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07-00161 分          类: 政府办公室(厅)文件 食品药品监管 通知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 文 日 期: 2007-06-28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通知的通知 主   题   词: 食品安全 食品 整治 重点 工作
文          号: 苏政办发〔2007〕81号
内 容 概 述: 关于印发2007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通知的通知
时          效: 根据《省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苏政发[2016]142号),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苏政办发〔2007〕81号 

   

  省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2007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通知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7〕28号)精神,切实抓好2007年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意义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四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保障食品安全,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任务。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提高对保障食品安全重大意义的认识,扎扎实实做好工作,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二、突出重点,扎实抓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办发〔2007〕28号文件精神,按照省政府确定的食品安全工作要求,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一)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为重点,抓好种植养殖环节的整治。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制度,从生产、销售、使用各个环节强化对种子、农药、肥料、兽药、渔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监管。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对蔬菜农药残留和畜产品中“瘦肉精”残留、水产品药残等开展例行监测工作,建立月检月报制度,实行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行为,坚决杜绝高毒、高残留药物的使用。

  (二)以日常消费量大的食品为重点,抓好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继续大力推进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等28类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加工行为。按照“集中整治、疏堵结合、规范发展”的思路,强化对小企业、小作坊的整治,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严厉打击故意使用非食用原料、不合格原辅材料生产加工食品以及利用回收过期食品重新加工、过量或违禁使用添加剂、生产加工假冒伪劣和有毒害食品行为。

  (三)以农村市场为重点,抓好食品流通环节的整治。扎实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活动,实施农村食品质量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全过程监管。加大市场巡查力度,集中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市场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其他不合格食品行为。完善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体系,强化日常监测和强制检测。

  (四)以餐饮单位、集体食堂为重点,抓好消费环节的整治。对餐饮业及乳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蜜饯行业全面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强化原料进货索证管理,全面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严厉查处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采购、使用劣质食用油和违法使用添加剂、不合格调味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以生猪及猪肉制品为重点,抓好肉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排查肉类食品从饲料生产经营、生猪养殖、生猪屠宰、肉制品加工到餐桌消费全过程的安全隐患,依法规范肉类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三、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一)各级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要按照《江苏省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定期评估食品安全状况,研究制定相应监管措施,狠抓落实并加强监督检查。加大食品安全监管经费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监管部门正确履行职责,创造良好执法环境。

  (二)省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全面落实监管职责。借助计算机网络、现代办公设备和快速检测等技术手段,提升监管能力。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三)强化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督促其承担社会责任,坚决杜绝不合格原料进厂进店、不合格产品出厂出店。支持行业协会发挥自律作用,引导和约束企业诚信经营。

  四、建立食品安全长效机制

  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和预警机制建设,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防范措施,提高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完善诚信奖惩机制,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的,要列入“黑名单”。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各项措施。2007年底,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会同省有关部门,组织对各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省政府。

  

二○○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文件下载:苏政办发〔2007〕81号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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