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11-00229 分          类: 政府办公室(厅)文件 农业、畜牧业、渔业 意见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 文 日 期: 2011-04-02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全省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的实施意见 主   题   词: 粮食 生产 增产 建设 推进
文          号: 苏政办发〔2011〕37号
内 容 概 述: 关于开展2011年全省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的实施意见
时          效: 根据《省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苏政发[2016]142号),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苏政办发〔2011〕37号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

  全省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部位:

  抓好粮食生产,保障有效供给,对于控制物价上涨、管理好通胀预期、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的意见》(国办发〔2011〕13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开展2011年全省粮食稳定增产行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务院召开的全国粮食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发展粮食生产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认真落实支持粮食和农业生产的各项优惠政策,切实稳定粮食种植面积,依靠农业科技创新、发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以优化结构、扩大粳稻生产为关键,以推广落实增产关键技术为重点,大力推进粮食高产技术普及化,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强化措施到位,强化考核奖励,千方百计促进粮食稳定增产。

  (二)目标任务。确保全省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上年水平,力争夏粮丰收、秋粮增产,全力以赴实现“八连增”。

  ——力争夏粮丰产丰收。切实加强田间管理,实行分类指导,推进各项措施落实。科学运筹肥料,促进苗情转化升级。加强病虫害监测预警,大力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继续抓好防灾减灾,积极推广“一喷多防”,促进小麦增粒增重,提高单产水平。苏南、苏中、沿海等苗情较好地区要力争多增产,淮北旱情较轻、苗情恢复较快地区力争实现增产,严重受旱地区力争少减产甚至不减产。

  ——力争水稻面积扩大。充分利用提高水稻最低收购价特别是粳稻提价幅度较大的有利时机,引导鼓励农民扩大水稻特别是粳稻种植面积。沿海、淮北地区要挖掘水稻种植潜力、多增面积,苏中、沿淮地区要实现水稻面积稳中有增,苏南地区要力求水稻面积不减。

  ——力争全年粮食增产。优化种植结构,扩大主要农作物主推品种、主推技术、主推配方肥、主推农药“四主推”覆盖面,加快推进粮食高产技术普及化,确保全年粮食实现连续八年增产。

  二、重点措施

  (三)稳定粮食种植面积。狠抓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层层分解粮食生产任务,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稳定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推进耕作制度改革,挖掘土地资源潜力,大力发展间套复种,提高复种指数和土地利用率。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加快推进土地流转,积极发展粮食规模化种植,大力发展粮食生产合作社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因地制宜发展统一服务型、土地集中型、合作经营型适度规模经营。大力推广跨区机耕、机播、机插作业,积极开展代耕代种服务,加快发展“一条龙”、“保姆式”服务,提高粮食种植水平。大力推进弱筋小麦、优质粳稻等粮食优势区建设,增强产业竞争能力,确保全年粮食种植面积比上年稳中有增。

  (四)加快推进水稻“三改”。中央和省财政安排3.1亿元,组织开展以“旱粮改水稻、籼稻改粳稻、直播改机插、高产增效创建”为内容的水稻“三改一创建”工作,优化种植结构,挖掘增产潜力。在沿海、淮北等旱粮主产区,选择水源条件较好的乡镇,实施“旱改水”20万亩以上,扩大水稻种植面积。在淮北西南、苏中沿运河、宁扬丘陵籼稻产区,选择籼稻集中乡镇,整建制推进“籼改粳”120万亩以上,力争全省粳稻面积达到3000万亩。大力推进水稻商品化集中育秧,加快发展机插秧,压减直播稻150万亩以上。

  (五)深入开展粮食高产增效创建。加大投入,创新机制,在更大规模、更广范围、更高层次上深入推进粮食高产增效创建。认真落实中央粮食高产创建项目,省级高产增效创建扶持资金从上年的5400万元增加到1亿元,全省建立水稻、小麦、玉米、大豆万亩示范片550个以上。选择基础条件好、增产潜力大的县(市)、乡镇,积极推进整乡整县粮食高产增效创建,水稻整县创建数量10个以上,稻麦整乡创建数量30个左右。在组织实施好国家、省级万亩示范片基础上,各地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创建力度,充分发挥示范效应,带动大面积平衡增产。

  (六)大力开展科技指导服务。以推进粮食增产增效为重点,动员组织农业科研、教学、推广等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开展农业科技指导服务。组织实施农业“三新”工程,搭建粮食发展科技成果创新、展示、示范平台,建设一批水稻、小麦科技试验示范基地,促进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推广普及。加强农科教结合,深入实施挂县强农富民工程。加快实施超级稻示范推广项目,积极推进高产技术普及化,促进增粮增收。深入开展农业科技入户工程,组织万名农技人员进万村,实施“一村一名农技指导员”制度,每名农技人员挂钩一个村,实现科技服务行政村全覆盖。

  (七)广泛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动员组织县乡农业技术人员深入生产第一线,结合主要农作物“主推品种、主推技术、主推肥料、主推农药”的推广普及,到田间地头对农民开展“菜单式”培训,确保每位受训农民掌握1-2项粮食高产技术,提高运用先进实用技术发展粮食生产、增收致富的本领。加快职业农民培养步伐,县级农民科技教育培训机构要对本地区粮食生产种植大户、专业户、合作社负责人等进行重点培训,提高其种植水平和经营能力,为粮食持续增产提供支撑。

  (八)全力抓好农资供应和市场监管。加强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调运和储备,保障种子、化肥、农药、柴油等农资供应和农业生产用电需要。强化农资货源组织调度,搞好水稻种子余缺调剂, 满足生产需要。大力发展现代种业,开展种子执法年活动, 重点强化品种管理、种子质量管理、种子市场管理,强化种子质量检测,确保粮食生产用种安全。加强化肥等农资价格监测,及时发布供求信息,推进产销衔接,依法打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保持农资价格基本稳定。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强化农资市场监管,维护农民利益。

  (九)大力推进植保专业化统防统治。加强病虫害监测预警,重点抓好小麦、水稻重大病虫害的预测预报,打好水稻、小麦病虫防治总体战。抓好小麦赤霉病、白粉病和水稻条纹叶枯病、稻飞虱等重大病虫害防治,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切实控制病虫发生危害。积极组建植保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力争全省新增登记注册服务组织1000个。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实施植保机械购置补贴,省级重大病虫害防控等项目经费重点向统防统治倾斜,大力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积极推进全程承包模式,有效防治病虫危害。

  (十)加强农田水利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2011年1号文件精神,实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推进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扩大节水、抗旱设备补贴范围,强化灌区用水管理,切实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加快实施《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按照全省新增43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要求,加强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高标准粮田等田间工程建设。按照《江苏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要求,积极整合农业综合开发、新增粮食产能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资源,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年内完成15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继续实施商品有机补贴、土壤有机质提升、绿肥以奖代补等建设项目,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提高肥料利用效率,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改善农田生态环境。

  (十一)加强农业灾害应急管理。牢固树立抗灾夺丰收思想,制定完善防灾减灾预案,切实做好抗灾物资、装备和技术准备,充分发挥防汛抗旱专业服务队伍的作用。加强干旱、洪涝、台风等灾害监测预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加强分类指导,大力推进科学抗灾,指导农民因时因地落实抗灾增产。加大农业救灾化肥、备荒种子扶持力度,及时搞好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调剂供应,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

  三、调动各方面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

  (十二)加大对产粮大县的奖励力度。完善产粮大县奖励政策,建立动态调整奖励制度,将财政支持与粮食播种面积、产量、商品量和调出量挂钩。全面取消粮食主产区粮食风险基金地方配套,逐步取消产粮大县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县级配套,由中央和省级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突出抓好产量超60亿斤的产粮大市、产量超10亿斤的产粮大县的粮食生产,予以重点倾斜支持。2011年,中央财政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由2010年的180亿元增加到220亿元,对粮食生产大县除实行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奖励外,对增产部分再给予适当奖励,我省产粮大县要多增产、多贡献。

  (十三)调动农民参与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积极性。中央和省级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补助资金增加到12亿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增加到10.7亿元。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动员村级组织、农民群众开展包括农田水利在内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田间灌排沟渠、机井、泵站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

  (十四)充分发挥农技推广队伍积极性。加快建立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力争年内完成“五有”乡镇农技推广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任务。省财政安排以奖代补资金,择优扶持13个县(市、区)整县推进“五有”乡镇农技推广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苏南、苏中、苏北地区每个乡镇分别补助10万元、20万元、30万元,推动全省面上建设全面开展。抓紧落实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绩效工资,切实提高农技人员待遇保障水平。组织实施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工程,大力提高农技人员业务素质,职称评审、表彰奖励等要向农业生产一线人员倾斜。

  (十五)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研究完善粮食直补的具体操作办法,逐步加大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力度。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增加到42.84亿元,每亩补贴由69元提高到81.5元。认真落实良种补贴政策,引导农民种植高产、优质品种。落实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调动农民购买农机具积极性。落实好粮食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政策,保持粮价合理水平。加大土地流转补贴力度,重点向粮食规模经营倾斜。

  (十六)建立完善粮食生产考核奖励机制。2011年年底,国务院将对全年发展粮食生产贡献突出的产粮大省、产粮大县以及农技推广人员等粮食生产先进工作者、种粮售粮大户进行表彰奖励,使他们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有实惠、工作上有动力。建立科学的粮食生产考核指标,加强对产粮大县、农技推广人员和种粮大户的考核奖励。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十七)强化组织协调。全面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下的市、县长分级负责制,在政策扶持、工作部署、资金投入上进一步加大力度。围绕全省2011年粮食增产目标,层层分解落实粮食生产任务和工作责任。苏北、苏中粮食主产区要稳定增产,增加商品粮调出量;苏南主销区要保证必要的粮食自给率,力争有所提高。各市、县政府要明确责任、上下联动,深入开展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确保完成目标任务。2011年年底,各市、县政府要逐级向上报告履行粮食生产目标责任的情况,省政府向国务院作出报告。

  (十八)强化部门协调。由省农委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水利厅、科技厅、国土资源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监察厅、统计局、粮食局、气象局等部门,具体实施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十九)强化督促检查。在关键农时季节,各级政府要派出工作组进行督促检查,及时了解掌握实际情况,切实帮助基层和农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统计部门要建立健全粮食生产监测调查制度,严格核实产粮大市、产粮大县及粮食高产增效创建区粮食生产数据,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

  (二十)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中央和省扶持发展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大力宣传各地重农抓粮的典型经验,大力宣传发展粮食生产的先进事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一一年四月二日

 

文件下载:苏政办发〔2011〕37号.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

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07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对接沿海大开发加快推进徐宿连航道建设实现苏北联江通海的建议) 12-06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新闻发布会
媒体解读
视频解读
相关政策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