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一五”人才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10-23 12:55 字体:[ ]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十一五”人才事业发展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江苏省“十一五”人才事业发展规划

  “十一五”时期,是江苏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的重要时期,也是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推进科技自主创新、构建江苏发展新优势的关键阶段。根据《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纲要》和《“十一五”全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特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
  (一)发展现状
  “十五”期间,全省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我省“十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认真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到2005年,全省人才总量达到540万人,比2000年增加了153万多人,年均增长6.9%。各类高层次人才达到22.49万人,比2000年增加了8.6万多人,年均增长10.1%。全省共有两院院士94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65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6581人,国家级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12人,省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533人,博士后在站人数939人。江苏人才总量继续在全国名列前茅,人才开发呈现整体推进格局,人才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人才强省战略全面实施。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树立科学人才观,在全国率先召开人才工作会议,确立了人才强省战略,明确了人才强省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具体措施。深入开展“解放思想、解放人才、解放科技生产力”讨论实践活动。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大力推进人才开发,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的战略任务,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人才政策环境不断优化。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等一系列法规政策,涵盖了培养、引进、使用等人才工作的各个环节和主要方面,形成了层次分明、体系完备、相互配套、特色鲜明的人才政策体系。畅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改进人才选拔任用方式。实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考试制、岗位管理合同制、人事关系代理制。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构建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探索并完善企事业单位多元化分配激励机制。创新人才管理方式,部分地区开展了“人才特区”试点工作。
   人才载体建设成效显著。江苏普通高校数及科研机构数位居全国第一,世界500强企业中有236家在江苏落户,现有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136个,科技创业园76家,博士后流动站128个、工作站97个,留学人员创业园24家,各类企业建有一批研发中心、工程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为人才的成长和发挥作用搭建了平台。
  人才统筹开发力度加大。苏南、苏中、苏北地区紧紧围绕当地发展要求,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2005年人才总量分别达288万、106万、146万,增幅分别达45%、39%、30%,人才数量占全省的比例分别为53%、20%、27%。沿江、沿沪宁线、沿东陇海线、沿海产业带各具特色的人才队伍初具规模。非公经济组织人才开发明显加快,2005年人才数量达到288万人,占全省人才总量的53%。
  人才资源市场配置作用充分发挥。坚持公益性发展方向,稳步推进政府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体制改革,初步实现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的联网贯通,初步形成全省统一的人才服务市场体系,并逐步融入长三角、全国人才服务市场体系。各级各类人才市场蓬勃发展,人才中介组织规范运行,促进了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
  人才国际化步伐日益加快。开展江苏人才国际化战略研究,提出了制度框架、实施途径和具体措施。加大引进国外人才和智力力度,共引进近1万名留学人员和2000余人次国外专家,外国专家组织接受我省项目申请4000余项,完成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1600余项。建立了江苏省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部和联席会议制度,以及海外高层次人才需求预测、信息发布、定期联系、回国就业服务等制度,设立了留学回国人员服务海外联络处。
  江苏省“十五”人才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还有一定距离,存在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一是高层次、国际化人才不足。适应国际竞争要求和支撑江苏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高新技术人才、研发人才、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较为短缺。二是人才创新创业能力不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严重不足,科研成果转化率不高,能够领头创业的科技拔尖人才数量不多。三是人才成长环境不够优化。用人单位的主体意识不强,人才公共服务体系不够完善,社会化、多元化的人才投入机制尚未形成。
  (二)面临形势
  “十一五”时期,是江苏实现“两个率先”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快人才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的重要机遇期。这一时期,人才的国际竞争、区域竞争更加激烈,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决定性作用更加突出,人才开发将进入人才素质提升、开发方式转型、国际化进程加快、结构调整优化和区域协调发展的新阶段。
  人才内在素质提升期。适应建设创新型省份,加快实现由“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资源依赖”向“科技依托”、“江苏制造”向“江苏创造”转变的需要,人才队伍建设将呈现量的扩张与质的提升并举的局面。要大力发展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培训,促进人才在实践中不断增长知识和才干,提升人才的综合素质和创新创业能力。
  人才开发方式转型期。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和谐江苏的新形势下,人才开发将向更高层次发展,向更广领域拓展,人才开发将由政府主导向政府宏观调控、市场发挥基础性作用转变,由政府为主体向用人单位和人才自身为主体转变,由政策主导向法制规范转变。政府将更加注重营造人才发展环境,完善体制机制,构建法规体系,健全服务功能。
  人才国际化进程加速期。适应经济全球化趋势,提升江苏经济国际化水平,积极应对日趋激烈的国际人才竞争,必须熟悉和运用国际人才开发的规则,主动融入国际范围的人才合作与开发,充分利用国际人才和智力资源,培养和吸引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熟悉国际市场运行规则、掌握世界前沿科学技术、能够创造优秀业绩的国际化人才,加快推进江苏人才国际化进程。
  人才结构调整优化期。江苏总体已进入工业化中期并向后期迈进,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所急需的人才将成为人才开发的主要对象,眼界宽思路宽胸襟宽的党政领导人才、现代经营管理人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将成为人才开发的重点,社会工作专门人才将成为人才开发的新内容。适应江苏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升级的要求,大力培养高层次、紧缺人才,加快调整优化人才结构,已成为江苏人才开发的首要任务。
  人才区域发展协调期。区域共同发展是江苏发展的重大战略,提升苏南发展水平、促进苏中快速崛起、发挥苏北后发优势,全面推进沿江、沿沪宁线、沿东陇海线、沿海产业带开发,需要建立促进不同区域人才协调发展的支撑体系和人才智力资源共享的服务体系。促进长三角区域共同发展,需要在发挥江苏人才优势的同时,充分利用上海、浙江的人才和智力,加强与上海、浙江的互动合作。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紧紧围绕“两个率先”,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人才、解放科技生产力”,大力推进人才强省战略。以培养造就创新创业创优人才为重点,加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为加快建设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新江苏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
  ——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整合人才开发职能,集聚人才开发力量,优化人才开发资源,形成党委统揽全局、全社会共同推进人才强省战略的整体合力。
  ——坚持促进人才队伍的协调发展。统筹一二三产业、苏南苏中苏北地区、沿江沿沪宁线沿东陇海线和沿海产业带、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境内与境外的人才开发,形成合理、协调、有效的人才布局体系和各具特色的人才区域发展模式,以人才队伍协调发展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坚持加强人才的能力建设。以工作需求和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按照既科学系统、又管用实用的原则,加大人才培训力度,加强人才实践锻炼,不断提升人才的创新、创业、创优能力。
  ——坚持市场配置的基础性地位。加大市场取向的改革力度,积极发展多元投资结构的人才中介机构,建立健全统一有序的人才市场体系,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地位,促进各类人才的优化配置和合理流动。
  ——坚持制度创新的保障作用。以制度创新引领人才开发,重点突破人才评价、激励、保障等方面的制度瓶颈,完善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人才制度框架和相互配套的政策法规体系,提高人才开发的科学化、社会化、法制化水平。
  (二)总体目标
  到2010年,基本建成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机制灵活、环境一流、产出高效的人才强省,江苏人才的综合竞争力在全国居领先地位。
  规模宏大。到2010年,人才总量达到783万人,年均增长7.7%左右。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41万人,工程技术人才总量达到65万人,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60万人,农村基层人才总量达到32万人,均在“十五”期末数量的基础上翻一番。
  结构合理。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高效农业的中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实现“倍增”目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数量占人才总量64%左右。人才地区分布趋向合理,以大力吸引国际化人才为重点,提升苏南的区域竞争力;以加快集聚新型工业化所需的人才为重点,推动苏中快速崛起;以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加快苏北振兴步伐。
  素质优良。各类人才占经济活动人口的比例提高到15%左右,从事研究和开发的工程技术人才总量占经济活动人口的比例提高到12‰左右,具有研究生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高层次人才占经济活动人口的比例提高到8‰左右,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总数的比例提高到30%左右,其中技师、高级技师不低于5%。
  机制健全。人才开发实现从主要依靠政策推动向主要依靠制度创新转变,建立健全符合各类人才特点、促进各类人才发展的用人机制、评价机制、激励机制、保障机制等人才开发制度体系,建立健全人才开发的宏观调控机制,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健康成长和充分发挥作用的机制。
  环境一流。加强人才载体建设,优化人才创业环境。加强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优化人才服务环境。加强人才投入,优化人才工作环境。加强宣传引导,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人文环境。坚持学术无禁区,创造民主活泼的学术环境。努力营造激励创新、支持创业,鼓励成功、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
  产出高效。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取得重大进展与突破,产业技术水平和竞争力明显提升。专利总量与论文数量居全国前列,到2010年,年专利授权量达3万件以上。高新技术产业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形成一批拥有核心技术的高新技术产品群,关键技术自给率显著提高,工业、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分别达到50%和60%左右,农业科技总体水平保持全国领先,现代服务业技术水平明显提高。
  三、主要任务和政策取向
  “十一五”期间,按照“分类管理、分级实施、分别推进”的原则,紧紧抓住培养人才、吸引人才、使用人才三个环节,坚持重点带动、统筹开发、整体推进,在全省形成各类人才迅速成长、优秀人才充分汇聚、人才能力全面发挥的良好格局。
  (一)素质提升
  1. 抓好现代国民教育。创新教育理念,提高教育效率,提升教育水平。巩固普及义务教育,加快普及学前和高中阶段教育,着力发展职业教育,优化发展高等教育,重视发展研究生教育,大力发展民办教育,积极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增强高等学校培养和集聚高层次人才的能力。面向社会和市场需求,实施我省紧缺和特殊人才专门培养计划,建立高等教育培养与人才需求相适应的有效机制,健全多层次的职业教育培训网络,培养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
  2. 推进人才终身教育。广泛开展学习型组织、学习型城市和学习型社区的创建活动,为各类人才的继续教育提供资源丰富、开放共享的学习平台。逐步确立以学习者个人为主体、用人单位充分支持、政府对弱势人群和欠发达地区的人才予以必要支持的终身学习保障机制。强化用人单位在人才教育培训中的主体地位,把人才的教育培训纳入单位发展规划。建立政府部门牵头,行业、企业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继续教育指导机构,开展继续教育的规划、政策、科目指南、项目实施等方面的研究、咨询及评估工作。依托各类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等设立的培训机构建立继续教育基地,完善继续教育实施网络。
  3. 加强人才实践锻炼。根据社会分工的不同和职业领域的特性,鼓励和引导各类人才到艰苦复杂的环境和丰富的社会实践中锻炼成长。有计划、有针对性地采取挂职锻炼、干部交流、扶贫帮困等多种形式,促进党政人才磨炼意志、增长才干;促进产学研相结合,引导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到生产一线从事科研开发、咨询服务,在实践中提高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水平;在重大科研项目和重点建设工程中,有计划地起用有发展潜力的人才,把他们放到关键岗位,在工作实践中锻炼组织协调、科技攻关能力。积极采取多种形式的实践锻炼,努力提高人才把握社会需求的判断能力、科研开发的创新能力、服务发展的创业能力。
  (二)布局结构
  1. 区域人才协调开发。增强苏南地区的人才优势,提升苏中地区的人才竞争力,加大苏北地区的人才开发力度。加强苏南、苏中、苏北地区人才的梯度开发,以产业转移带动人才智力转移和人才交流,促进全省人才资源的整体开发。继续做好苏南苏北地区干部交流任职,从省级机关、省属企事业单位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挂职任职。通过设立苏北地区人才开发专项资金(每年由省财政安排1000万元)和财政转移支付等手段,加强对苏北地区急需人才培养和引进的资金扶持;通过落实引智项目、科技项目对接、人才资源共享等措施,加强对苏北地区高层次人才的项目扶持;通过改善苏北地区人文环境,增强苏北地区对人才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到2010年,苏南、苏中、苏北地区人才数量分别达到403万人、169万人、211万人,分别占全省的51%、22%、27%。
  2. 产业人才协调开发。围绕江苏优先发展行业和重点产业带的发展,制订有针对性的人才规划,建设具有地方特色和国际竞争力的产业人才优势集群。采用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相结合、宏观指导与专项支持相结合的办法,进一步完善人才激励政策,引导和鼓励相关人才向我省重点发展的产业集聚,为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供人才支撑。
  3. 城乡人才协调开发。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支持各类城市人才投身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事业中,鼓励公务员到农村挂职、扶贫,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到农村创业,鼓励企业经营管理者到农村帮助农民创业就业致富。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每年招募1000名高校毕业生,安排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4. “长三角”人才协调开发。发挥区位优势,主动接受上海辐射,采取多种途径,吸引“长三角”地区优秀人才来我省创新创业。充分发挥“长三角人才资源开发一体化”合作机制的作用,进一步拓展合作领域,深化合作内容,完善合作制度,构建“长三角”地区统一的人才制度框架、技术标准、信息平台和服务体系,实现苏浙沪三省人才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三)载体建设
  1. 强化企业的主体地位。人才开发是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内在要求,发挥企业在人才开发、科技投入、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鼓励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支持大企业集团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集中力量滚动建立国家级、省级技术中心,建设行业技术创新平台。研究制定鼓励各类优秀人才到企业工作的相关政策,促进党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具有较强管理能力、科研水平和市场开拓精神的优秀人才向企业流动,使企业成为集聚优秀人才的主体。
  2. 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培养集聚作用。充分利用我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数量众多、门类齐全、实力雄厚的优势,依托重点院所、重点学科、重点专业、重点实验室和大学科技园等载体,培养一大批高素质、高层次人才,吸纳国内乃至世界一流的人才和团队,带动科研水平的跃升和人才群体的崛起。加强与国内外研发机构及其高级研究人员的合作,在发达国家和地区设立研发机构。吸引国内外组织和个人在江苏设立研发机构。支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建立访问研究系统,合作开展研究。
  3. 发展博士后站点、留学人员创业园等人才载体。稳步发展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到2010年增设10家流动站,力争覆盖所有一级学科;大力发展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到2010年增设50家工作站。面向海外招聘博士后研究人员,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建设成为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创业的中继站。积极与境外著名大学、研究机构和跨国公司合作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工作站,联合招收培养博士后人员。稳步发展留学人员创业园,改善留学人员创业条件。新建创业园21个,总数达到45个,并争创4—5个在全国有影响、对留学人员有较强吸引力的创业园。制定具有吸引力的优惠政策,鼓励留学人员和国外智力以多种形式为我省现代化建设服务。
  (四)工作机制
  1. 建立健全人才选拔使用机制。以扩大民主、加强监督为重点,深化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逐步推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完善选任制,改进委任制,规范考任制,推行聘任制。认真组织实施《公务员法》,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竞争上岗制度、考核管理制度和退出淘汰制度。完善国有企业领导层管理办法,提高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监督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实行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内部竞争和公开招聘相结合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制度;对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依法实行派出制或选举制。以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政事职责分开、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管理的要求,建立起符合各类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宏观管理和监督制度。健全完善通过职业技能竞赛公开选拔高技能人才的工作机制,促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发展壮大。
  2. 建立健全人才评价机制。按照党政人才重在群众认可、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重在市场和出资人认可、专业技术人才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的要求,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完善符合各类人才特点的考核评价体系。制定实施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发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机构,建立社会化的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深化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个人申报、业内评价、单位聘用、政府调控”的职称评聘工作机制。全面推行职业资格制度。建立健全资格考试、考核与同行评议相结合的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完善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建立健全以职业能力为导向、工作业绩为重点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探索农村人才的评价机制。规范人才评价中介组织,逐步推进职业资格的国际互认。
  3. 建立健全人才分配激励机制。实行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规范地方津贴制度,建立公务员收入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推动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政府监督指导的企业薪酬制度。加强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薪酬的管理,建立健全以考核评价为基础,与岗位责任风险和工作业绩相挂钩,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薪酬激励机制。深化企业技能人才薪酬制度改革,建立技能资格与业绩贡献相结合的收入分配制度。推广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以岗位绩效工资为主体的分配制度,推进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完善专业技术人才兼职兼薪制度,建立法定代表人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完善以政府奖励为导向、单位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奖励制度,加大对优秀人才的奖励力度。
  4. 建立健全人才保障机制。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独立于用人单位之外、覆盖城镇所有从业人员、制度规范、水平适当、基金平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保障各类人才的合法权益。继续完善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积极探索机关和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研究制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才流动中社会保险衔接办法。探索建立自由职业者的社会保险制度、人才困难补助制度和特殊人才住房补助制度,逐步建立重要人才的政府投保(政府出资购买商业保险)机制。强化人才安全意识,探索建立人才安全的预警和防范机制,加强和改进重要人才安全工作。
  (五)市场体系
  1. 改革人才市场管理体制。修订《江苏省人才流动管理暂行条例》、《江苏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加强人才市场法制建设。遵循市场规律,消除人才流动的体制性障碍,进一步发挥用人单位和人才的市场主体作用。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加快政府部门所属人才流动中介机构的公益化进程,引导社会人才中介机构市场化、产业化。健全人才市场监管机制,加强市场主体信用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引导人才中介组织健康发展,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2. 完善人才市场体系。加强政府举办的公益性人才市场建设,形成公益型人才市场网络。积极培育和发展网上人才市场,促进各类人才市场联网贯通。加快农村人才市场建设,形成农村人才开发网络体系。实行人才中介职业资格制度,完善市场准入规则,鼓励有资质的境外人才中介机构以合资形式进驻江苏,加大与国际一流人才中介机构的合作与交流,创办观念新、机制新、方式新、操作新的中外合作人才公司。到2010年,基本建成覆盖全省城乡、连接国内外、服务各类人才的统一规范的市场体系,全面提升人才市场的专业化、信息化和国际化水平。
  3. 提升人才市场服务水平。加快人才市场公共信息网络建设,按照互利共赢的原则,通过信息共享、联合建站、共同投资、共同受益等资源整合方式,逐步在全省范围内建立起统一高效、资源共享的人才服务平台,形成面向社会、辐射全省的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各类人才特别是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信息数据库,建立人才预测和供求信息发布制度,建立人才结构动态变化预警机制。完善社会化的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系统。
  四、队伍建设和重点工程
  以人才队伍建设为主体,以重点人才工程为基石,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努力造就数以千万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百万计的专门人才,一大批拔尖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和在国际国内具有重大影响的各方面杰出人才,加快“人才强省”步伐,继续保持江苏人才开发在全国的领先地位。
  (一)队伍建设
  1. 党政人才队伍建设。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切实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队伍建设,重点实施“百千万”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工程和“5+X”公务员能力培训工程。选派优秀领导干部到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高等院校等各类培训机构脱产培训或进行“菜单式”学习,到国外境外政府部门、著名大学、跨国公司学习培训。坚持和完善挂职锻炼制度、学(训)用结合制度,有计划地选派干部到下级机关、上级机关、基层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进行实践锻炼。通过理论教育、专业培训和实践锻炼,提高党政人才的科学判断形势能力、驾驭市场经济能力、应对复杂局面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和总揽全局能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党政人才队伍。
  2. 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以打造新苏商为重点,以提升企业竞争力为核心,重点实施“三个五”企业家培育工程、千名苏商海外培训工程。建立以大型企业为基础、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商学院)为骨干的培训网络,组建经理学院,培育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加强与世界著名跨国公司的合作,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出国培训考察,聘请国外境外企业家来江苏开展咨询培训等工作,引进省外、国(境)外优秀经营管理人才,加快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职业化、现代化、国际化,建设一支战略决策起点高、市场开拓眼界宽、经营管理能力强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
  3. 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专业技术人才的不同特点,依托国家和我省重大人才培养计划、重大科研和建设项目、重点学科和科研基地,以及国际学术交流和合作项目,加大学术技术带头人的培养力度,推进创新团队建设。充分利用我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数量众多的优势,着力构建大规模、宽领域、高起点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体系。重点实施创新创业人才推进计划、“333高层次人才工程”、“六大人才高峰行动计划”、长江工程师计划等人才工程,培养造就我省优先发展的重点产业急需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培养造就既掌握先进科学技术、又能创新创业的复合型人才,培养造就熟悉国际经贸规则、站在世界科技前沿、能够跨文化交流的国际化人才,建设一支具有区域竞争优势的科技专家群体。加强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我省社会科学研究水平。
  4. 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行业、企业的主体作用,完善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制度,建立首席技师制度。完善名师带徒制度,强化岗位培训,促进职工岗位成才。围绕高技能人才实训和鉴定需要,逐步在全省中心城市重点建设好1—2个适应产业发展需要的公益性实训鉴定基地。着力构建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职院校和工科高等院校为骨干,企业与院校、公办与民办相结合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建立培养体系完善、评价和使用机制科学、激励和保障措施健全的高技能人才工作新机制,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技艺精湛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人才队伍。
  5. 农村人才队伍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开展农村人才培训,加强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广播电视学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和农村职业学校的培训基地作用,推广面向农村党员干部的现代远程教育,努力构建和完善开放型、多功能、多元化的农村实用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加大城市人才、智力资源对农村的支持,引导科技人员深入农村开展服务,实施创业培训行动,支持农村实用人才创办经济实体,领办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专业协会,鼓励科技人员以资金入股、技术参股等形式,与农民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形成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农村人才开发相结合的新机制。重点开发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发展壮大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求的以生产能手、经营能人、乡镇科技人员为主体的农村人才队伍。
  (二)重点工程
  1. “百千万”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工程。围绕提高执政施政水平,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为核心,加大理论教育、专业培训和实践锻炼力度,用5年的时间,培训百余名市厅级主要领导干部、千余名市厅级领导干部、两万余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加强中青年后备干部的教育培训。坚持培训与使用相结合,建立党政人才参加教育培训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2. “5+X”公务员能力培训工程。围绕加强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的要求,按照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实施的原则,用5年的时间,在全省县处级以下公务员中,大力开展公共服务、公共政策、公共经济、依法行政、创新能力知识等五门必修课以及《国家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框架(试行)》列出的有关内容、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三化”知识(新型工业化知识、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知识、经济国际化知识)、公务员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的业务知识等三类选修课的学习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个人自学、网络培训等方式,确保全省公务员每年参加更新知识脱产培训的时间达到7—12天,持续提升全省公务员的整体素质。
  3. 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围绕实施人才强企战略,以提高战略开拓能力和现代化经营管理水平为核心,加快培养一批熟悉国际国内市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企业家队伍。重点实施“三个五”企业家培育工程,着力培育50名能够带领企业进入国内前300强的优秀企业家,500名能够带领企业在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的骨干企业家,5000名能够使企业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成长型企业家。重点实施“千名苏商海外培训工程”,组织1000名国有、民营、股份制重点企业的高级经营管理者分期分批到海外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4. 创新创业人才推进计划。围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到2010年,培育和引进10名具有重大自主创新成果,组织推进创新成果产业化,企业年销售额超10亿元,在国内科技界和产业界有重大影响,并由其领衔组成有较好梯次结构的人才团队的创新创业领军(第一层次)人才;100名具有自主创新成果,主导创新成果产业化工作,企业年销售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创新创业标兵(第二层次)人才;1000名具有自主创新成果,参与创新成果产业化工作,企业年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创新创业先锋(第三层次)人才。
  5. 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围绕高新技术和优势产业发展,重点实施“333高层次人才工程”,从2006年起,选拔30名中青年首席科学家、300名中青年领军人才和3000名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通过培养,到2010年,使他们分别成为国际、国内、省内具有领先水平和竞争实力的高层次人才,以高层次人才带动创新团队建设,打造江苏高层次人才的第一方阵,提升全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水平。重点实施“六大人才高峰行动计划”,在教育、医药卫生、电子信息、机械汽车、建筑、农业等六大行业,实施科研项目资助,形成具有行业优势的人才群体和梯队。到2010年,全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总量在2005年22.49万人的基础上增加到41万人,年均增长13%左右。
  6. 人才国际化工程。围绕我省经济国际化战略,采取团队引进、核心人才带动引进、高新技术项目开发引进等方式,大力引进留学和海外高层次人才。采取学术交流、合作研究、技术开发、智力入股、考察咨询、中介服务、国内兼职等方式,大力引进海外智力。加快推进本土人才国际化进程,积极创造条件,在境外设立培训基地,与国外名牌大学、跨国公司及培训机构合作,加大选派各类人才到海外学习、进修和工作的力度,努力提升我省各级各类人才的国际化素质。到“十一五”期末,市县党政主要领导、省市涉外经济管理部门和重点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都具有出国培训的经历。大力推进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吸引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来我省合作办学,以教育国际化推动人才国际化。发挥我省经济外向度高、外商投资企业多的优势,有计划、有重点地选派各类人才到一些知名的外资企业跟班学习,推行“不出国的留学”。
  7. 长江工程师计划。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第一方略,以全面、持续提升我省工程技术人员的科技应用与创新能力为核心,大力加强工程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工程技术人才评价机制,推进继续教育工程,实施长江工程师奖励制度等措施,形成有利于优秀工程技术人才迅速成长和充分汇聚的良好环境。到2010年,全省工程技术人才数量由目前的32万人增加到65万人,培养和引进高级工程技术人才3万人以上,培养和引进紧缺工程技术人才10万人以上,全省接受先进继续教育的工程技术人员达到80%以上,授予300名取得优异成绩的工程技术人员“长江工程师”称号,努力使我省工程技术人才数量、素质、创新能力等居全国领先地位。
  8. 现代服务业人才工程。围绕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要求,依托国(境)外人才培养基地,重点实施“百名现代服务业人才出国培训计划”,每年选派100名服务业人才到美、日、欧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培训,加快培养一批熟悉国际经贸规则和经济运作方式的国际型、专业型、复合型人才。重点实施“千人赴港培训计划”,每年选派1000名财务会计、金融证券、法律服务、现代商贸、物流运营、空港管理等人才到香港培训。
  9. 高技能人才工程。围绕提升我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水平,重点实施“新技师培养倍增计划”,到2010年,重点建成50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0所高级技师学院,技师总量达到10万人以上,高级技工(职业资格三级)水平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达到30%,其中,技师、高级技师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5%。积极开展对农民工的技能培训,为我省经济建设培养生力军。
  10. 新型农民培训工程。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加强农村科技、生产、经营、卫生等方面的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和推广“千村帮扶”、“千村示范”的做法。大力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农民创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到2010年,培训农民1000万人以上,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每年达30万人,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每年达200万人,农民创业培训每年达10万人。
  五、保障措施和实施机制
  建立健全规划的保障和实施机制,是确保“十一五”人才规划目标顺利实现的重要条件。要从建立体系、完善机制、分类指导、组织落实、监督检查等方面,形成“十一五”人才规划实施的有效机制,形成统筹协调、齐抓共管的人才开发新格局。
  (一)保障措施
  1. 完善人才工作领导机制。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人才工作格局。建立健全人才工作责任制,按照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要求,把人才工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目标责任制,定期进行考核。不断创新党管人才的方式和方法,建立党委、政府与高级专家、优秀企业家联系制度和日常沟通机制,健全和完善人才工作咨询决策机制。
  2. 加大人才投入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多元投入机制。全社会研究与开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提高到2%。省、市、县(市、区)在设立人才队伍建设资金的基础上,逐年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专项用于人才的培养、引进和奖励等。整合现有各类人才开发财政专项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和绩效考核,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人才投入效益。完善税收、奖励政策,积极引导和推动企业加大对人才开发的投入,企业研发投入占全社会研发投入的比例达到70%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达5%以上。企事业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企业及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按核定工资总额的2.5%提取,事业单位按不低于核定工资总额的1.5%提取。科研、生产和技改等建设项目必须安排一定比例的人才培训经费。
  3. 加强人才立法和科研工作。加快人才立法步伐,制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配套的政府规章,修订《江苏省人才流动管理条例》,推行人才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加大人才法规执法力度。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进一步健全争议仲裁政策法规体系,为人才成长提供法制保障。加强人才开发的对策研究,总结人才工作的实践经验,为人才工作提供理论支持和技术支撑。
  (二)实施机制
  1. 建立人才规划体系。“十一五”人才规划包括省级人才规划、专业人才规划和市县人才规划。省“十一五”人才规划是统领全省人才事业发展的总规划,是编制我省其他各类人才规划的依据。专业人才规划是省级人才规划在行业人才开发上的细化、落实。市县人才规划是以市县行政单元为中心地域编制的人才发展规划,是省级人才规划在市县行政区域的细化、落实。
  2. 完善衔接协调机制。专业人才规划要在目标定位、重点人才工程方面与省级人才规划进行对接,市县人才规划要在目标任务、政策取向方面与省级人才规划对接,同时做好与同级政府总体规划的衔接,确保在总体要求上方向一致,在空间配置上相互协调,在时间安排上科学有序。
  3. 强化组织实施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将人才规划确定的相关任务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人,建立责任制。对人才规划中确定的重点人才工程进行分解落实,确定序时进度,明确工作要求,扎实有序推进,确保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
  4. 健全监督评估机制。健全规划实施报告制度,推进规划实施的信息公开。健全政府与企业、公众的沟通机制,加强社会对规划实施的监督。健全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制度,分年度检查规划落实情况,分析规划实施效果,针对规划实施中的问题,经有权部门批准,适时进行必要的调整。建立人才开发进程监测统计制度,定期进行人才统计分析,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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