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11-00136 分          类: 政府文件 信息产业(含电信) 意见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 文 日 期: 2011-10-28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 主   题   词: 建设 信息 网络 通信 推进
文          号: 苏政发〔2011〕149号
内 容 概 述: 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
时          效: 根据《省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苏政发[2016]142号),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苏政发〔2011〕149号

  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

  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是信息化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支撑,其建设和利用水平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综合竞争力及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准之一。为加快推进我省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带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广泛应用和信息化水平提升,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转型升级,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推进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准确把握信息技术与应用需求的发展趋势,以建设“宽带、泛在、融合、安全”的信息通信基础网络和“集成、综合、共享、可靠”的信息通信公共服务平台为目标,以组织创新、管理创新、投入机制创新为动力,着力推进光纤入户、无线网络和功能性服务设施建设;着力推进信息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着力推进城乡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全面提升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利用水平,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合作,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强化建设管理和服务,充分发挥企业在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创造公平竞争和互利共赢的发展环境。

  坚持跨越发展、均衡布局。适度超前建设社会急需、受益面广、带动性强的信息通信基础设施重大工程,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突出苏北地区和农村地区,促进信息通信基础网络布局优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

  坚持创新引领、试点示范。鼓励和支持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技术、产品创新与应用,大力开展试点示范,带动全省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快速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十二五”末,全省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总体达到国家一类地区水平。覆盖全省的新一代移动通信网全面建成;市、县城区中的热点地区以及高等级公路、航道沿线实现无线宽带全覆盖,沿江无线宽带城市群建成;有线电视网络数字化和双向化改造全面完成,地面数字电视、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基本实现城乡全覆盖;覆盖城乡政务、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的信息通信公共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全省城镇楼宇光纤通达率达90%以上;城市、乡镇、行政村家庭互联网带宽接入能力分别普遍达100M、20M、12M;移动电话普及率达114部/百人,家庭宽带互联网普及率达80%,计算机普及率达70台/百人,有线电视入户率达85%,互动电视用户占有线电视用户总数的比例达40%。

  二、加快推进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进信息通信基础网络建设

  以推进“三网融合”为契机,大力实施全省信息通信基础网络提速升级工程,加快电信网、互联网和广电网升级改造,促进资源共享,全面提高信息通信基础网络建设和综合利用水平。

  1.推进光纤宽带网络建设。按照国家和省进一步加快光纤宽带建设的总体要求,推动全省城乡光纤网络建设,提升骨干网传输和交换能力,推进“光进铜退”工程,改善网络服务质量。按照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建设规划,建设国家广电骨干网江苏核心枢纽节点,适度超前建设骨干承载网,建成城乡一体的数字化、双向化广电网络。鼓励和促进通信、广电、电力等企业加强合作,大力推进光纤到楼入户工程。支持行业专用通信网用户充分利用电信、广电等公共基础网络开展专有业务应用。

  2.推进无线网络建设。按照国家和省进一步加快第3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的总体要求,支持各运营商加快推进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加大对自主知识产权TD网络建设的支持,在全国率先实现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的全覆盖。加快推进布局和频率规划合理的无线宽带建设,国家级高新技术园区、沿江城市(含县级市)城区实现无线宽带全覆盖,其他市、县城区实现热点地区全覆盖。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无线数字化,以全省地面数字电视单频网为骨干,市级单频网及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覆盖网为重要内容,初步构建江苏广电无线数字覆盖平台。

  3.推进下一代互联网建设。以重点城市和国家级高新技术园区为先导,基础网络先行,有线网络和移动网络齐头并进,推进现有基础网络向以IPv6为核心的下一代互联网演进。联合重点终端厂商,加大对IPv6的支持力度,加快更新和替换步伐,全面实现现有终端IPv6化。

  (二)加强信息通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以信息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为抓手,以数据共享、平台交互为目标,加强统筹协调和顶层设计,全面推进信息通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1.加快推动功能性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和推动国家级数据服务中心建设,到2015年,形成6000TB信息数据存储和服务能力,满足长江三角洲地区海量数据资源集中存储的业务需求。以应用需求为导向,整合现有数据中心等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云计算服务,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和企业建设云计算基础设施,推动通信、广电网络运营商及其他第三方数据中心向云计算基础设施服务商转型。加快物联网服务平台建设,围绕物联网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共性需求,建设集研发、中试、小批量生产和测试于一体,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物联网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公共测试服务平台。

  2.深入推进政务与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加强基础地理、水文气象和资源环境等公共信息资源建设,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加强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综合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建成全省统一的覆盖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公共教育服务平台;建设基于健康档案的全省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加强电子病历、远程医疗应用;加快民政综合管理和社会服务、社会保障等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各市人民政府和运营商合作建设“无线城市”、“智慧城市”服务平台,统筹推进基于无线宽带网络的“警务通”、“城管通”、“智能交通”、“智能环保”等项目建设,提高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3.加强信息安全保障设施建设。针对新技术、新业务和网络融合出现的手机安全、IPv6安全、云计算安全、物联网安全、“三网融合”安全等新情况和新问题,完善网络安全监控手段。建立和完善信息通信网络应用的日志留存、溯源定位等网络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加快利用地下人防工程建设地下通信枢纽和数据容灾备份中心的研究与试点。加强省信息安全事件应急指挥协同处置、政府内网密码保护、政务信息系统容灾备份、数字认证系统和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支持各市建设相关信息安全保障设施,完善信息通信网络定级、测评、安全防护等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措施,推动我省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三)重点支持苏北和农村地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制定建设标准,组织开展苏北和农村地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示范县和示范乡镇建设与评选工作。大力提高农村地区信息终端普及率,鼓励和支持运营商为农村用户提供实用、价优的终端、业务及资费;对运营商发展农村手机、宽带、数字电视用户,提高农村地区信息终端普及率的,财政给予奖励。大力提高农村信息化水平,鼓励运营商组织农村信息化应用培训,大力开发农业技术、劳动就业、农民创业等特色信息服务,总结推广“沙集模式”经验,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建设。

  三、加快推进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成立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的省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联席会议,统筹推进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各项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包括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科技厅、公安厅、财政厅、环保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地税局、广电局、统计局、民防局、物价局、通信管理局等部门和通信、广电网络运营商及省电力公司。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由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主任,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电局、通信管理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副主任,省有关部门参加,负责审核和协调推进全省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年度计划,承担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协调解决实施中的矛盾和问题,督促和推动重点工程建设。各市、县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本地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形成省、市、县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

  (二)加大政策扶持

  “十二五”期间,省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引导社会各类资金积极参与(专项资金由财政管理,使用管理办法另行制定)。各市也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加快推进本地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中国联通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可按照省内法人企业申报各类省级专项资金。省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科技、财政等部门在组织实施国家科技重大项目、技术改造、科技成果转化、现代服务业发展、新兴产业创业投资等专项引导资金(基金)中,应加大对新一代信息技术及“两化融合”、“三网融合”、物联网、云计算、北斗定位技术研发和应用等项目的资金支持。对云计算等新兴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在电力建设方面给予支持,吸引国家级云数据中心落户江苏;对通信和广电网络枢纽、互联网数据中心、云计算中心、呼叫中心等信息基础设施建筑工程,其城市道路挖掘占用费原则上减半收取,人防部门在有关费用上给予优惠。省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信息通信基础网络管道租用以及信息通信基础网络管线穿越公路、铁路、桥梁、河道、运河堤岸收费减免标准和地铁沿线移动通信网路覆盖接入费减收标准;研究制定《江苏省信息通信基础设施迁移改造补偿办法》,对因征地拆迁或城乡建设造成光缆、管线、基站、机房等信息通信基础设施迁移和损坏的,应给予足额补偿。

  (三)强化建设管理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对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管理,严格履行项目审核程序,切实遵守环保、用地、节能、质量、安全等规定,加大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与其他基本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建设推进力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建立健全各类建设项目信息通信配套设施集约化建设标准规范,全省各类住宅小区、商业(办公)楼宇、地铁、机场、车站、铁路、公路等建设项目,要按照标准规范同步规划建设公共信息机房、信息网络管线、基站等信息通信配套设施。各市要组织编制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布局“十二五”专项规划,创新共建共享模式,健全共建共享机制,深入推进城乡电信网、广电网和电力、交通、水利、教育等专用通信网基础管线与各类基站的共建共享,大力开展新建小区通信、广电信息网络机房建设试点和推广工作。

  (四)强化督查考核

  建立全省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情况统计监测体系,制定目标责任考核办法,明确年度建设目标任务,每年年初,由省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与各市、各相关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对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工作机制、规划、建设、重点工程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年终考核。

  (五)营造良好环境

  开放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高校、车站、展馆、旅游景点等所属建筑物以及路灯、道路指示牌等公共设施,用于支持信息通信基站、通信管道、室内分布系统建设。加强无线电频率台站管理,加大无线电监测和干扰查处力度。加强基站建设规划,并纳入城乡建设规划。推进规划环评试点工作,为基站建设选址提供支撑。加强舆论引导,加大科普宣传力度,积极消除公众对基站、广播电视发射塔电磁辐射的片面认识。严厉打击盗窃、破坏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支持职业院校开设信息通信专业,促进职业院校与网络运营商合作,加强话务、线路维护、终端维修技能培训,为网络运营商提供急需的各类专业技能型人才。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文件下载:苏政发〔2011〕149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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