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11-00187 分          类: 政府文件 人才工作 通知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 文 日 期: 2011-12-28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的通知 主   题   词: 人才 发展 企业 培养 服务
文          号: 苏政办发〔2011〕179号
内 容 概 述: 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的通知
时          效: 根据《省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苏政发[2016]142号),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苏政办发〔2011〕179号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江苏省“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江苏省“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

  根据《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江苏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和面临的形势

  (一)发展现状

  “十一五”期间,全省上下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把服务科学发展、推进“两个率先”作为人才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实施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坚持以人才集聚促进高新产业集聚,以人才结构调整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人才资源总量稳步增长,人才队伍结构不断优化,人才综合素质和创新创业能力全面提升。到2010年底,全省人才资源总量810万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各类高层次人才40万人,占人才资源总量的4.9%,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总数的28%。每万劳动力中研发人员为46人年,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15.9%。全省人力资本投资4359亿元,占GDP的12.8%,全社会研发投入超过840亿元,占GDP的2.1%。全省高新技术产业产值30355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33%,人才贡献率达31.4%。江苏人才发展主要指标位居全国前列,人才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党管人才格局基本形成。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创新人才工作方法,改进人才工作方式,初步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格局。

  人才政策体系不断完善。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加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实施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涵盖人才工作的各个环节和主要方面,形成层次分明、相互配套的人才政策体系。

  人才引进力度逐年加大。全省引进各类海外高层次人才1.6万人,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资助领军人才916人、创新团队8个。入选国家“千人计划”163人,其中,创业人才90人,占全国的25.8%,位居全国第一。

  人才载体建设成效明显。深入推进“人才特区”试点工作,全省设立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3家、省级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51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6家、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10家。建立企业院士工作站26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10个、科研工作站241个、省级以上留学人员创业园39家。

  市场配置功能显著增强。省、市、县三级人才服务平台基本建立,公益性人才服务体系日趋完善,人才资源市场配置作用充分发挥,政府人才服务机构公益性服务和社会人才服务机构专业化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全省设立国家级、省级人才服务机构26家,举办全国性、全省性人才交流活动300余场,通过市场配置人才数量占人才引进总量的80%以上。

  人才区域发展渐趋协调。围绕提升苏南发展水平、促进苏中快速崛起、发挥苏北后发优势,沿江、沿沪宁线、沿东陇海线、沿海产业带人才资源开发全面推进,区域人才协调发展的支撑体系和人才智力资源共享的服务体系逐步形成。长江三角洲区域在人才服务领域初步实现整体联动、共同发展。

  全省“十一五”人才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顺利完成了“十一五”人才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但必须清醒地看到,我省人才发展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人才结构性矛盾仍然比较突出,企业在人才资源开发中的主体作用未能充分发挥,人才发展体制机制障碍仍未完全破除,分类合理、梯次分明的人才发展考核指标体系尚未建立,城乡、区域间人才发展还不够平衡等。

  (二)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时期,是江苏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人才引领产业发展、提升区域创新能力的任务更加紧迫,人才优势向科技优势、产业优势和竞争优势转化的态势更加明显。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必须以深入实施科教与人才强省战略、创新驱动战略为契机,坚持人才优先发展,增创江苏长远发展的战略优势。

  ——创新型经济发展对人才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十二五”时期,江苏创新驱动的发展态势日益增强,人力资本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不断提高。大力发展创新型经济,必须坚持以科技创新为先导,充分发挥知识和人才的作用。要把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作为创新驱动的战略举措,围绕实施新兴产业倍增、服务业提速、传统产业升级“三大计划”,重点培养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层次人才和掌握核心技术自主创业的科技企业家,不断发挥人才引领和推动产业发展的作用,提升区域创新能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走上依靠创新驱动的轨道。

  ——协调发展对人才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是江苏“十二五”时期的重要任务。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苏北新型工业化进程、构建苏中经济国际化新高地、推动苏南经济转型升级和加快实施江苏沿海地区发展战略,进一步拓展了人才工作空间。要按照“城乡互动发展、区域优势互补”的要求,加强人才发展统筹规划,优化重大人才项目布局,加大重大人才政策支持力度,为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

  ——经济国际化对人才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十二五”时期,江苏对外开放水平进一步提高。为适应经济国际化要求,必须瞄准世界前沿,大力实施本土人才国际化战略,提升人才国际化水平,加快建设一支具有全球思维、战略视野、国际经验和创新能力的国际化人才队伍。围绕创新驱动和转型升级,实行便利的准入、优待政策,加速吸引、集聚一批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大力引进外国专家和智力,加快发展外国留学生教育事业,积极探索国际化“人才特区”建设,增创开放型经济新优势。

  ——和谐社会建设对人才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是 “十二五”时期的重中之重。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高端引领和整体推进相结合,在重点抓好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同时,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发挥高层次人才的引领带动作用和各类人才的支撑保障作用,各支人才队伍和各类人才按需要、成比例协调发展,总量不断扩大、质量不断提升、活力不断增强,推动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巩固社会和谐稳定局面。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紧扣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主题,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以实施科教与人才强省战略和创新驱动战略为契机,以率先建成人才强省为目标,以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为动力,着力实施重点人才工程,着力建设高层次人才队伍,着力增强人才创新能力,加快人才国际化进程,率先建成国际化人才高地,加快人才优势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升人才对经济社会的贡献度,为实现“两个率先”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15年,各区域、各类人才队伍按需要、成比例协调发展,每万劳动力中研发人员、人才贡献率、人力资本投资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等人才发展主要指标处于全国领先位置,区域创新能力继续位居全国前列,率先建成人才强省。

  ——规模不断壮大。全省人才资源总量1100万人,年均增长5%,每万人口拥有人才数1400人,其中,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总量190万人,专业技术人才总量560万人,高技能人才总量180万人,农村实用人才总量155万人,社会工作人才总量20万人,继续保持在全国领先地位。

  ——结构更加合理。高层次人才占人才资源总量的5.1%,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1 : 4 : 5, 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总数的30%,新兴产业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实现“倍增”目标,各区域人才资源总量、高层次人才比例趋于平衡。

  ——素质明显提升。每万劳动力中研发人员达50人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50%,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受过高等教育比例达21%,专业技术人才平均每年接受继续教育达40学时。

  ——效能显著增强。人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明显增强,人才贡献率达43%;发明专利授权量1.4万件,专利总量与论文数量继续居全国前列;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关键技术自给率显著提高,取得一批具有重大影响的科技成果,形成一批具有核心技术的高新技术产业群。

  ——环境逐步优化。建立健全有利于人才全面发展的法制环境和政策体系,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营造创新活力强、创业成本低、服务效能优、人居条件佳的人才发展环境。

  三、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

  (一)人才队伍建设主要任务

  1.党政人才队伍。适应科学发展要求和党政人才成长规律,以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为核心,以提高党政人才的领导水平和综合素质为重点,建设一支眼界宽、思路宽、胸襟宽的高素质党政人才队伍。组织实施党政人才能力提升计划、公务员能力培训计划,构建理论教育、知识教育、党性教育和实践锻炼有机结合的培养教育体系。实行岗位培训、在职自学和学历教育,选拔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中青年干部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或赴境外进修,不断提高党政人才队伍的学历层次、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注重培养年轻党政人才,选派政治素质好、发展潜力大的年轻党政人才参与重点建设工程、急难险重任务或到省外、基层任职、挂职锻炼。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树立坚定信念、注重品行、崇尚实干、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扩大干部工作民主化,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公推公选等选拔方式,促进优秀党政人才脱颖而出。建立科学规范的党政人才考核指标体系,健全党政人才岗位职责规范及能力素质评价标准,加强工作业绩、工作能力考核。到2015年,全省党政人才本科以上学历达65%,素质明显提高,结构更加合理,总量相对稳定。

  2.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适应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需要,以提高现代经营管理水平和企业竞争力为核心,以培养优秀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为重点,造就一支专业化、职业化和国际化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鼓励和引导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培养各类经营管理人才。依托著名跨国公司、知名高校和其他培训机构,建立境外人才培训基地,组织企业家赴境外培训和交流,拓宽国际视野,提升管理水平。完善以市场和出资人认可为核心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体系,积极发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机构。建立符合江苏实际的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研究制定《江苏省职业经理人资质认证条例》。到2015年,全省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总量达190万人,新兴产业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总量实现倍增,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通过市场化选聘比例达到25%。

  3.专业技术人才队伍。适应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要求,以提高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为核心,以集聚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为重点,培养一批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学术、技术带头人,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研究制订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梯次培养计划,完善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培养制度,建立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表彰制度。继续实施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六大人才高峰行动计划”,着力培养重点产业、重点领域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扩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培养规模,提高专业技术人才创新能力,培养一批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的高级专家。每年选拔资助一批具有创新潜力的青年人才到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学习深造,缩短高层次人才培养周期。统筹推进专业技术职称和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完善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体制,优化专业技术人才成长环境,改进专业技术人才收入分配制度。加强各类事业单位管理人员队伍建设。重视社科类人才的培养与使用,充分发挥他们在科学研究和决策咨询中的重要作用。到2015年,全省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560万人,其中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51万人。

  4.高技能人才队伍。适应产业升级和服务业提速的要求,在继续实施百万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的基础上,以提升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为核心,以培养技师和高级技师为重点,建设一支数量充足、门类齐全、梯次合理、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积极探索高技能人才快速成长的途径和方法,充分发挥技工院校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主渠道作用,深入推进“校企合作”、“理论实训”一体化的培养模式,加快培养紧缺技能人才。完善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相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完善职业培训制度,建立绝技绝活代际传承和技术工人岗位成才机制,引导和推动各类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广泛开展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升高技能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实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完善高技能人才表彰制度,制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办法,提高高技能人才的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到2015年,全省高技能人才总量达180万人,占技能劳动者总数的30%,其中技师、高级技师40万人。

  5.农村实用人才队伍。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围绕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致富目标,以提高科技素质、职业技能、经营能力为核心,以培养农业生产技能人才和农村生产经营实用人才为重点,建设一支掌握农业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知识,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组织实施现代农业人才工程,推进农村实用人才培育计划,发挥各类职业技术院校、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和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等培训机构的作用,大规模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加强基层农村服务,及时提供信息、资金、技术等服务项目,为推广新技术、推进农业产业化提供优良服务。研究制定优惠政策,在创业培训、项目审批、信贷发放、土地使用等方面积极扶持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兴业。积极培育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和行业协会(学会),放大辐射效应,形成规模优势,提高市场竞争力。建立农村实用人才评价体系和分配激励制度,加大对农村实用人才的表彰奖励和宣传力度,提高农村实用人才的社会地位。到2015年,全省农村实用人才总量达155万人,其中,具有中高级技术等级的人才达15万人,每个行政村特色产业有3-5名科技创业示范带头人。

  6.社会管理人才队伍。适应创新和加强社会管理、健全社会服务体系需要,以社会管理岗位开发为基础,以培养中高级社会管理人才为重点,培养造就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社会管理人才队伍。深刻认识和把握社会管理规律,把社会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和谐社会建设的总体规划,研究制定加强社会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的相关文件。完善社会管理岗位设置和社会管理人才配置,加大社会管理岗位开发力度,不断提高社会管理岗位在相关行业内的设置比例。加快构建不同学历层次教育协调配套、专业培训和知识普及有机结合的社会管理人才培养体系。建设一批社会管理教育和实训基地,加强社会管理从业人员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升社会管理工作理念和专业化水平。积极探索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多元投入的社会管理经费保障机制,设立社会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通过政府购买社会管理服务项目,培育、扶持一批民办社会管理服务机构。发展社会管理行业自治组织,促进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借鉴国内外经验,确定社会管理职业规范和从业标准,实行社会管理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建立社会管理职业水平评价制度,推行资格与岗位挂钩、岗位与薪酬挂钩的管理办法。建立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联动机制。到2015年,全省社会管理人才总量达20万人。

  (二)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工程

  1.“双创计划”。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和重大科技创新工程,以高新技术产业领域领办、创办科技企业或从事关键技术研发工作的高层次人才为重点,继续实施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面向海内外引进一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自主创新成果的“双创”人才和创新团队。到2015年,全省共资助1.5万人,其中省级资助2500人;全省建设能够突破核心技术、实现产业技术跨越的创新团队500个,其中省级资助150个。围绕重点产业领域,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继续实施省“企业博士集聚计划”,吸引高层次人才向我省企业一线集聚,到2015年,引进博士2000名。

  2.“汇智计划”。大力倡导“不为所有、但为所用”的用才理念,不断加强政策创新,研究制定人才柔性流动相关政策,盘活用好省内高校院所现有人才资源,柔性引进省外人才和国外智力,提升我省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科技研发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十二五”期间,重点在人才柔性流动和引进方面实现重大政策突破,继续实施“科技镇长团”、“教授博士柔性进企业”项目,从高校院所选派1万名教授、博士到企业和基层挂职服务,开展科技创新。推广“创新在高校、创业在园区”的创新创业模式,选聘500名优秀科技企业家到高校担任产业教授,全面推行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到企业创新创业,重点建设企业院士工作站500个,企业“千人计划”工作站500个,企业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500个,企业研究生工作站500个。

  3.产业人才开发工程。大力开发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紧缺人才,到2015年,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物联网等重点产业和领域新增紧缺人才61万人。实施新一轮“六大人才高峰行动计划”,加大产业人才团队和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统筹推进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队伍建设,到2015年,培养战略性新兴产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1.5万人。完善企业博士后制度,把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成产学研相结合、培养集聚企业创新人才的重要基地。继续实施“千人赴港培训计划”、“百名现代服务业人才出国(境)培训计划”,培养一批高层次、高技能、通晓国际通行规则和熟悉现代管理的服务业专门人才,构筑江苏服务业人才高地。到2015年,培养和引进高层次现代服务业人才2.5万名。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建设适应传统产业升级需要的人才队伍,以高层次人才引领和支撑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4.党政人才能力提升计划。以提高能力为重点,组织实施党政人才能力提升计划,到2015年,培训各级党政人才1.5万人,其中境外培训1000人。以加强能力建设为核心,实施新一轮“5+X”公务员能力培训工程,“十二五”期间,实现全省公务员普遍轮训一遍。以提高基层公务员服务群众、依法行政能力为重点,实施基层公务员培训工程,每年培训基层公务员1万名。

  5.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组织实施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选拔、培养30名中青年首席科学家、300名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和3000名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到2015年,列入第一层次的30名中青年首席科学家成长为国际一流的高级专家,在相关领域国际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具有世界领先水平并能带领一个国际水准的创新团队;列入第二层次的300名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成长为国内一流的高级专家,在国内相关领域具有领先水平、作出重大贡献;列入第三层次的3000名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在省内科学技术界具有一流水平,取得显著成果和突出业绩,并能推动技术创新和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地区和行业发展。

  6.企业家素质提升计划。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计划、万名职业经理人培养计划、千名企业家EMBA培养计划、千名苏商海外培训计划。到2015年,全省培养能够跻身中国500强的企业家50名,海(境)外培训苏商1000名,重点骨干企业领军人才1000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1万名。实施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加快培养和造就一支具有全球视野、持续创新能力的科技企业家队伍。到2015年,全省培育科技企业家1000名。

  7.现代农业人才工程。实施农业科研首席专家培育计划,到2015年,引进、培养农业科研首席专家30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00名、农业科技创新团队50个;实施现代农民培育工程,开展农民创业兴业培训、农业生产经营培训和农业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农民科技素质,培养涉农专业中专毕业生或持有职业资格证书的农民50万名;组织开展农技推广人才岗位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培育现代农技推广人才5万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头人和农村经纪人等人才5万名。

  8.教育卫生人才工程。继续实施“青蓝工程”,选拔、培养优秀青年骨干教师1000名、中青年学术带头人600名、科技创新团队100个;实施学术大师和特聘教授引进计划,鼓励高校面向世界引进学术大师5名,选聘“江苏特聘教授”250名;实施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增选100名特级教师进行重点培养。组织1万名学校校长、教师和管理人员赴国外培训。继续实施“科教兴卫工程”,选拔、培养领军人才50名、重点人才150名,建设创新团队50个;实施海外特聘医学专家制度,引进海外特聘医学专家25名;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住院医师、全科医师1万名。

  9.高层次文化人才工程。加快建设文化强省,在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领域,重点扶持一批能够承担重大课题、重点项目、重要演出的高层次人才,培养一批具有广泛影响和较高造诣的宣传思想领域高层次人才,资助一批具有丰富文化产业工作经验、熟悉文化产业发展趋势的文化产业领军人才。到2015年,全省引进、培养高层次文化人才1000名,其中,文化艺术名家100名、公共文化高级管理人才100名、文化产业领军人物100名。

  10.百万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进一步加强省辖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鉴定基地建设,加快建设30家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石油化工、港口物流等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依托大型骨干企业、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建设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100个、技能大师工作室50个。实施千名企业首席技师培养计划,重点培养一批社会紧缺、企业急需的技师、高级技师,带动各类技能人才梯次发展。继续加强技工院校基础能力建设,在省辖市和重点行业各建成1所省级重点技师学院,创建30个示范专业、200个精品课程、100名教学名师。实施“百千万”师资培训工程,加强师资培训和教师队伍建设。加快“远程技能培训网络”建设。到2015年,全省新增高技能人才80万人,其中,新增紧缺型技师、高级技师5万人。

  11.社会管理人才能力建设工程。培养一批具备社会管理专业理念、熟悉社会管理发展规律的社会管理人才,提高社会管理现代化水平。整合社会管理服务资源,创新社会管理人才教育培养方法,通过进修、实习、短训、函授、自学考试等形式,对社会管理、社区建设和公共服务领域现有社会管理从业人员进行专业教育与培训,掌握社会管理专业理念、理论、知识、方法,熟悉相关法规、政策,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逐步形成与社会建设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人才队伍结构,不断提高社会管理专业化水平。到2015年,培养高级社会管理人才1000名,中级社会管理人才1万名。

  12.区域发展人才集聚工程。围绕沿海开发战略,依托沿海地区省级以上研发平台和重大科技工程、项目,实施沿海特色产业、重大项目创新团队集聚计划,重点资助20-30个能够推动沿海开发取得重大进展的创新团队。围绕苏北振兴战略,扩大苏北急需人才引进专项资金规模,实施苏北“企业硕士集聚计划”,支持苏北地区引进经济社会发展紧缺人才,促进区域共同发展。到2015年,资助苏北地区引进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1000人,资助苏北五市引进紧缺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1万人。

  四、机制创新和重大政策

  (一)机制创新

  1.人才优先投入机制。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用人单位投入为主体、社会和个人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人才投入机制。逐步改善经济社会发展要素投入结构,不断提高人力资本投资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到2015年,人力资本投资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15%。各级财政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不低于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3%,用于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奖励等。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人才发展资金,不低于企业销售额的0.6%,用于企业人才的引进、培养和奖励。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设立人才发展资金,不低于高校支出的5%,用于高校人才的引进、培养和奖励。加大对人才投入的考核督查力度,确保人才优先投入各项指标落实到位。

  2.人才培养使用机制。建立人才培养目标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相适应、人才知识能力与岗位任职要求相协调的人才培养使用机制。加大政府对人才教育培训的投入,整合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在完善现代国民教育和终身教育体系的基础上,分层分类开展人才继续教育和定期培训。建立以重大人才工程为引领、区域行业人才工程为支撑、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培养体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导向,通过制度创新、政策扶持、工程引领、项目推动等有效措施,以政策为导向激励人才,以企业为主体集聚人才,以实践为舞台用好人才。充分发挥各类人才作用,积极为各类人才创新创业和实现价值提供条件,努力实现人岗相适、用当其时、人尽其才。

  3.人才评价选拔机制。建立以岗位为基础,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选拔机制。健全科学的职业分类体系,完善体现各类人才特点的能力素质指标体系。实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准入制度和职业能力水平制度。充分发挥职称制度的评价激励作用,逐步建立以岗位绩效考核为基础的事业单位人员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多元化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完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发挥用人单位评价主体作用,大力发展专业化、社会化的人才评价组织。充分运用现代人才测评技术,提高人才评价科学化水平。深化党政人才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分类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岗位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度。建立组织选拔、市场配置和依法管理相结合的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制度,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化选聘机制。

  4.人才激励保障机制。建立健全与业绩紧密联系、充分体现人才价值、鼓励人才创新创造和维护人才合法权益的激励保障机制。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各类人才薪酬制度,研究制定知识、技术、管理、技能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政策。加大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力度,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探索国际通行的产权、期权、股权激励制度,形成人才与资本结合、技术与贡献结合的分配导向,对高端人才按国际标准支付报酬。加大对人才参与科技研发、项目承包或创业、兼职、流动等活动的法律保护力度。用人单位要确保各类人才参加社会保险,鼓励用人单位在制定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方案时加大对人才的倾斜力度。

  5.人才市场配置机制。建立政府部门宏观调控、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中介组织提供服务、人才自主择业的人才市场配置机制。完善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交流融通的政策措施。推进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大力发展人才服务业,培育发展省级人才市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促进人才合理有序流动。健全人才市场供求、价格、竞争机制,促进人才供求主体到位。开展人才需求预测,定期发布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加强人才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建立人才服务机构信用等级评估制度和行业评比表彰制度。积极培育专业化人才服务机构,鼓励、支持社会人才服务机构参与人才配置和提供公共服务。

  (二)重大政策

  1.人才优先投入的财税金融政策。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完善人才优先投入政策,增加人才发展投入,提高人才投入占财政支出比例,确保教育、科技支出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支出增长幅度。加大人才创新创业财政投入力度,整合科技项目资金,重点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在国家授权范围内,研究制定对人才创业项目实行税收减免的优惠政策。制定金融信贷扶持政策,对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优先申报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各类科技计划以及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优先组织与金融、风险投资机构对接。

  2.人才国际化政策。围绕人才配置国际化、人才使用国际化和人才价值国际化,建立人才国际化政策体系。实行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制度,在税收、保险、住房、子女入学、配偶安置、承担重大科技项目、参与国家标准制定和政府奖励等方面享受国民同等待遇。完善国外智力资源供给、市场准入、使用激励、成果共享等政策措施,鼓励海外留学人员和外国专家来江苏工作、创业或以多种方式为江苏服务。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面向海外招聘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依托境外培训机构和高等院校,组织各类人才出国留学、培训,提高本土人才国际化素质。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海外教育、科研机构共同建立研发基地。鼓励企业设立海外研发机构,吸引国际优秀人才参与工作、为其服务。加强与国外著名高等院校、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海外华人华侨社团、留学生团体的合作与交流,培育面向海外的国际化人才市场,推进国内和国际人才市场的融通。完善“江苏海外回国人才信息库”。研究制定国际人才薪酬政策,实行灵活的薪金制度,提高特殊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待遇,逐步与国际水平接轨。

  3.推进区域人才协调发展的政策。围绕沿海开发的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在创新创业平台建设、项目申报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引导人才向沿海地区流动。探索设立沿海开发人才专项资金。围绕苏北振兴战略,完善苏北地区引进人才的优惠政策,不断扩大苏北急需人才引进专项资金规模,实施苏北“企业硕士集聚计划”。组织开展各类人才定向选派和培养,从省级机关、苏南地区选派干部到沿海和苏北地区任职、挂职,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选派专业技术人才到沿海和苏北地区开展科技项目对接、提供技术服务活动,提升沿海和苏北地区的发展后劲。根据苏北扩大人才规模、苏中提升人才质量、苏南加快人才国际化的目标定位,加强人才发展统筹规划和分类指导,推动区域人才流动和智力共享,形成错位发展、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发展格局。

  4.加强人才发展平台建设政策。依托开发园区和重点企业,着力打造技术公共服务、技术成果交易、创新创业融资服务和社会化人才服务“四大平台”,为各类人才创新创业提供全方位服务和集成化支持。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建立开放的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引导省级以上研发机构面向社会开放,建设一批机制灵活、功能齐全、配套完善的创新创业孵化器。完善省级技术成果交易平台建设,构建区域交易服务体系;整合各类技术成果资源,开展公平交易和优质服务。鼓励发展各类创业投资机构,不断扩大创业风险投资基金规模,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投融资服务。发挥人才服务机构在政策咨询、技术转移、风险投资、需求调查、资源评估等方面的作用,构建管理规范、服务高效的市场化人才服务体系。加快企业创新载体建设,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产业示范基地和技术服务示范平台。扩大省级“人才特区”试点范围,支持国家级“人才特区”建设,加强企业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留学人员创业园、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企业工程中心建设,为人才发展提供各类创新创业平台。

  5.引导人才向经济建设一线集聚政策。突破体制、机制障碍,研究制定引导人才向经济一线集聚的相关政策。加大人才和科技投入向企业倾斜的力度,强化企业人才开发的主体地位,激发企业人才开发的内生动力。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战略联盟,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培养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选派专业技术人才到县(市、区)、乡镇挂职服务。鼓励支持企业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设立人才基金,建立研发机构。拓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之间高层次人才相互流动的渠道,选聘一批科技企业家到高等院校担任产业教授,推行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改革完善博士后工作管理制度,加快培养年轻创业人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人才合理流动。建立科学合理的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机制,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到企业转化科技成果或开展联合攻关,促进更多创新要素向经济一线集聚、更多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6.引导人才向基层、农村和社区流动政策。针对基层、农村和社区人才相对匮乏的现状,进一步完善引导人才向基层、农村和社区流动的政策体系,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创业就业、到村(社区)任职。对于到农村基层工作的人才,在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改善其工作和生活条件。对于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及公共服务岗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按规定参加相关社会保险。统筹各类大学生到基层服务创业计划,实施一村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做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三支一扶”等工作。通过政府购买工作岗位、实施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提供创业扶持等方式,引导各类人才到基层、农村和社区服务、就业和自主创业。

  7.促进人才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推进政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改革,率先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研究制定《江苏省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暂行规定》和促进人才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强化政府人才发展公共服务职能,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逐步建立政府部门与社会组织共同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合作模式,建立健全功能齐全、运转高效、服务便捷的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实现社会人才服务机构市场化、产业化,建立专业化人才服务产业发展基地。开展向外资开放人才服务市场的试点工作,引进、扶持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服务机构,培育发展一批实力雄厚、影响力大、竞争力强的人才服务企业集团。加强人才市场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统一高效、资源共享的人才公共服务网上平台。支持人才公共服务产品开发,加强人才公共服务产品标准化管理,促进人才公共资源合理配置,实现人才公共服务均等化。

  8.营造人才发展良好环境的政策。贯彻落实《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有效保护机制。完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等人才资源开发各个环节的法规体系,形成有利于人才全面发展的制度环境。鼓励各地建设人才公寓,改善人才的居住环境和生活条件,降低人才的创业和生活成本。完善各类人才表彰奖励制度,省委、省政府设立“江苏杰出人才奖”、“江苏创新创业人才奖”、“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奖”、“江苏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江苏友谊奖”,表彰奖励在江苏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让人才受尊敬、有地位、得利益,营造人人都作贡献、人人都能成才的舆论氛围,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良好环境。

  五、组织和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政府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人才工作格局和运行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规划的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研究制定规划实施方案,确保规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完善规划体系。本规划是统领全省“十二五”时期人才事业发展的总规划。各地、各部门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依据本规划,编制本地、本行业的人才发展规划,形成上下衔接、各方协调的全省人才发展规划体系。

  (三)明确目标责任。建立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把人才发展重要指标纳入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内涵和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体系。各地、各部门要以执行年度计划推动五年规划的实施,以完成工作任务确保总体规划的推进。

  (四)强化监督评估。制定规划实施情况监控指标体系,建立人才量化考核制度,完善人才量化考核的主要内容、评分标准和操作程序。建立规划目标任务实施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和年度评估制度,跟踪分析和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改进和提高,确保规划有效实施。

 

文件下载:苏政办发〔2011〕179号.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新闻发布会
媒体解读
视频解读
相关政策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