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 2007年经济体制改革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10-22 19:32 字体:[ ]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江苏省2007年经济体制改革要点》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2007年经济体制改革要点
  (省发展改革委 二〇〇七年四月)

  2007年全省经济体制改革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力争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为“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 按照“分类定位、分开管理、分别改革”的原则,进一步推进行政管理类和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做好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的扫尾工作。
  2. 扩大县(市)经济管理权限,积极稳妥地开展省直管县(市)试点,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
  3.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市、县行政审批中心建设。
  二、国有企业改革
  4. 按照有进有退、优进劣退、合理流动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国有经济布局,推动国有资本向关键领域、重要行业和优势企业集聚。增强国有企业的创新能力、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5.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扩大外部董事制度试点,完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选拔和任用方式,健全投资风险控制和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完善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和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
  6. 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行为,严格产权交易和股权转让程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三、农村改革
  7. 扩大乡镇机构改革试点,优化整合乡镇事业站所,精简机构人员,提高行政效率。以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为重点,继续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巩固和完善“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体制。建立乡村“锁定旧债、制止新债、逐步化解”的有效机制,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
  8. 积极发展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组织实施《江苏省“十一五”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规划》,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稳步发展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组织,积极扩大农村土地股份合作试点。
  9. 探索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完善农村土地二轮承包,依法落实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研究制定促进和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的相关政策,探索农户间转包、转让、互换等土地流转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四、财政改革
  10. 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全面实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加大对经济薄弱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加快建立财权与事权相适应的财政管理体制,促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11. 扎实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所有非税收入和社保基金全部按规定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土地出让金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收支管理。
  12. 继续做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扩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投入。
  五、地方金融改革
  13. 加快发展地方金融机构。整合地方金融资源,稳步发展多种所有制中小金融企业。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支持符合条件的农联社组建银行类机构。吸引各类金融机构进驻我省,积极发展具有江苏特色的金融总部经济。
  14. 支持各金融机构调整信贷结构,增加对“三农”、中小企业、苏北县域经济等薄弱环节的有效信贷投放,在全省开展农村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工作。
  15.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3号),着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推动企业到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不断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和比重。支持江苏地方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做优做强。
  16.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23号),继续深化国有保险公司和保险资金运用体制改革,扩大农业保险试点。积极推动和支持国有资本、民营资本参与组建地方法人保险公司,吸引和鼓励境内外保险公司到我省设立法人机构。
  六、民营经济发展
  17. 继续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进入公用事业、基础设施、金融服务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引导民营企业做强做大。
  18. 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加快技术进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19. 进一步完善金融、税收、信用担保、技术创新等方面的政策,改进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引导和管理。
  七、现代市场体系建设
  20. 深化国土资源使用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各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考核体系。制定《江苏省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和《江苏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试行),规范工业用地出让行为。全面推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制定《江苏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办法》,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改革。
  21. 继续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全面推行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矿产资源勘查投入的良性循环机制。
  22. 积极落实国家调控房地产市场有关政策措施,优化商品房供应结构,强化住房市场监管,加快经济适用房建设,完善廉租房制度,稳定住房价格,引导住房市场健康发展。
  23. 深入推进资源型生产要素价格改革,逐步理顺水、电、气和运输等基础产品的价格,合理调整污水、垃圾处理和危险废物处置等收费标准,完善土地出让价格管理制度,合理确定教育、卫生、文化服务收费标准。
  八、社会事业改革
  24. 全力促进城乡教育事业发展,全面完成合格学校建设任务,启动县级区域教育现代化评估工作。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大力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
  25. 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切实提升职业教育发展水平。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加强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扎实推进考试评价制度建设。积极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严格规范转制中小学办学行为。扩大教育对外开放,不断增强教育发展活力。
  26. 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的要求,推进医疗机构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理顺医药卫生行政管理体制,完善医疗机构分类管理。鼓励和扶持民办医疗机构的发展,落实优惠扶持政策,促进卫生投资主体多元化。进一步整顿药品市场秩序,加强药品价格管理,推进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
  27.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构建以社区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继续强化公共卫生体系和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基本建成卫生信息网络体系。
  28. 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和农村药品“两网”建设,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研究建立规范的经费筹集、管理、运行机制。加快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和药品配送网络,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药品零售网点纳入“新农合”范围。建立与农民收入水平相适应的农村药品供应和监管体系,规范农村医疗服务。
  29. 全面启动实施《江苏省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制定全省文化体制改革配套政策。加强对全省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加快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做好相关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地区和单位改革方案的审定工作。
  九、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30. 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引导,不断深化和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大力推行劳动力工资指导价位制度,扩大劳动力市场职位(工种)工资指导价位覆盖范围,开展人工成本预警预测制度试点工作。
  31. 以建设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构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加大最低工资保障制度落实力度,大力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建设,切实提高劳动争议仲裁效能,积极推行网格化监察执法新模式。
  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32. 完善统筹城乡就业服务体系。进一步明确扩大就业的工作重点,集中力量解决特殊群体的突出问题,重点帮扶困难对象实现就业再就业。全面建立劳动预备制和青年见习制度。继续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现规模输出和稳定就业。鼓励外出农村劳动力返乡创业,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33. 全面实施城镇非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加快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障制度,逐步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落实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跨地区转接,探索实施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积极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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