革命,生物、新能源、智能电网等新技术正在酝酿新的突破。发达国家纷纷加紧制定和实施绿色、低碳发展战略,积极在新兴科技领域前瞻布局,全球范围内新兴产业发展正进入加速成长期。我国已提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并在一些领域取得了一定突破,我省新兴产业具备相当的产业基础,部分领域具备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有可能在新一轮产业调整中赢得新的发展空间。三是全球化生产方式变革不断加快。信息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有力推动了生产方式的变革,跨国公司充分利用全球化生产组织模式,以核心技术和专业服务牢牢掌控全球价值链布局。全球化、信息化条件下国际竞争新格局,客观上为我国以智能化基础设施、协同化创新体系、精准化管理模式等为重点,着力突破价值链低端锁定,加快培育国际竞争新优势创造了条件。

  (二)国内环境呈现新特征

  “十二五”时期,我国发展的基本面和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工业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有利条件也没有改变,但也面临着诸多挑战。一是城镇化进程和居民消费结构升级步伐持续加快。未来5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转型期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工业化、城镇化空间仍需进一步释放,内需主导、消费拉动的发展路径将进一步突出,为我国工业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二是信息化、市场化、国际化持续深入发展。信息化发展正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日益成为工业发展方式转变的一大动力。改革开放不断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持续推进,各类要素市场逐步健全,市场配置资源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合作日益扩大,开放型经济体系不断完善,经济体制活力显著增强。三是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约束更趋强化。我国工业能源资源消耗强度大,矿产资源对外依赖加深,原油、铁矿石、造纸原料等重要资源的进口依赖度超过50%。国内劳动力、土地等要素价格不断上升,工业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已成为环境主要污染源,现有发展方式的局限性、经济结构状况以及资源环境矛盾越来越突出。

  (三)全省工业进入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工业经过发展乡镇经济和开放型经济两次战略转型,既积累了雄厚的产业实力,也造成了一些结构性、深层次问题,必须加大力度、重点解决。一是工业附加值需要提高。我省工业增加值率为23%,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主要由于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受制于人,缺乏自主品牌,产业总体处在全球价值链中低端,制约利润空间和附加值增长。二是要素利用水平需要提高。水、电、土地、钢材等生产要素利用水平处于工业化初期,“高消耗、低利用”必然带来高排放,环境承载空间越来越小,节能减排任务繁重,特别是土地资源越来越紧张,要素瓶颈成为“十二五”工业发展的主要制约。三是产业集聚度需要提高。全省九成以上行业在各省辖市均有布点,产业分布趋于雷同,导致集聚度不高,甚至有些市、县的产业与当地区位条件、资源条件明显不相符合。相对分散的产业布局降低了资源配置效率,不能形成规模效益,不利于产业做大做强。解决以上问题,必须加快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快产业布局优化和集聚发展,紧紧抓住智慧技术和低碳技术两大潮流方向,加快推进工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尽早改变我省过度依赖能源资源消耗,过度依赖投资拉动和加工贸易的发展格局。

  第二章  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未来5年,是我省经济转型升级的攻坚时期,必须准确把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完善、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大背景,充分认识苏南、苏中、苏北工业化进程中的新定位、新特点,以市场为导向,科学规划,统筹兼顾,促进全省工业在发展中加快转型,在转型中优化发展。“十二五”期间,全省工业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为根本动力,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全面提升主导产业,改造升级传统产业,推动工业集中布局和集约发展,努力构建结构优化、技术先进、清洁安全、附加值高、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现代工业体系,加快实现江苏从工业大省向工业强省的新跨越。

  基本要求是:

  ——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坚持新型工业化道路不动摇,加快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步伐,把“两化”深度融合作为工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切实把加快工业发展与调整工业结构、提高发展效率结合起来,更好地发挥工业反哺农业、带动城乡发展的作用。

  ——坚持创新驱动战略。把创新驱动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战略,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大幅度提高工业经济科技进步贡献率。推动国际技术交流与引进,更加注重自主发展与开放合作互动并进,加大技术改造和技术研发投入。强化企业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和品牌创新。

  ——坚持发挥市场主导作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激励,着力规范市场和培育需求,完善配套产业链,引导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发展和主导产业高端发展。支持集团做大做强,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健全约束机制和倒逼机制,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坚持集聚集约发展。围绕“四沿”发展战略,以特色基地、园区为载体、骨干企业为依托、重大项目为支撑,加快推动工业集中布局,建设打造一批重点产业链。坚持环保优先方针,优化工业发展生态,推动资源利用向节约集约、绿色低碳、环境友好转变,增强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坚持国际化经营。抓住新一轮产业革命和科技革命加快推进的重要机遇,实行更加积极主动、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坚持更高水平引进来与更大步伐走出去并重、调整出口结构与优化进口结构并重、提升开发区集聚水平与创新功能并重,增创开放型经济新优势。

  第二节  主要目标

  加快转变工业经济发展方式、推动工业结构转型升级是“十二五”全省工业发展的关键所在,按照全省工业发展新要求和新任务,力争经过5年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一)规模效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3.7万亿元,年均增长12%左右,工业企业利税年均增长15%左右,工业增加值率稳步提高。工业投资年均增长16%左右,技术改造投资年均增长18%左右。

  (二)产业结构。基本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要支撑的先进制造体系,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45%;战略性新兴产业年均增长30%以上,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确保达18%,成为全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引领发展区和全球有影响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高地。

  (三)创新能力。工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2%以上。全省大中型骨干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力争达2%,建成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达1200家。企业发明专利授权量达1.45万件,百亿元地区生产总值企业专利授权量达到240件。

  (四)两化融合。信息化水平总指数超过0.83,主要行业大中型企业数字化设计工具普及率达到95%以上,实现成套设备和传统产业整机产品信息化率分别超过40%,企业利用信息技术开展生产、管理、创新活动的比例超过60%,企业利用互联网开展电子商务的比例超过60%。

  (五)产业布局。区域生产力布局进一步集中,产业发展协调性明显增强,苏北、沿海三市工业增加值占全省比重分别提高到20%左右和18%左右;建成100家省级特色产业基地和产业集群,基本实现“一县一基地”,基地产值规模达5万亿元。

  (六)节能减排。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十一五”时期末降低20%,大型骨干企业主要产品能耗接近世界先进水平。单位工业增加值水耗下降25%,工业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有较大幅度下降,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5%以上。

  第三章  重点行业及发展方向

  “十二五”时期,积极融入世界产业发展新趋势,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导向,进一步聚焦产业发展的重点方向,明确阶段性的发展任务。

  第一节  战略性新兴产业

  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关系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长远持续发展的重大任务。要抓住利用好国内外发展机遇,坚持创新驱动、重点突破、市场主导、集聚集约,加大引导扶持力度,重点培育壮大10个领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一)新能源产业

  “十二五”时期,把江苏建成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地位和较强竞争力的新能源产业研发、制造和应用示范基地,重点发展太阳能技术利用产业、风电产业、生物质能产业和核电关联产业等。以研发创新、规模生产、市场应用为目标,重点突破高效低成本晶硅电池、薄膜电池、集成系统与设备、大功率风电发电机、生物质能发电机组、第三代核电装备关键零部件等技术。依据市场需求和产业基础,集中力量完善以无锡为核心区,苏州、徐州、常州、扬州、镇江、南通等各具特色的光伏产业发展布局;以沿海为重点,南京、无锡、常州等为支撑的设备制造、研发应用的风电产业发展布局。

  (二)新材料产业

  “十二五”时期,进一步确立我省新材料产业全国领先地位,重点发展制造业高端化所需的新型功能材料、先进结构材料和共性基础材料等。新型功能材料大力发展稀土功能材料、新型显示材料、功能陶瓷材料、高性能膜材料、集成电路及LED用封装材料等。先进结构材料积极发展金属基复合材料、高温合金、高温耐蚀材料、新型工程塑料、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共性基础材料重点开展纳米、超导、智能等材料的研发和产业化,推动纳米材料、膜材料、碳纤维及复合材料进入国家战略产品。加快建设无锡微电子材料、苏州纳米材料、昆山和南京新型显示材料、扬州半导体照明材料、镇江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等一批国家级战略性产品基地和省级特色产业基地。

  (三)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

  “十二五”时期,把江苏建设全国重要的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集聚区与增长极,重点发展新医药、生物医学工程、生物育种和生物制造等。新医药产业重点发展生物技术药、现代中药、小分子药物、生物试剂、医用材料、医疗器械等六大产品集群;生物技术产业重点发展生物能源、生物工业、生物农业和生物环保等四大产品集群。加快建设泰州医药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构建以泰州“中国医药城”为中心,苏州、无锡、连云港、南京等地各具特色、互补发展的全省新医药产业布局。

  (四)节能环保产业

  “十二五”时期,重点发展高效节能、先进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等新装备与产品,确立我省节能环保产业在全国的领先地位。依托一批节能环保重大工程,积极发展节能环保装备制造、资源循环利用、节能与环保服务、环保工程设计等产业。加快研发、生产和应用节能装备产品、水污染防治装备、大气污染防治装备、固体废弃物处理和资源综合利用装备等。重点扶持南京、无锡、苏州、常州、盐城、宜兴等六大节能环保产业区,加快培育一批节能环保产业基地。

  (五)物联网和云计算产业

  “十二五”时期,重点培育和发展物联网、云计算的核心产业与关联产业,树立江苏“感知中国”品牌,打造国际知名的物联网和云计算创新示范区。物联网产业重点发展信息传感、组网与协同处理、物联网系统集成、应用抽象与标准化、共性支撑等核心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推动物联网产品、软件、系统集成、运营服务等核心领域的发展。云计算产业积极开展虚拟化、云计算应用平台、云安全、云储存等核心技术的研发,推动高性能服务器、海量数据存储、智能终端等设备的产业化。重点支持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和国家云计算创新服务城市建设,积极打造以无锡为核心,南京、苏州等为重要支撑地的产业与应用示范先行区。

  (六)新一代信息技术和软件产业

  “十二五”时期,重点发展下一代信息网络、电子核心基础技术与器件、新型显示技术与产品和高端软件产业,推动我省信息产业加快转型升级。下一代信息网络集中力量加强下一代关键技术、设备、系统、智能终端等的研发和产业化。电子核心基础技术与器件围绕整机系统应用需求,重点突破高端通用芯片核心技术,着力推动应用芯片设计、制造和封装,打造国家基础电子产业基地。新型显示技术与产品重点推进高世代液晶面板及其关键配套产业,着力推进激光显示、3D(三维)显示、电子纸等新型显示技术及下一代视频技术研发和产业化。高端软件产业积极对接国家“核高基”重大专项计划,加强操作系统、海量数据处理软件等基础软件开发和产业化。以沿沪宁线电子信息产业带为重点,加快苏锡常地区国家级和省级显示产业、集成电路等产业基地发展,加快以南京为龙头的高端软件产品集群建设。

  (七)高端装备制造产业

  “十二五”时期,重点发展轨道交通、智能制造等装备和系统,将我省打造成轨道交通装备和智能制造装备的集聚区。轨道交通装备依托高速铁路和长江三角洲城际轨道交通等重点工程,大力发展城市轨道列车牵引传动、传导控制、安全保障、通信信号等轨道交通装备产业。智能制造装备重点突破新型传感器与智能仪器仪表、自动控制系统和工业机器人等核心技术,加快发展以数字化、柔性化及系统集成技术为核心的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大力发展与航空产业关联的关键零部件配套产业和航空维修服务产业,突破航空发动机核心关键技术,加快推进航空发动机产业化。重点推动南京、常州、苏州、无锡等地轨道交通和智能制造产业发展,加快培育建设昆山、南京、镇江航空发动机及配套产业基地。

  (八)新能源汽车产业

  “十二五”时期,以多种动力技术为主导方向,重点发展新能源客车、乘用车和专用车,将我省打造成多种动力的新能源汽车和零部件研发生产基地。加快实施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工程,重点突破动力电池、驱动电机及管理系统等核心技术,加快开发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等,逐步建立和完善标准体系。组织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示范工程,以城市公共交通为重点,发展纯电动、天然气客车,以出租行业为重点,发展纯电动乘用车,以市政、邮政、电力、旅游行业为重点,积极发展等新能源专用车。

  (九)智能电网产业

  “十二五”时期,坚持以智能电网建设带动智能电网产业发展,重点发展新能源并网及控制设备、智能电网储能设备、智能输变电设备、智能配用电设备和智能调度通信系统等六大装备,确保我省电力系统自动化控制和智能二次系统的全国领先地位。加强关键技术攻关,重点开发滤波电抗器、并网控制器、超级电容器、碳纤维导线、智能电表、遥控遥测装置、智能电网调度系统等产品集群。加快打造形成以南京、无锡、常州、扬州等智能电网装备、控制系统、高端电缆相互支撑的全省智能电网产业发展格局。

  (十)海洋工程装备产业

  “十二五”时期,重点发展新型海洋工程装备、主力海洋工程装备和海洋利用工程建设装备,确保我省海洋工程装备制造研发和产业化大省的地位。新型海洋工程装备大力发展LNG-FPSO(液化天然气浮式生产储卸装置)、SPAR(深吃水立柱式平台)、FDPSO(浮式钻井生产储卸装置)、自升式生产储卸油装置等装备。主力海洋工程装备重点发展海洋资源开发方面的物探船、工程勘察船、超重铺管船和多用途工作船等。海洋利用工程建设装备依托陆上风电和海上风电规模化重点工程,积极推动海洋利用工程建设装备产业化。以南通、泰州等地造船基地为重点,积极培育打造沿江和沿海地区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发展。

  第二节  主导产业

  加快提升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石油化工三大主导产业发展水平,全面推进实现高端化发展,提升产业层次和核心竞争力。加强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加快培育形成一批千亿元级、百亿元级品牌企业和十亿元级品牌产品。

  (一)装备制造产业

  装备制造业是为国民经济提供技术装备的战略性产业,是各行业产业升级、技术进步的重要保障和综合实力的集中体现。“十二五”时期,以构建现代装备体系为目标,着力提高基础工艺、基础材料、基础元器件和系统集成水平,重点发展工程机械、汽车及关键零部件、船舶、电力装备、机床等产业链。工程机械重点发展机电液一体化挖掘机、大吨位装载机、振动压路机、大型高等级路面摊铺机、路面养护机等。汽车产业重点发展轿车、客车、货车、专用车和汽车零部件设计、制造、配套。船舶产业重点发展大型散货船、油船、集装箱船等主力船舶。新型电力装备重点发展大型清洁高效发电设备、超超临界火力发电系统、高效节能锅炉、电站环保设备等。数控机床重点发展大型、精密、高效(速)、高性能数控金属切削与成形机床、多轴联动加工中心和柔性制造单元及系统等。重点打造徐州、常州等工程机械产业,沿江、沿海地区船舶产业,南京、盐城、苏州、扬州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南京、无锡、常州、扬州等数控机床产业等。

  (二)电子信息产业

  电子信息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支柱产业。“十二五”时期,加快信息化与工业化的融合,积极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重点实施大规模集成电路升级、平板显示产业规模化、计算机及网络设备品牌化、新型电子元器件高端化等四大工程,加快提高电子信息产业国际竞争力。支持企业兼并或参股拥有先进技术、知名品牌、核心专利、人才团队和营销渠道的海外企业,集中力量突破一批重大关键技术。重点打造苏州信息产业、南京软件产业国家级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启动建设10家以上省级高技术产业基地,加快构建宿迁苏州工业园、淮安富士康科技城、苏通科技产业园的电子信息产业链。

  (三)石化产业

  石化产业资源资金技术密集、产业链长、关联度高、带动性强,在促进相关产业升级和拉动经济增长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根据国家对东部地区石化产业调整的要求和发展定位,“十二五”时期,我省石化产业将以市场为导向,以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为主攻方向,以“高端化、精细化、节能化、低碳化”为基本要求,重点发展基础石化产业链、通用和专用合成材料产业链、新领域精细化学品产业链、盐化工产业链、循环经济产业链、农用化工产业链等。利用沿江地区已有化工原料、人才集聚及技术领先优势,做强做优沿江石化产业带,进一步增强辐射能力。推动苏北地区在盐化工、碳一化工、农用化工、生物化工、能源化工等领域实现新突破。发挥沿海港口优势,加快推进沿海地区大石化项目,通过大石化带动沿海区域上中下游衔接发展。

  第三节  传统产业

  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加大全省纺织、冶金、轻工、建材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兼并重组和技术改造力度,推动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增强重点传统行业对经济发展的支撑力。

  (一)纺织产业

  纺织工业是我省传统支柱产业和重要的民生产业,在繁荣市场、扩大出口、吸纳就业、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十二五”时期,以市场为导向,以高新技术纤维及产业化、产业用纺织品开发应用和品牌服装为重点,加快企业技术进步,推进纺织产业转型升级。原料行业积极研制生产高性能纤维和生物质纤维等;纺织面料行业重点发展新型纺织技术,积极运用阻燃、仿真、抗皱、抗静电等特种印染后整理新技术;服装行业着力提高先进技术的应用与设计开发水平,打造一批国际知名服装品牌;产业用纺织品重点开发土工合成材料、汽车内饰材料、工业过滤材料等;积极开展纺织机械关键制造技术攻关,提高自主化水平。引导和推动苏南纺织服装加工产业向苏北转移,支持有条件的纺织企业开展跨国经营,鼓励纺织企业走集聚发展道路,提高规模效益。

  (二)冶金产业

  钢铁工业是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产业,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十二五”时期,要以市场需求与产业政策为导向,通过控制总量、优化布局、淘汰落后、联合重组、技术进步等方式,加快钢铁行业“普转优、优转精”,重点发展特钢、优钢、精品钢材和特种合金等。力争到2015年,全省特殊钢、优质钢比重提高到65%,全行业吨钢综合能耗降到0.6吨标准煤以下,吨钢新水消耗降到4吨以下。加强高性能、高质量及升级换代钢材产品技术开发与应用,加快新一代钢铁可循环流程工艺技术开发与应用,采用大型化、连续式、高精度、低损耗冶炼和轧制设备,集成式、循环型工艺流程,培育自主创新能力较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特大型企业集团。支持部分中小企业转换主营业务,有序退出钢铁产业。根据国家钢铁产业发展确定的布局原则,严格控制内陆和沿江地区产能,通过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以及城市钢厂搬迁,建设沿海钢铁基地。有色金属行业重点发展信息、新能源、交通运输、高端制造等领域用新材料,主要包括高强高导铜合金、主承力结构用的新型高强、高韧、耐蚀铝合金材料及大尺寸制品、高性能纳米和大晶粒硬质合金刀具、高性能稀土磁性材料和储氢材料。鼓励发展高效、节能、低污染、规模化再生资源回收与综合利用。

  (三)轻工产业

  轻工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承担着繁荣市场、增加出口、扩大就业等重要任务。“十二五”时期,按照“高端化、标准化、信息化”的要求,提升轻工品牌经济比重,力争到2015年,全省轻工行业品牌经济的比重提高到60%以上。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提升食品、烟草、盐业、造纸、家电、塑料、五金、自行车、轻机、电光源、电池、陶瓷等重点行业的技术装备水平,推进产业向高附加值环节延伸。重点发展功能性安全食品、高档纸及纸制品、智能化家电、环保型可降解塑料、大功率LED节能产品和生产技术等。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限制和淘汰高耗能、高排放的落后技术、工艺、装备及产品。推进产业集聚发展,重点建设镇江、淮安、盐城等地盐及后道加工产品,以宿迁为龙头的苏北酿酒、制奶、肉品等农副产品深加工产业,以昆山、锡山、泰州、徐州为主的自行车、电动三轮车产业,提升发展苏州刺绣、宜兴陶瓷、南京金箔、东海水晶、泰州乐器、扬州玉器等地方传统特色产业。

  (四)建材产业

  建材产业是国民经济重要支柱行业,是我国扩大内需、加快城市化进程的重要基础性产业。“十二五”时期,要按照“绿色化、优质化、特种化、低碳化”的要求,积极发展新型、高端建材产品,引导企业加大联合重组力度,推动行业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并进。水泥行业立足宁镇、锡常、徐淮三大产区的现有基础,严格控制水泥熟料产能增长,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确保水泥熟料全部实现新型干法生产。鼓励利用新型干法水泥窑炉处置工业废弃物、城市污泥和生活垃圾,推广应用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粉磨系统等节能改造。玻璃行业积极提高优质浮法玻璃比例,重点发展电子工业用超薄、太阳能产业用超白、在线镀膜玻璃和低辐射等特殊浮法玻璃生产线,信息、新能源、国防、航天航空等领域用高品质人工晶体、制品及特种玻璃制造技术开发与生产。加强新型墙体和屋面材料、绝热隔音材料、建筑防水和密封等材料的开发与生产,重点发展环保、节能、耐久型建材,新型墙体材料产量占墙材总量比例达到80%。

  第四章  发展措施与路径

  围绕“十二五”时期全省工业重点发展领域和方向,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政府扶持引导作用,重点实施六大任务,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和转型升级步伐。

  第一节  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与现有产业互动发展

  把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带动全省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推动主导产业和具有优势的传统产业向高端攀升,全面提升制造领域信息化水平,加快形成战略性新兴产业与现有产业良性互动、共同提升的新格局。

  (一)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加强规划引导,突破行业关键技术,积极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倍增和实力提升。突出创新驱动战略,充分利用全球创新资源,以新技术突破带动形成新产业。完善城市创新体系,充分利用南京、无锡、苏州、常州、镇江、连云港等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机遇,促进城市创新和产业创新互动发展,重点培育500家创新型骨干龙头企业,形成一批千亿元级的科技领军型企业。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重点攻克100项关键核心技术。在传感信息、纳米材料、太阳能光伏、风电装备、新型环保、智能电网等已具有一定基础的领域,加快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加强联合攻关,突出抓好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400项技术进步项目,重点实施300个以上重大产业化项目。优化产业发展格局,以产业链条化为目标,采取“一区多园”、“联动开发”的方式,发展专业特色园区,促进产业关联性较高的企业集聚发展,重点发展30条特色产业链,建设3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实施新兴产业产品应用示范工程。坚持以应用促发展,围绕缓解环境资源制约等紧迫需求,组织实施绿色发展、惠民服务等新兴产业产品应用示范工程,培育市场需求,拓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空间。

  (二)引导战略性新兴产业与现有产业对接延伸

  坚持走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发展道路,围绕高端化发展方向,加快提升我省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石油化工三大主导产业以及冶金、纺织、建材等传统产业的层次水平,推动产品结构优化升级,提高新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比重,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重要的产业配套,实现两者产业链对接融合。重点支持发展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产业带动性、高成长性的“四高”产业和产品,大力发展整机制造、终端产品,加快发展成套设备、核心器件等。装备制造业结合风电、核电等产业规模化发展需求,延伸配套发展新能源装备产品;电子信息产业重点强化新型电子装备以及高技术含量的新型电子信息材料在行业发展中的应用;石化产业利用化工工艺和生产技术的升级,延伸发展相关化工新材料和功能性高分子材料等产品,为后续新材料产业发展奠定基础;引导冶金、建材、纺织等行业加快发展高强度金属材料、复合材料、多功能纤维,为新能源开发、高端装备制造提供专用材料。

  (三)推动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

  把“两化”深度融合作为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加快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步伐,推动信息技术应用全面渗透生产制造领域。一是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深入推进企业产品研发设计、资源计划管理、供应链管理等信息化系统建设,促进信息技术在企业的集成创新与协同应用,推进信息技术与产品和装备设计、制造的融合,提高产品、装备的信息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促进企业科技创新、商务活动的网络化,实现企业管理、服务现代化,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二是加强信息服务载体建设。加快推进“两化融合”示范区、试验区建设,推动南京建设国家级“两化融合”试验区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申报国家级“两化融合”示范、试验区,探索在全国具有示范意义的“两化融合”发展新模式。鼓励数字化产业园区建设,完善工业园区信息化基础设施,加快建设综合管理和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工业园区从企业集聚向产业集群方向发展。三是实施信息化应用示范工程。进一步完善企业“两化融合”示范标准,深入推进企业“两化融合”示范工程。依托行业优势企业制定行业“两化融合”技术标准和规范,加快推进通用解决方案和共性技术的普及。重点培育行业性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扶持具有较大影响的行业门户网站和电子商务平台发展。

  第二节  促进产业布局与空间开发优化发展

  根据现有产业分布与区位条件,按照主体功能清晰、发展导向明确、开发秩序规范、各类要素协调的要求,加快形成各具特色、集聚集约、分工协作的全省生产力布局,促进产业布局与空间开发优化发展。

  (一)优化生产力空间布局

  抓住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和江苏沿海地区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重大机遇,围绕“苏北新型工业化进程、苏中经济国际化新高地、苏南经济转型升级”三大区域发展的新定位,在更高层次上优化生产力布局。 

  沿沪宁线产业带。该区域国土开发密度已经较高,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弱,建设用地趋于紧张,属优化开发区域,以集约发展、提升发展为主。重点布局和发展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小、技术含量高、主要面向国际市场和国内高端市场的电子信息产业、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具有技术优势的新能源、生物技术和新医药等新兴产业。鼓励园区以外分散布局的现有企业进区入园,城郊布局的重度污染企业异地搬迁或就地关闭,园区内现有企业重组优化。鼓励该区域内企业实施跨行政区兼并重组。

  沿江产业带。该区域经济集聚能力、环境承载能力较强,运输条件较好,属优化开发区域,以集约发展、壮大规模为主。重点布局和发展吞吐量大、交通条件要求高、产业带动力强、影响面广的石油化工产业、冶金材料产业、汽车产业、船舶及海工装备产业,加快培育发展具有先发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沿江园区向专业化方向发展。严格限制散点新建缺乏治污条件和应急处置能力的中重度化工项目。

  沿东陇海线产业带。该区域交通便捷,劳动力丰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经济集聚功能开始显现,其大部分地区属重点开发区域,以加快发展、壮大规模为主。依托区域中心城市优势,以劳动密集型、资源加工型、技术密集型产业为主,重点布局和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机械装备产业、新医药产业和资源型非金属材料产业、优质无公害农产品加工产业。鼓励发展高技术产业,控制发展高耗水产业,引导园区以外分散布局的现有企业进区入园。

  沿海产业带。该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运输潜在条件较好,以港口、城市为依托的经济集聚能力较强,其大部分地区属重点开发区域,以加快发展、壮大规模为主。根据沿海地区区位特征和重点港口开发进程,重点发展以利用特定自然条件为主的风电装备及应用、船舶及海洋工程、核电、海洋资源开发等产业,积极创造条件高起点发展石油化工产业、冶金材料和新型造纸产业。鼓励现有企业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有序进入经批准建设并具备环保条件的各类专业园区。

  (二)提升空间集聚水平

  按照开发区、特色产业基地、企业集团3个层面,着力提升工业经济在空间上的集聚水平。

  开发区是全省先进生产力布局的重要区域,充分发挥现有23家国家级、99家省级开发区在优化调整生产力布局、加快产业集聚发展中的主阵地作用。大力推进开发园区“二次创业”,推动开发区与出口加工区、保税区和保税物流园区功能叠加、资源共享和优势再造,把开发区建成科技创新先导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和集约发展示范区。根据地域差异,合理规划布局不同区域开发区(工业园区)的产业发展定位,苏南地区开发区着重建设高附加值、拥有核心技术和创新能力的高端产业;苏中地区开发区着重提升国际化水平,围绕优势产业,加快做强做精,提高单位面积投资强度,支持开发区向专业性园区方向提升发展;苏北地区开发区着重加强承载能力建设,推进南北共建开发园区发展,增强纺织、轻工等产业转移的接纳能力。

  特色产业基地是统筹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产业布局调整的重要抓手,是产业特色比较鲜明、主导产品竞争较强、市场化机制较为健全、创新能力较强的产业集中区。围绕“一县一基地”的布局目标,着力培育建设100家省级特色产业基地和产业集群,其中,30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基地工业产值占全省30%以上,成为推动各地主导产业集聚发展的重要载体。重点培育建设骨干企业支撑型、科技创新推动型和产业链条带动型三类特色产业基地。骨干企业支撑型基地依托“高、大、快”的重大项目,实现规模快速扩张;科技创新推动型基地以自主创新和自有知识产权为核心竞争力,实现跨越式发展;产业链条带动型基地依托特色产业链上下延伸,实现规模持续增长。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强化产业政策综合协调,引导信贷、土地等重点支持电子信息、集成电路、新能源、智能电网、生物技术和新医药、新材料、光电、船舶海工、工程机械、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节能环保、物联网等产业基地发展,积极推动纺织、化工、冶金、建材等产业基地向高端攀升。

  企业集团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决定产业发展水平、参与区域竞争的主体力量,围绕做大做强大型骨干企业,做优做精中小企业,建立多层次、多形式合作配套体系,不断完善产业组织结构。坚持市场导向与政府推动相结合的原则,促进企业兼并重组,引导企业在突出主业的基础上延伸产业链,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向大型化、集团化、现代化发展。鼓励大企业抢抓国际资本和国际产业转移的机遇,主动与同类型的优势企业通过多种形式联合,着力培育100家主业突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重点企业和500家创新型骨干龙头企业。鼓励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开展合作,促进科技型、高成长型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

  (三)积极引导产业转移

  按照主体功能区和“四沿”产业布局的要求,结合现有基础和区位条件,积极引导区域间产业转移和产业协作,进一步促进苏南、苏中、苏北协同发展、错位发展、联动发展。加快建设产业承接与转移基地。鼓励苏北与苏南继续推进南北区域共建,推广苏州-宿迁等工业园合作模式,注重有技术、有品牌、有市场的项目落地生根。加强园区综合配套能力建设,引导转移项目向园区集聚,形成特色鲜明、用地集约、带动示范性强的产业基地。在南北共建园区的基础上,深化苏南、苏中、苏北间的产业转移和协作,积极推动产业链转移、企业组团转移,引导国际资本在苏南研发、在苏中和苏北办厂的投资模式。鼓励国内外资本投资沿海临港产业,支持长江三角洲发达地区向我省沿海地区进行产业转移和产业输出。发挥沿海地区物流成本低、环境容量大的优势,引导沿江及内陆地区的钢铁、化工、粮油食品等大进大出产业,加快向我省沿海地区转移。

  第三节  突出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驱动发展

  “十二五”时期,以创新驱动为核心战略,把加快企业技术创新、品牌培育创建作为推动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中心环节,着力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

  (一)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强化企业在自主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实施自主创新“双百工程”和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计划,围绕一批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前沿技术,着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引领产业发展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切实加强企业各类研发机构建设,支持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合作创新,鼓励企业兼并收购国外技术团队和科研平台,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到境外设立研发机构。每年新增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100家以上,到“十二五”时期末,省级以上各类研发机构超过3000家,全省80%以上的研发投入来自于企业,80%的研发平台建在企业,80%的研发成果出自企业。

  (二)推进产学研深入融合

  积极探索多层次、多形式的产学研联合方式,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社会创新资源与企业共建研发平台,推进科研体制机制创新,切实改变科研与产业、研发与应用相脱节的状况。引导产学研各方围绕产业技术创新需求和打造重点产业链,建立各类产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联盟。积极推动创新成果在企业新产品和技术改造中的应用,扎实推进“百项千企”技改工程。建设创新型园区、归国留学生创业园、科技成果孵化器等载体,促进大型研发基础设施和平台开放使用,放大科技成果转化效应。

  (三)推进企业体制机制创新

  支持企业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促进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集聚。支持产业上下游企业的协同联动发展,每年重点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引导企业进行生产组织模式创新,建设一批中小企业产业集聚示范区。鼓励支持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培育管理创新示范企业,引导企业发展第三方物流、科技咨询、融资担保、网上直销、合同能源管理等内部管理创新,大力推广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

  (四)加大品牌创建力度

  以打造品牌强省为目标,通过科技创新、管理创新、营销创新,不断丰富品牌内涵,增强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忠诚度。制定实施品牌发展规划,着力抓好品牌设计、传播、提升、推广等工作,推动更多江苏名牌向中国名牌、世界名牌跃升。积极引导、鼓励具有名牌产品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建设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支持企业积极开展境外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收购、兼并、参股国际品牌。重点引导骨干民营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兴服务业企业注册商标,鼓励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牵头打造集体商标和著名商标。

  第四节  强化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协调发展

  围绕“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国际化”方向,推动产业协作分工,大力发展直接为制造服务的生产性服务业,促进制造与生产性服务的有效融合。

  (一)推进制造业生产服务环节的主辅分离

  按照生产制造专业化、高端化发展方向,围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目标,在工业企业中分离发展现代物流、科技研发、贸易营销、信息和商务服务等服务环节,形成与先进制造业发展相适应的产前、产中、产后完整的生产服务体系,提升工业企业核心竞争力。“十二五”期间,按照时间、空间有序有效原则,分步推进制造业生产服务环节的主辅分离。优先对制造企业中的物流、贸易、营销等流通服务进行专业化分离,积极推进对信息、商务、研发及服务、项目集成、设备维修等生产服务的分离,延伸主辅分离的范围与深度。支持鼓励企业利用存量资产发展生产性服务业,通过已分离企业的资源整合,培养发展一批有实力、有核心竞争力的生产性服务业骨干企业。

  (二)培育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加快培育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生产性服务业规模化和产业化,到2015年,生产性服务业占全省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43%,形成专业生产服务对工业经济的配套支撑。重点发展现代物流、科技服务、商务服务等。现代物流业以综合交通运输业为基础,依托机场、港口和铁路、高速公路枢纽,大力发展港口物流、保税物流和专业物流,加快发展第三方、第四方物流和快递配送物流。积极开发和应用物流先进技术,构建一体化、综合性、全功能的物流平台,加快建设沟通国际、服务全国、辐射周边的现代物流产业高地。科技服务业积极发展自主研发、产品设计、科技测试、技术转移、科技咨询及评估鉴证、知识产权管理等。建设完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和协作网络,引导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在全省范围内形成开放协作、功能完备、高效运行的科技服务体系。商务服务业重点发展广告、会展、法律服务、会计审计、咨询等,加强资信调查与评级等信用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把江苏建成商务服务最好、商务成本最低、商务环境最优的省份。

  第五节  注重“引进来”与“走出去”并重发展

  在更高水平“引进来”的同时更大步伐“走出去”,积极推动投资贸易由引资、出口为主向双向并重转变,努力提高工业经济参与国际分工与合作的层次,推动全省制造、研发加快融入全球产业链,提升我省产业国际竞争力。

  (一)优化利用外资存量和增量

  一是加快开发区功能整合和转型升级。积极推进开发区功能创新,注重城市配套功能、产业服务功能、环境保护功能等功能的建设。加大对各类海关特殊监管区的功能整合,支持全省出口加工区积极创造条件升级为综合保税区,加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联动,放大综合保税区的政策效应,放大“区港联动”效应,扩大“属地申报、口岸放行”区域,推进长江三角洲区域通关一体化。积极探索在特殊功能区基础上建设自由贸易园区。二是主动选资,加大合资合作力度。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合作力度,鼓励各地结合自身基础和特色,引进、培育符合国际产业发展趋势和我省产业发展方向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创产业新优势。推进内外资企业配套协作,共同开展新产品、新技术研发,鼓励外资企业在我省设立研发机构,在合资合作中扩大溢出效应,打造具有本土竞争力的产业链。三是创新利用外资方式。顺应全球并购潮流,鼓励外资企业通过并购整合产业资源、提升产业水平;营造吸引境外创业投资基金的良好环境,鼓励企业境外上市,加大间接利用外资力度。

  (二)加快企业“走出去”步伐

  鼓励家电、纺织、轻工、冶金等传统行业建立海外原料供应基地和境外加工生产基地,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收购兼并境外先进技术、优势品牌、营销网络、研发中心,重点建设“四大网络”。一是研发网络。鼓励、支持企业建立境外研发机构,通过并购在发达国家建立研发中心,加强国际技术、信息和人才交流,掌握前沿技术和管理。二是营销网络。引导企业建设国外销售网络,鼓励、支持企业在境外设立或并购各类营销网点、售后服务网点,带动出口品牌发展。积极培育打造具有行业和区域影响力的国际展会平台。三是资源能源合作开发网络。鼓励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境外资源项目合作开发,重点推动铁矿石、煤炭、木材、有色金属等领域的投资合作,缓解资源对全省经济发展的制约。四是生产加工网络。加强双边合作,引导省内优势产业在境外设立生产加工基地,建成一批产业集聚区或工业集中区。

  (三)加快建设境外投资载体

  加快建设好现有的国家级境外经贸合作区,继续推进柬埔寨西港特区和埃塞俄比亚东方工业园区两个国家级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形成规模产出效应。积极推进省级境外产业集聚区认定工作,争取在欧洲、美洲、澳洲等国家设立省级境外产业集聚区。推动我省特色商贸城到境外设立商品城,实现海外供应链联盟集群式“走出去”。发挥苏港、苏新和苏台经贸合作机制的作用,加强与香港、新加坡及台湾等投资促进机构的合作。加强与友好关系省(州)双边投资合作的协调和磋商。

  第六节  推进生产制造与资源环境友好发展

  围绕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产制造体系,积极推进生产绿色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环境影响最小化,走资源消耗低、污染排放少、经济效益高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一)推广低碳技术应用

  加强低碳技术研发和应用,积极开发轻质材料、可再生能源等低碳产品,在冶金、建材、石化以及装备制造等重点行业中选择一批技术成熟、减排潜力大的低碳技术,结合低碳示范市、生态工业园区的创建,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低碳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推动传统产业低碳化改造、工业园区的低碳化发展。建立起企业、园区、行业以及城市等不同层面的低碳评价指标体系,从技术研发和应用等领域参与到工业经济发展过程中,实现低碳技术的广泛应用,为低碳发展奠定基础。

  (二)积极发展循环经济

  在冶金、电力、化工、建材、纺织、轻工等行业选择重点企业,组织实施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在资源综合利用领域,以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再利用、再生资源拆解加工利用、废旧金属再生利用、装备再制造、废旧轮胎橡胶、废旧电池及生活垃圾资源化、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为重点,加快培育一批示范城市、园区和企业。提高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等重点行业废渣、废水、废气综合利用率。

  (三)推进企业清洁生产

  完善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建立健全企业自愿和政府支持相结合的清洁生产机制,全面实施清洁生产,创建一批高标准、规范化的清洁生产示范企业。普遍开展重点流域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进一步加强冶金、化工、纺织、建材等行业和涉重金属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对超标或超总量排污企业、使用和排放有毒物质企业,全面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持续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环境标志产品和其他绿色认证。鼓励企业积极依托先进技术开展污染防治,逐步实现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削减的目标。 

  (四)实施节能减排工程

  大力推进节能降耗,围绕冶金、化工、建材、纺织、电力等高耗能行业和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耗能企业,组织实施以工业锅炉(窑炉)节能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节约替代石油和能量系统优化为重点的节能改造工程。加快实施钢铁、水泥等非电行业烟气脱硫工程,抓好13.5万千瓦燃煤机组、水泥生产线烟气脱硝工程,对超标排污的企业进行限期治理和提标改造。积极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建立和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新机制,开展“万吨千企”节能行动。开展节能减排科技支撑行动,加强重点行业节能关键技术及装备开发,显著提高科技进步对节能减排的支撑作用。

  (五)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建立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公告制度,落实限制类和淘汰类企业差别电价等政策,倒逼落后企业和产品退出市场。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对禁止生产和使用的产品、技术及装备,在国内处于落后水平的技术和工艺,重污染、高物耗以及产生严重有毒有害物的产品、技术和企业,限期予以淘汰。在控制排污总量的基础上,坚持有保有压,将有限的环境容量用于支持高端产业发展。

  第五章  政策保障

  第一节  加强产业政策指导

  “十二五”时期,从产业准入、信息公开、发布预警等方面进一步强化产业政策指导。

  (一)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准入标准

  对钢铁、汽车、铝、焦化、铁合金、乳制品等行业,严格执行国家已经出台的准入标准,落实相关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对尚未制定、发布产业政策的其他行业,根据国家制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以及节能、节水纲要等规定的条件,准确把握,严格执行。

  (二)适时适度提高本省准入标准

  根据不同地区发展水平、发展条件和区位特征,省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土资源、环保等相关部门制定和实施与技术水平、投资强度、产品方案挂钩,“南高北低、梯度排列”,体现节约用地、清洁生产、循环发展要求的供地政策、环保政策。除苏北地区执行国家基准政策外,对苏中地区和苏南地区原则上适时适度地提高标准。

  (三)加强信息公开

  地方各级投资主管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报刊、网络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项目核准、备案信息,产业发展规划和产品、技术目录,有效化解企业、投资人信息不对称的矛盾,避免重复建设和社会财富的浪费。

  (四)产业风险预警与防范

  地方各级投资主管部门要会同质监、商务、科技等相关部门,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分析重点产业供求形势、投资动态,准确把握重大技术突破、普遍性技术替代和反倾销、反补贴调查、技术和环境壁垒以及特保措施等重大信息,及时发出预警,引导企业主动调整,及时应对。针对主要出口产品和敏感行业,及时掌握国外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等技术性贸易措施动态,建立敏捷高效的技术性贸易风险预警机制。

  第二节  实施综合配套政策

  积极调整财税、金融、土地、能源、环保、人才、外贸、政府采购等政策,科学配置公共资源,强化综合配套政策对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保障。

  (一)财税鼓励政策

  根据“助大做强、助特做精”的原则,采取财税部门补助贴息、减免税费,引导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鼓励企业加大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力度,支持企业采用低碳技术,推动技术装备大型化。各级人民政府应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资金使用方式和方向,筹措一定数额的资金支持本地区工业经济转型升级。

  (二)用地保障政策

  实行差别化供地政策。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推动转型升级,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的项目,优先供地;对国家明令禁止的低水平重复行业、高能耗、高污染、与产业发展方向不符的项目,停止供地。对符合条件的省以上核备的重大产业项目,执行省级用地计划指标“点供”政策。提高建设用地使用效率,严格执行建设用地指标,完善节约集约用地倒逼机制,建立低效利用土地退出机制。

  (三)金融支持政策

  以建设国家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省为契机,积极引导产业金融与现代产业支撑发展,加快形成一套支持产业结构调整、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产业金融体系。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扶持各地建立产业发展基金,促进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等各类机构加快发展,重点鼓励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证券、债券市场进行直接融资。加快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进一步扩大担保规模,着力解决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四)能源供应政策

  强化煤电油气源头保障。巩固深化我省与中石油、中石化等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支持重点用煤企业与省外矿点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实行差别化能源供应政策,对采用先进节能技术装备的企业,实行能源优先供给、保障供给。对技术装备水平较低、单位能耗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企业,实行有限制的供应措施,限期更新。对未按国家规定及时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设备的企业,依法采取停供措施,限期淘汰。

  (五)环境保护政策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国务院及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产业集聚区、工业集中区、工业园区等,在新建、改造、升级时均应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编制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设区的市级工业各行业规划也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须报相应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六)人才支撑政策

  加大对高层次国际化科研人才、高水平管理人才和高素质技能人才的引进培养力度。以战略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为重点,加快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全球战略眼光的高水平管理型人才。引导高校与相关行业和企业联合,创办光伏学院、物联网学院等新院系。加快建设公共实训基地,培养一批企业紧缺的高技能人才。

  (七)知识产权保护政策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工作机制,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提高应对重大知识产权纠纷的能力,引导企业由被动应付知识产权竞争挑战到主动运用知识产权规则转变,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技术创新和转移营造良好环境。

  (八)政府采购政策

  切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第三节  健全规划实施机制

  本规划是指导全省工业经济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将依法向社会公布。根据全省工业门类众多,发展基础、目标不尽相同的具体情况,要积极组织社会力量,编制和实施重点行业发展规划,并在组织实施、相机评估的基础上适时调整。

  (一)编制重点行业发展规划

  按照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总目标、总要求,以本规划为依据,突出重点,编制行业发展规划,优化行业内部结构,提升行业发展水平。

  (二)组织重点规划评价工作

  在认真组织本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同时,对重点行业发展规划及时组织年度评估工作,全面掌握相关行业在全省工业和长江三角洲地区整体发展进程以及国际产业分工中的发展态势、竞争能力,及时发布相关产业竞争力调查报告,为制定和调整产业政策提供支持,为企业调整发展战略提供依据。

  (三)健全规划实施协调机制

  根据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组织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市、县投资主管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全面促进规划实施,落实相关政策,营造宽松发展环境,激发各类企业投身工业结构调整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强协调服务,对符合本规划导向的重点项目,省、市、县投资主管部门积极会同相关部门提供专项服务,跟踪落实,全程推进。

 

文件下载:苏政办发〔2012〕43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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