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319/2010-00158 | 分 类: | 政府办公室(厅)文件 其他 通知 |
发 布 机 构: |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 文 日 期: | 2010-05-04 00:00:00 |
标 题: |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二届江苏国际服装节工作方案的通知 | 主 题 词: | 服装 品牌 国际 江苏 纺织 |
文 号: | 苏政办发〔2010〕59号 | ||
内 容 概 述: | 关于印发第十二届江苏国际服装节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时 效: | 根据《省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苏政发[2016]142号),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
苏政办发〔2010〕59号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二届
江苏国际服装节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第十二届江苏国际服装节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五月四日
第十二届江苏国际服装节工作方案
第十二届江苏国际服装节由江苏省人民政府主办,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协办,工业和信息化部支持,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江苏国际服装节组委会办公室承办,定于2010年9月10日-12日在南京举办。
一、主题
按照省委、省政府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总体要求,第十二届江苏国际服装节突出“品牌、时尚”主题,全面落实国家和省纺织行业调整振兴规划,围绕品牌提升、时尚引领、转型升级和自主创新,积极推进企业间、行业间和国内外业界的广泛交流与合作,促进全省纺织行业品牌建设、产品创新,推动纺织工业加快转型升级,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
二、活动安排
本届服装节由博览会和系列活动两大部分组成。
(一)博览会部分
中国江苏国际服装?家纺?面料博览会在组委会领导下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及组委会办公室具体实施,各市和省有关部门协力完成招展招商工作任务,保持全国同行业最具影响力的专业展会地位。
1.设立国际馆,开展国外服装品牌的招展工作,扩大与国际贸易商和国际贸易网络的交流与合作,同时加大国外和境外买家的邀请力度。
2.设立时尚创意馆,吸引高水平的服装设计及时尚机构参展,尤其是国际品牌设计机构的参与。
3.设立品牌服装馆,突出自主品牌的展示,推出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区域品牌;同时积极吸引省外服装品牌参展,提高展会的省外品牌比重;与国际惯例接轨,按男装、女装、休闲装、童装分别设立展区。
4.设立家纺馆,展示江苏家纺品牌的优势,展示集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文化于一体具有自主品牌的拳头产品。
5.设立面辅料馆,重点展示新一代多功能、高仿真、高附加值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高档面料。
6.设立信息科技馆,展示新纤维、新材料、新型设计软件、管理软件、新技术、新设备以及网络、报刊等信息传媒机构。
7.设立纺织服装园区馆,开辟展会招商新渠道,开展现场招商。
(二)系列活动部分
以设计为先导,以创品牌为核心,紧扣行业的发展方式转变,突出纺织服装品牌的推广和形象塑造,体现时尚、品牌、创新的魅力,推动纺织服装品牌的培育、打造、提升和发展。邀请国际著名设计师进行时尚作品和品牌展演,开展国际服装设计时尚信息交流。
1.举办江苏时尚创意周,开展羽绒服装流行趋势发布,国际名师、名品和国内名品时尚发布,江苏优秀设计师推荐评选、江苏服装院校设计新人大赛等活动。
2.举办开幕晚会。
3.举办高层论坛,探讨品牌培育、基地建设的新思路。
4.举办苏南苏北纺织服装产业发展交流峰会,探讨南北合作的新路子。
5.开展江苏服装家纺自主品牌建设优秀企业推荐展示活动、苏北纺织服装业十大企业评选及十大品牌评选活动。
6.举办品牌企业对接会和专题讲座。
三、工作安排
服装节组委会各成员单位与各市人民政府合力做好各项工作。其中,省委宣传部负责新闻宣传;省公安厅负责安全保卫、消防和交通管理;省财政厅负责财政支持补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组委会办公室组织国际和省外品牌参展,同时会同省纺织协会开展江苏服装家纺自主品牌建设优秀企业推荐展示活动、苏北纺织服装业十大企业评选及十大品牌评选活动;省教育厅负责协调学生设计作品大赛;省商务厅负责组织省属外贸企业参加展会、协助开展对外招商;省工商局负责服装节博览会的工商管理;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负责协调落实高速公路广告牌;南京市人民政府负责展馆周边的环境管理协调;南京市供电公司负责服装节的供电保障。
各市人民政府要大力支持江苏国际服装节活动,扎实做好招展招商、项目推介和商企联动等工作,组织名牌产品、重点乡镇和重点企业参展,组织交易团参加本届服装节等。
文章下载:苏政办发〔2010〕59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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