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7-07 10:29 字体:[ ]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9〕59号  2009年5月5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09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9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四月)

  2009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按照《2009年全国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省纪委四次全会、省政府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新起点、确立新目标、制定新举措、谋求新成效,着力在巩固、深化、提高、创新上下功夫,推动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加大中央和我省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

  各地各部门要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等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实施全过程。(一)加大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加强工程项目规划、立项的公开,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搞好项目可行性论证和前期准备工作,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加强工程项目审批和建设中的公开工作,严格执行公开招标工程项目规定,主动公开项目资金的种类、数量和使用情况,努力做到投资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的公开透明。(二)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岗位需求、技能培训、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信息,详细公开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及城乡社会救助等政策规定,全面公开住房公积金、社保基金等管理使用情况。积极宣传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治理整顿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主动公开典型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三)加大维护稳定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完善政务公开与人民群众的互动机制,畅通群众表达诉求、反映意见的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引导群众理性合法地表达利益诉求。认真做好化解社会矛盾和处理重大事故事件的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处理问题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尽快对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审核,编制行政职权目录和职权运行流程图并及时上网公布。抓紧开发建设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信息系统,省、市加快建设和完善“网上政务大厅”,如期建成省市两级统一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平台。科学编制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流程,固化工作程序,实现行政权力全程网上运行。研究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规范自由裁量程序。加快全省电子监察和法制监督系统建设,实现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实时监控、同步监察。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建设,采取行政事项受理和办理相分离的工作模式,做到“外网(大厅)受理、内网办理、外网(大厅)反馈”。逐步建立完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监督检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各项配套制度,着力构建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制度体系。通过努力,各省辖市和省级行政机关年内基本建立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

三、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协调发布、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定期进行考核、评议。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建设,逐步形成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完善新闻发布、政府公报等形式,加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充分发挥其便民服务功能。严格落实年度报告制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加强对公开与保密的界定、依申请公开等工作中难点问题的研究,确保《条例》全面、正确、有效施行。认真做好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促进《条例》全面落实。省级机关特别是实行垂直管理的单位在抓好本部门本单位信息公开的同时,要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做到上下联动、整体推进。

四、进一步规范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加大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力度。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指导相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编制好办事公开目录和指南,制定出台行业服务质量标准,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教育、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明确教育和医疗机构公开的重点内容,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供水、供电、供气和公交、电信等公共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价格听证、咨询等制度,公开服务及收费项目的内容、依据、标准等,提高服务群众的水平。依托电子政务,积极推行网上办事公开。选择一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作为办事公开示范点,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五、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把政务公开摆在重要位置,与其他工作统筹考虑、同步推进。要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明确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发挥好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的职能作用,加强人员配备和队伍建设。各级政务公开办要加强调查研究和指导协调,及时掌握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对策措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职责,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情况、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情况、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措施坚决纠正;对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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