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教育事业发展 “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10-23 12:55 字体:[ ]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为深入实施科教兴省和人才强省战略,促进教育事业更好地为现代化建设服务,根据《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定本规划。
  一、面临的形势
  (一)“十五”教育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十五”期间,全省上下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快教育改革发展步伐,教育发展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继续位居全国前列。全省人均预期受教育年限达到12.5年。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和在校生巩固率均接近100%,幼儿学前3年教育普及率达78%,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89.6%,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71%,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33.5%。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明显改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新突破;示范性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和县级职教中心建设顺利推进,职业教育专业结构和培养模式得到调整和优化;高等教育发展的速度和效益趋于协调,高校创新和服务能力不断增强。教育改革进一步深化,经费投入不断增加,开放程度明显提高,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逐步完善。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为全省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知识贡献和智力支持。
  (二)教育改革发展存在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全省国民教育资源特别是优质资源总量仍显不足,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现代化教育的强烈需求。有的地方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尚未很好落实,教育体制改革、机制创新与市场经济发展要求还有差距。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教育发展不平衡,特别是苏北地区农村学校办学条件仍较薄弱。教育公共投入不能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有待巩固完善,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实施素质教育的体制机制性障碍有待突破,现有人才培养模式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培养创新型人才的需要。教育与经济、科技结合不够紧密,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
  (三)当前,我省现代化建设已进入重要的战略机遇期。转变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促进自主创新、增强竞争实力,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人力资源支撑,更加需要推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率先发展、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大力发展教育事业的重要意义,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进一步发挥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扎实抓好教育改革、开放与发展的各项工作,推动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好地为“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服务。
  二、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建设教育强省、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为奋斗目标,以深化教育改革、扩大教育开放为主要动力,以建立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为重要支撑,以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创新人才为根本任务,以推动知识贡献、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为重要使命,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以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努力形成“体系完整、布局合理、发展健康、水平一流、人民满意”的教育发展新局面,为加快富民强省、推进“两个率先”作贡献。
  (二)主要目标
  “十一五”时期,我省教育改革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到2010年,全省基本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多元办学格局;教育结构明显优化,学校布局科学合理,教育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大幅度增强;农村教育重中之重的地位得到巩固,城乡和区域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社会弱势群体的受教育权利得到有效保障;教育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前列,达到或接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国民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学前三年幼儿教育入园率达到90%。义务教育规模渐趋稳定,巩固率达到99%。高中阶段教育渡过入学高峰,毛入学率达到90%,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的规模相当。高等教育规模实现高位平衡,毛入学率达40%以上。人均预期受教育年限达到13年。
  ——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各级各类学校的基础设施和教育技术装备基本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达到标准,70%以上的普通高中达到优质标准,60%以上的职业学校达到国家重点建设标准,普通高校全部达到国家教学水平评估合格标准。
  ——教师队伍素质整体提高。各级各类教育的教师均具有教师资格。幼儿园、小学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分别达70%、80%以上,初中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达60%以上,高中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达99%以上,职业学校教师学历合格率达90%以上,本、专科院校教师研究生学历分别达70%、50%以上。农村教师队伍保持稳定。全体教师普遍具备良好的师德、现代教育观念、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
  ——高校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建设120个国家重点学科、200个省重点学科,建设20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00个省重点实验室。高校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成果,科技成果转化率和产业化进程显著加快。
  (三)基本原则
  ——坚持和谐发展。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全局,进一步转变教育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坚持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城乡教育协调发展、南北教育协调发展、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坚持质量立教。以实施素质教育为重点,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加强教育内涵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
  ——坚持人才强教。全面提高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培养和汇聚一批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以及一大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骨干教师,构建江苏教育人才高地,努力为教育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坚持改革开放。以深化改革为动力,推进办学体制、管理体制和教育制度创新,积极探索并逐步建立现代学校制度。进一步扩大教育对外开放,促进教育国际合作交流向更广领域、更深层次、更高水平发展。
  ——坚持教育公平。更加关注弱势群体、薄弱学校和薄弱地区,为各类人群提供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努力促进教育公平。
  ——坚持依法治教。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严格行政执法监督,切实加强教育督导,依法、规范、高效、公正行使教育行政管理权力,促进和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教育体系
  1. 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快发展中高等职业教育,不断提升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形成层次衔接、结构合理、规模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教育体系。
  2. 完善终身教育体系。规划整合全社会教育资源,建立广覆盖、多层次、多形式的终身教育网络。大力发展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社区教育,开展多种需求的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健全个人交纳为主、单位支持、政府资助的继续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面向职业和生活需要的教育机构,推动学习型组织、学习型社区和学习型村镇建设。积极发展老年教育,探索0至3岁幼儿教育,初步建成“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学习型社会。
  3. 完善优质教育体系。以满足人民群众需要为导向,最大限度地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提升区域教育资源整体质量。坚持因地制宜,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发展,推进教育创新,形成各具特色、区域共享的优质教育资源平台,基本满足社会对各级各类教育的需求。
  (二)不断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1. 改革教育管理体制。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提高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建立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巩固和完善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完善“市县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加强规划、政策和资源的统筹,促进职业教育提高质量、办出特色。完善省部共建、省市共建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省属本科高校实行以省为主的管理体制,鼓励省部共建;专科高校逐步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提高地方政府统筹发展高中等职业教育的能力。加快调整各类广播电视大学、职业学校、成人学校布局结构,通过联合、撤并、划转等方式,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理顺政府、学校与社会的关系,积极推进科学治校、民主治校、依法治校。
  2. 改革办学体制。义务教育坚持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力量办学为补充,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不得转为民办学校。非义务教育实行更加灵活、开放、多样的办学体制,政府办好一批示范性高中、职业中学和幼儿园,鼓励优质学校采取多种形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把民办教育纳入教育发展总体规划,探索完善发展模式。支持公办普通高中、职业中学和幼儿园吸收社会资金合作办学。允许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部分学校在不改变公办学校性质、不涉及产权流转的前提下按民办机制运行,或经有权部门批准后整体转制为民办学校,转制回收资金全部用于公办学校建设。深化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改革,形成政府主导、依靠行业企业、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办学格局。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高等教育领域,完善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办学体制,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股份制办学模式。
  3. 改革学校人事分配制度。全面推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建立教师能进能出机制,确保合格教师“进得来”、不合格教师“出得去”。依法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严格教师资格认定条件,规范新师资准入标准。完善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制度,建立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择优聘任的校长选拔任用机制,健全校长考核、培训、激励、监督、流动等制度。改革高校教师职务聘任制度,逐步下放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改革高校教师聘用制度,允许高校在编制范围内自主聘用教师;建立健全高校职员制度,促进管理人员专业化;坚持效率与公平并重的分配原则,改革高校分配制度,建立与工作业绩和创新成果相联系的激励机制;积极探索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实现形式,鼓励优秀人才通过专利许可、技术转让、技术入股、创办企业等形式取得合理回报。
  (三)加快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
  以县域教育现代化建设为重点,推进全省教育现代化建设。坚持“分步实施、分类指导、以评促建、持续推进”的工作方针和“硬件从实、软件从硬、管理求精、质量求高”的发展要求,鼓励条件较好的县(市、区)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一批教育现代化示范区,带动全省教育现代化水平的提高,逐步形成制度健全、体系完备、布局合理、装备先进、师资一流,具有现代教育和管理理念,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区域教育发展格局。
  (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1. 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坚持德育为先,切实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水平。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主课堂作用,进一步丰富德育内容,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民族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创业创新创优精神教育。开发和建设中小学优质德育课程,拓展新形势下德育教育的有效途径。着力加强职业学校创业能力和职业道德教育。改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方式,创新教育载体,拓展教育途径,推进公共政治理论课建设,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为重点的青少年活动场所建设、使用和管理。完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选拔、培养和管理机制,着力建设一支高水平的政治理论课教师、辅导员和班主任队伍。
  专栏一: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工程
  完善德育课程体系。全面实施德育新课程,努力构建大中小学相互衔接的德育课程体系。
  德育基地建设工程。全省每个县(市、区)建成1个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
  德育资源建设工程。建设江苏省中小学德育资源网,建立德育优秀案例库。
  德育队伍建设工程。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教师、德育先进工作者、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十一五”期间对所有中小学校长进行专题轮训。
  校园文化创建工程。深入开展安全文明学校创建活动,每年评选表彰一批江苏省文明学校。突出抓好心理健康教育,力争60%左右的学校建立心理咨询室(辅导室)。


  专栏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程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建设工程。突出课堂教学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导地位,切实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加大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与课程建设力度,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
  拓展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途径建设工程。按照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增强实效性的总要求,突出加强大学生社会实践及基地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和校园网络建设与管理,积极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进公寓工作。
  高校学生党团组织建设工程。充分发挥学生党组织的政治、思想、组织优势,发挥共青团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发挥学生会、研究生会联系广大青年学生的桥梁纽带作用,增强学生班级、学生社团及其他新型学生组织的自我教育功能,不断扩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影响力。
  高校大学生健康成长温暖工程。坚持思想教育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努力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进一步加强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强化后勤管理与服务,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教育,真正实现在服务学生中教育学生。
  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工程。建设好三支主体队伍,即高校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队伍、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哲学社会科学课教师队伍、辅导员和班主任队伍。推进全体教师的师德建设,实现全员育人。在队伍建设上,加强政策导向,明确工作制度,完善培养措施,健全激励机制。
  高校综合育人环境建设工程。着力营造良好的校园育人环境、校园周边环境和社会环境,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供有利的外部环境和保障,努力形成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的合力。
  2. 创新教育教学模式。坚持素质领先,切实转变教育思想,创新教育内容,改进教育方法,从根本上改变重智育、轻德育的倾向,大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与美育工作,倡导和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有益的生产劳动、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有效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幼儿教育要注重潜能开发和个性发展,防止“学科化”、“小学化”倾向。职业教育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改革课程设置,调整教学内容,加强与行业、企业、科研和技术推广单位的合作。高等教育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品牌特色专业、精品课程建设,更新教学内容,倡导研究性教学,强化实践教学,推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全面提高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
  专栏三:教学改革创新工程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广泛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义务教育课程实施水平。加强农村课程改革师资、资源建设,促进农村课程改革均衡发展。全面推进高中课程改革,2007年高中所有年级全部实施新课程。
  职业教育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行动计划。加强精品课程和教材建设,努力构建以能力为本位、以职业实践为主线、以项目课程为主体的模块化课程体系。重点建设500个中职、80个五年制高职示范专业和400个高职品牌特色专业。
  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创新工程。加强专业建设,重点遴选建设400个左右的品牌、特色专业;加强精品课程建设,力争建设150门国家精品课程和1500门省级精品课程;加强精品教材建设,力争建设500种省级精品教材;定期评选省级高等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奖;推进南京仙林大学城、常州大学城、淮安高教园区等区域教学联合体建设,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遴选建设省级研究生培养创新中心20至30个,构建研究生科研创新和学术交流平台;遴选建设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100个,提高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遴选建设研究生优秀课程、开放课程100门,推动研究生教育教材建设和教学手段、教学方法创新;每年遴选建设优秀研究生精品教材100部;每两年评选表彰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导师100名;每年遴选资助研究生科技创新计划150至200项;每年评选300篇优秀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100篇优秀博士论文,对全国优博论文获得者给予配套奖励。
  3. 完善考试评价制度。进一步健全小学升初中就近免试入学制度。积极探索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为基础、综合评价相结合的高中阶段招生办法改革。结合使用高中新课程,推进高考制度改革,建立以统一考试为主、多元化考试和多样化选拔录取相结合的高校招生制度。着力建设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学生学习成绩、学校教育质量和教学效果评价体系。推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融合,在全社会形成实施素质教育的良好环境。
  (五)高水平高质量发展基础教育
  继续把农村教育摆在重中之重位置,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加快标准化学校建设,全面缩小城乡学校办学条件差距。继续加大对经济薄弱地区教育扶持力度,不断缩小区域之间教育发展差距。在坚持均衡发展的同时,鼓励和支持苏南及经济条件好的地区加快发展步伐,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创新发挥优质教育资源作用的机制,建立高水平、高质量、高效益的教育保障体系。保障社会各类群体平等接受教育的权益,切实维护教育公平。进一步完善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高水平普及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有效保障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专栏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改善工程
  继续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在全面完成农村中小学“六有”工程基础上,启动全省农村初中、小学理化生(科学)实验设备、图书资料、体育、艺术教育器材等教学设施设备“四项配套”建设工程,2008年底前全部完成。


  专栏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从2006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从2007年春季学期起,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
  实施“两免一补”政策。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免除寄宿生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确保每个经济困难家庭的子女都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
  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和高中教育政府助学金。继续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初中毕业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按一定比例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专项资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完善高校助学贷款政策,提高政府奖学金、助学金标准,进一步扩大资助面,强化学校扶困助学的主体地位,统筹开展扶困助学工作,确保每个考上大学的学生不因贫失学。
  (六)切实增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
  重点建设示范性高中等职业院校和实训基地,全面改善职业教育院校办学条件。推进职业教育体制和机制创新,做强做优职教园区、职教集团,逐步形成江苏职业教育集约发展新优势;加强职业院校与企业的密切联系,探索建立职业资格认证体系,完善技术岗位就业准入制度;深化各类职业学校的课程和教学改革,推行工学结合、校企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加快建立弹性学制,积极实行学分制。实施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现代农民教育工程、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程,培养培训高素质劳动者和高技能专门人才,积极推动职业教育为富民、促进就业和解决“三农”问题服务。
  专栏六: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专项计划
  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计划。扶持建设10所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100所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力争进入全国示范性院校行列,带动全省职业院校办出特色、提高水平。
  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计划。在重点领域建成200个专业门类齐全、设备水平较高、优质资源共享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逐步完善职业教育实训体系。
  县级职教中心专项建设计划。每个县(市、区)重点办好一所起骨干示范作用的职教中心,并以其为龙头构建农村职业教育网络,使之成为人力资源开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技术培训与推广、扶贫开发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基地。省财政安排专项经费对苏北及苏中地区转移支付县县级职教中心建设给予扶持。
  社区教育基础建设行动计划。重点建设20个社区培训学院、60个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200个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加快构建城乡一体的社区教育网络,努力建设学习型社会。
  专栏七:职业技能培训工程
  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十一五”期间着力培养10万名中高级软件人才,培训20万名初级软件技术人员,培养20万名生产服务一线特别是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急需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每年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30万人。
  现代农民教育工程。每年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200万人、创业培训10万人。
  新市民教育工程。对进城务工人员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文明教育,提高科学技术和精神文明素质。
  创业教育行动工程。构建具有职业教育特色,创业课程、创业实践和创业服务一体的创业教育体系;建设50个在全省具有示范作用的职业教育创业基地;健全创业教育和创业服务机制,提高广大职业学校在校生的创业素质和能力。到2010年,职业院校在校应届毕业生创业实践学生数达到应届毕业生数的1%左右。
  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程。建成工学结合的企业职工教育培训体系,对初高中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等普遍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七)努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坚持以提升质量为重点,全面加强学校内涵建设。集中力量办好现有高校,除引进优质国际教育资源外,原则上不再增设新的高校。全省高校基本完成校园基本建设任务,高等教育进入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协调发展的新时期。进一步加强统筹规划和分类指导,推进各类高校科学定位、办出特色,形成比较完善的高等教育体系。引导高校做好校园、学科、队伍建设规划,全面加快建设进程,提升高等教育资源质量。以建设高水平大学和国家级、省级重点学科为重点,带动整个高等教育发展水平的提高。继续加强品牌特色专业、精品课程和教材建设,改造薄弱专业,加快发展与高端技术和现代服务业密切相关的专业,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结构。牢固确立教学在学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强化教学管理,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本科院校要率先建成数字化校园,提高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大力发展研究生教育,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
  专栏八: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工程
  推进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建设,启动省属高水平大学建设工程。支持南京大学、东南大学“985工程”建设,支持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211工程”建设。加快建设一批省属高水平大学,争取再有1至2所省属高校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行列。
  继续实施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200个左右省重点学科,争取有120个学科进入国家重点学科行列,提升我省高校的学科实力,提高重点学科在人才培养、知识创新、社会服务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专栏九:高等教育优质教育资源建设工程
  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100个机制灵活、开放共享、各具特色的省级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力争形成一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数字化图书馆建设。重点加强本专科教学文献信息资源保障与服务,全面提升高校图书文献信息综合服务能力。
  高校教学信息化建设。建设基于网络的全省高校教学信息资源共享与查询平台,形成高校教学信息化建设品牌优势。
  高校教学状态数据库建设。建立基于网络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定期公布高校教学状态数据。
  (八)着力建设高水平教师队伍
  加强教师教育基地建设,改革教师教育模式,全面提升教师教育层次和新师资专业化水平。高等学校、中等学校、初等学校师资分别以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为主;积极发展五年制专科教师教育,为小学、幼儿园培养合格教师。深入实施“青蓝工程”等专项人才培养工程,继续培养和选拔中小学特级教师,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和学科梯队建设。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引进人才,继续扩大外聘教师规模。大力选派优秀教师出国培训,高校校级领导和学科带头人中有留学经历人员的比例提高到50%左右,努力培养造就一批具有世界前沿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加快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依托行业和企业建设教师见习基地,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到职业院校兼职。建立区域内中小学教师定期交流制度,鼓励引导城镇教师和其他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到乡村中小学任教,有计划组织苏北农村教师到苏南优质学校挂职学习,组织省内优秀校长和特级教师送教下乡;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大学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后到苏北农村学校任教。高度重视民办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切实保障民办学校教师合法权益。坚持把师德教育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突出位置,大力宣传先进教师典型,教育广大教师忠诚教育事业,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教书育人、敬业爱生、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建立和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评价、考核、奖惩机制。积极鼓励教师开展教育科研、教学实验等活动。
  专栏十:教师队伍建设工程
  “江海学者”特聘教授计划。“十一五”期间全省高校设置300个特聘教授岗位,引进一流人才,提升高校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能力。
  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加强对农村教师的培训,“十一五”期间从城市和苏南地区安排1万名骨干教师到苏北农村支教,选聘1万名优秀大学毕业生到苏北任教。
  高层次创造性人才队伍建设工程。深入实施高校“青蓝工程”、“333工程”,加快培养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
  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大力开展以骨干教师为重点的全员培训,建立职业教育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加快“双师型”教师培养,制定和完善职业教育兼职教师聘用政策,完善职业院校教师职务资格评聘办法。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支持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工作。
  高校教学名师评选计划。每两年组织一次省级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长期从事高校基础课教学,注重教学改革与实践,教学方法先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授。
  (九)积极扩大教育对外开放
  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并举,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和合作办学。坚持把扩大教育对外开放作为增强高校竞争力的重要途径,鼓励和支持重点高校与国外知名高校强强合作、强项合作。鼓励和支持重点高校与国外知名高校合作举办高水平的独立教育机构;各高校原则上都要选择1至2所类型相同、学科相近的国外较高水平高校,合作培养人才,联合科技攻关,共建学科、实验室和实训基地。推进其他各类学校广泛开展国际交流,有条件的职业学校和基础教育阶段学校,要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提高教育开放水平。坚持政府与民间并举,积极开展以学者、学生为主体的国际交流;建设一批国际办学基地和教师培训基地,主动参与国际教育服务的竞争;增强公费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留学层次,拓展派出形式,规范中介机构管理;积极承办高层次国际教育会议,参加国际教育组织活动。着力开拓国际教育服务市场,面向世界推介江苏教育品牌,加强优势学科和特色学科对外教学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和教育机构到境外办学;大力开展对外汉语教学,鼓励在国外设立汉语培训中心;扩大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招生规模;重视高、中等学校学生的涉外知识教育和能力培养;加强国际通用职业资格证书的培训和考试工作,进一步促进国际劳务输出。
  专栏十一:扩大教育对外开放
  江苏国际高等教育园(南京仙林)建设工程。“十一五”期间,引进6至8所国际一流大学与我省高校在江苏国际高等教育园区(南京仙林)合作举办新型高等教育机构,园区学生规模达3至4万人。到“十一五”期末,把江苏国际高等教育园建设成为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文化氛围浓厚、科教产业发达、服务体系完善、优秀人才汇聚、生态环境优美,国内一流、国际具有较大影响的高等教育中心之一,着力培养具有国际眼光的高层次高水平创新型人才。
  大力发展中外合作办学。重点引进10所以上国外知名大学来江苏合作创办教育机构。到“十一五”期末,省内每所高校至少与国外1所对应的优质教育机构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
  扩大江苏外国留学生规模。“十一五”期末,具有优势学科的本科高校接纳外国留学生数力争达到在校生数的5%,逐步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来华留学制度,扩大非汉语言专业比例,提高办学层次。
  (十)大力促进高校自主创新
  紧紧抓住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机遇,加快建设高校科研基地,整合高校优质资源,大力开展自主创新项目研究,努力使高校成为基础研究的主力军、应用研究的生力军、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的重要方面军。积极推动高校与科技、经济的紧密结合,加强高校与地方政府、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的合作,共建研究、开发、转化等科技创新平台。加大原始创新和技术研发力度,加快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步伐。加大统筹力度,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加强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大学科技园等建设。改革高校科技成果推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高校科技创新评价和激励政策。大力推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与发展,加强哲学社会科学重点课程教材和研究基地建设,力争取得一批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及社会影响的研究成果。
  专栏十二:高等学校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工程
  重点实验室建设。建设2个以上国家实验室,20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00个部、省重点实验室(含省重点建设实验室)。
  大学科技园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建设5个国家大学科技园,8个省级大学科技园;建设10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5个部、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一批技术开发中心。
  优秀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建设20个全国优秀科技创新团队和100个省优秀科技创新团队。
  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在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建设点和省级重点学科建设中,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占25%左右;国家级重点学科建设中,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学科占15%左右;重点建设30个左右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发展全局,认真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更大的精力、更多的财力加快发展教育事业,在制定发展规划时优先谋划教育发展,在财政分配中优先保障教育经费,在资源配置中优先满足教育需求。坚持把教育发展的当前任务与长远任务、局部要求与整体要求结合起来,统筹教育的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统筹各级各类教育,统筹城乡和区域教育,统筹教育发展、改革与稳定。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体制环境和政策环境,形成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教育的良好局面。
  (二)加大经费投入
  各级政府要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下教育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依法保证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十一五”期间,全省财政性教育经费增长幅度要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生均教育经费、生均公用经费达到或超过东部沿海各省(市)平均水平。进一步改革教育拨款办法,努力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积极开拓金融、信贷、教育服务、科技开发等教育经费筹措渠道。落实国家对从事教育服务的免税政策和鼓励社会对教育事业捐赠的政策,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出资办学。充分挖掘现有教育资源的潜力,盘活存量资源,鼓励已建新校区的学校置换老校区。牢固树立勤俭办教育的思想,坚决反对一切奢侈浪费现象。加强和改进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完善监督机制,从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严禁挪用、截留、挤占、平调教育经费和学校收费。
  (三)推进依法治教
  加强地方教育立法,抓好教育普法工作,提高全社会依法治教的自觉性。建立健全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教育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各种涉及教育的违法事件。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完善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机制。全面实行教育政务公开,推进教育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努力形成政府依法行政、社会依法参与、学校依法办学、学生依法受教的良好局面。转变教育行政机关职能,努力构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坚决把不该由行政部门管的事交给学校和中介机构。着力推进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四)抓好学校党建工作
  坚持把各级各类学校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领导能力。坚持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民主集中制。深入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及教育行风建设,努力构建具有教育系统特色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切实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改进工作方式,创新活动内容,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增强学校党建工作活力。建设好学校党建工作队伍,构建学校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重视抓好民办高校党建工作,为民办高校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和政治保证。认真做好在青年教师和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切实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努力营造高品位的校园精神。开展文明学校创建活动,提高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水平。进一步做好学校稳定和安全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的长效机制,营造安全稳定的育人环境。完善高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推进民主管理,加强民主监督。
  (五)提高教育科研水平
  适应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强化各级各类学校和教师开展教学科研的意识,不断提高科研能力和水平。推进学校教学科研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相结合,与推进课程改革相结合,与改进教学方法相结合,以高水平的科研活动和研究成果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各级各类教育科研机构要牢固树立以服务求支持、以贡献促发展的意识,为教育行政决策服务、为教育改革发展服务、为繁荣教育科学服务。适应教育改革发展的新要求,优化整合教育科研力量,建立一支与教育强省相适应的教育科学研究队伍。创新教育科研成果转化机制,宣传先进教育思想,传播新的教育理念,推进教育创新,促进教育科研成果更好地服务教育教学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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