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10-00230 分          类: 政府办公室(厅)文件 信息产业(含电信) 通知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 文 日 期: 2010-12-30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光纤宽带第三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的通知 主   题   词: 光纤宽带 信息 发展 网络 产业
文          号: 苏政办发〔2010〕158号
内 容 概 述: 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光纤宽带第三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的通知
时          效: 根据《省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苏政发[2016]142号),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苏政办发〔2010〕158号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

  加快全省光纤宽带第三代移动通信

  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委下发的《关于推进光纤宽带网络建设的意见》(工信部联通〔2010〕105号)、《关于推进第三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的意见》(工信部联通〔2010〕106号)(以下简称《意见》)和《江苏省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纲要》,进一步引导推进全省光纤宽带、第三代移动通信(以下简称为3G)网络建设,拉动相关产业发展,充分发挥光纤宽带、3G网络在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推进全省光纤宽带、3G网络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光纤宽带、3G网络代表着当今信息技术的发展方向,光纤宽带、3G网络产业是当前信息产业中成长最快、发展空间最大的产业之一。加快推进光纤宽带、3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对于提升信息化基础设施能级、提高信息化发展水平、增强电子信息产业竞争力,对于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两化融合”、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都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省全面实现小康并向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的重要时期,也是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2010年,预计全省地区生产总值超过4万亿元,人均折合7000美元以上。根据国际发展经验,正处于从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跃迁的过渡阶段,无论是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还是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以及提高政府现代管理服务能力,都必须依托于“泛在、高速、移动”的基础信息网络,因而对推进光纤宽带、3G网络建设提出了迫切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的全局出发,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委《意见》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支持力度,提供配套保障,扎实推动全省光纤宽带、3G网络的建设、应用和相关产业发展。

  二、切实加强全省光纤宽带、3G网络建设的统筹规划和资源共享

  (一)加强规划衔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光纤宽带、3G网络作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十二五”规划,并与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相衔接,统筹考虑空间布局和建设时序。各级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和投资主管部门在住宅小区、商住楼、办公楼等建设项目审批中,要明确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配套预留站址资源;在地铁、机场、车站、铁路、公路等公共设施项目审批中统筹考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并保证电信运营企业平等进入,维护用户选择权。各地在规划建设光纤宽带、3G网络等信息化基础设施时,要充分考虑维护治安等社会管理需求。

  (二)加强共建共享。各级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建立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机制,充分利用光纤宽带、3G网络提高信息化基础设施利用率,避免重复建设,降低建设成本。通信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电信运营企业的共建共享工作,指导督促各电信运营企业切实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光纤宽带、3G网络建设的标准规范与共建共享要求,推动基站、通信管线、机房等相互开放,共享可用资源,做到凡是能共建共享的一律共建共享。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督协调力度,强化光纤宽带、3G网络互联互通,确保网间通信质量。

  (三)加强规范管理。各级公安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企业严厉打击盗窃、破坏信息化基础设施犯罪活动,大力整治危害光纤宽带、3G等网络建设和安全运行的违法行为,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通信网络安全畅通。电信运营企业要完善内部安全保障制度、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执行信息安全技术标准,建立事前防范、事中阻断、事后追溯的信息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要加强无线电频率台站管理,进一步优化基站建设的计划申报、站址报备、台站执照核发等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推进共建共享;同时,要加大无线电监测和干扰查处力度,加强光纤宽带、3G网络电磁环境保护,切实维护好电波秩序。

  三、更加注重以业务应用和产业发展带动全省光纤宽带、3G网络建设

  (一)着力推广应用3G网络。要大力推进基于光纤宽带、3G网络的信息服务在电子政务、城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电子商务及其他领域的广泛应用,以网络建设支撑信息化向纵深推进,以信息化应用带动网络建设,形成建设与应用双向驱动的发展格局。支持电信运营企业发展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光纤宽带、3G信息服务,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扩大应用范围,提高服务质量。

  (二)着力发展光纤宽带、3G网络设备及终端产业群。要加大对光纤宽带、3G核心芯片、器件、系统设备等的研发投入和政策支持,推动产、学、研、用相结合,促进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开发技术更先进、运行更稳定、附加值更高的网络设备和终端设备,促进光纤宽带、3G网络向更高层次演进,逐步形成光纤宽带、3G网络设备及终端产业群的整体竞争优势。

  (三)着力发展基于光纤宽带、3G网络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充分发挥我省在通信网络设备生产制造及市场消费方面的优势,通过大力发展光纤宽带、3G等新一代信息传输服务业,促进设备制造商、网络运营商和服务提供商互动合作,推动建立三网融合产业联盟。大力引导和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所共建开放式实验室,建立光纤宽带、3G业务开发增值研发平台,整合行业资源,推动完善信息服务产业链。促进光纤宽带、3G技术与内容产业融合,鼓励发展基于光纤宽带、3G网络的音乐、视频、动漫、游戏等信息服务业。

  四、合力推进全省光纤宽带、3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

  (一)加强协调配合。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光纤宽带、3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在市政规划、建设用地、基站选址、项目环评、标准制订、管道建设、电力引入、工程施工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相互支持、密切配合,保障光纤宽带、3G网络建设顺利推进。

  (二)完善政策措施。各级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在国家“核高基”项目和电子发展基金项目申报、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引导资金等扶持政策方面,对光纤宽带、3G技术和产品的研发与应用等给予支持。各级科技部门要继续利用国家、省相关科技计划和自主创新政策,进一步加大对光纤宽带、3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的支持。各级财税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要求,将经认定的光纤宽带、3G产品列入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对利用光纤宽带、3G技术开展研发、技术改造、增值服务的企业,要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三)营造良好环境。各有关部门、新闻单位要加强舆论引导,加大对光纤宽带、3G网络建设、基站电磁辐射等的科普宣传力度,引导公众理性对待电磁辐射现象,消除误解和疑虑。各电信运营企业要加强宣传推广,积极开展光纤宽带、3G网络的试用和体验活动,提高全民宽带使用率,共享信息技术前沿成果。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文件下载:苏政办发〔2010〕158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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